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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4篇)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4-09-01 15:00:06 |

篇一: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

  

  XXX医院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立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号);南充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财会〔2019〕2号)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推动我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XXX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X

  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XXX

  卫生院纪检员

  XXX

  卫生院公卫科长

  XXX

  卫生院医务科长

  XXX

  卫生院药械科长

  XXX

  卫生院健扶办主任

  XXX

  卫生院感控组长

  内控办公室设在副院长办公室,由XXX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及副组长职责:研究审定完善我院内控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好我院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计划;研究处理内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内控机制健全和完善的整体进程,并及时审定、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内控机制健康运行等。

  (二)内控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为财会科,负责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确保为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包括组织协调内部控制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案或规划;组织协调单位内部跨科室的重大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室或岗位落实内部控制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科室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风险的日常监控等。

  办公室、医务科、公卫科、药械科、感控科、健扶办为具体执行机构,配合纪检委对各科室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对本科室的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单位经济活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认真执行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并加强对本科室实施内部控制的日常监控。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内部控制工作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做好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机制

  实行定期例会和专题会议相结合,定期例会由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准备,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可决定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可以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召开。

  XXX医院

  2018年3月1日

篇二: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

  

  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医院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

  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医院党委要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院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内部控制建设承担具体责任。

  第六条

  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执行组

  长,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内部控制工作实施进行全面指导、决策、部署。

  第七条

  医院成立由财务科牵头组成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小组,财务科分管院领导任组长,财务科科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指定专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协调全院的内部控制建设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医院成立由审计科牵头组成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评价小组,负责评价全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第九条

  医院各科室是内部控制具体执行机构,应积极配合内部建设工作小组及小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认真执行医院内部控制管理文件,落实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实施内部控制的日常落实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一条

  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医疗业务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等。

  第三章

  风险评估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建立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由审计科组织

  对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第十三条

  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当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应分层次进行,第一,单位层面应重点关注内控组织、机制、制度、队伍、流程等建设情况;第二,业务层面应重点关注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医疗业务、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教学、互联网诊疗、医联体、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

  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评估结果需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医院党委审核后,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四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六条

  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实行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决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医保结算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绩效奖金核算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医教研防业务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

  第十九条

  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备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二十条

  应当持续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信息系统,并对内控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第五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二十一条

  预算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2)医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建立由党委书记、院长负责、财务科牵头、各部门参与和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

  作机制。

  (3)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预算业务全过程。

  (4)预算按规定程序编制及调整,实行“两上两下”报送制度。

  (5)各部门提出具体预算方案上报预算管理办公室;对于基本建设工程、大型修缮工程、信息化项目等重大事项,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对项目的必要性、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金额的合理性等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上报至预算管理办公室。

  (6)预算管理办公室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草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提交院党委会集体决议后形成医院年度预算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预算管理办公室下达到各部门严格执行。

  (7)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8)预算调整。各部门向预算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对预算执行造成影响的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方案。

  (9)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

  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院党委会审批,然后下达执行。

  (10)预算管理办公室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11)预算管理办公室编制决算报告,经审批后整理归档。

  (12)审计科对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书面报告上级领导。

  第二十二条

  收入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指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各项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医院应加强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与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收入实现情况,建立收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3)财务科作为收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入确认、收入核算与结算分配、收款和票据管理等工作。医院其他业

  务部门作为收入执行主体,负责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

  (4)医院的收款与收费审查、收入核算、结算分配等岗位,收费审查和监督与收入核算等岗位,票据管理与收入核算等岗位为不相容岗位,应分别设置并相互分离,以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5)医院的各项收入都要纳入医院预算管理,收入款项必须全额进入医院规定的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5)医院各业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要求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取得收入及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6)建立健全收入退付管理制度。将收取的款项退回交款单位或个人时,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7)不得“以收抵支”,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以个人名义取得医院收入。

  (8)严禁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各类收入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不得开具虚假票据。不得超范围出具票据或重复开具票据。

  (9)建立健全收入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收入票据保管、登记、使用和检查的责任。对收入票据实行专人、专账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应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

  第二十三条

  支出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指支出,是指医院开展医疗、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2)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与支出相关的决策、审批与监督机制。年度支出预算、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应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发生支出业务的部门为支出归口管理单位,支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或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支出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发展规划、项目任务书等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按批准的预算使用资金,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业务开展进度相匹配。

  (4)财务科应合理设置审核、复核和出纳等岗位。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会计稽核岗位。

  (5)支出事项申请和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审核、会计审核和会计复核、会计复核和会计稽核等为不相容岗位。

  (6)建立健全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重大财务决策、重要项目资金安排和大额资金

  的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7)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风险。

  (8)加强成本管理及核算,财务科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建立成本管控机制。

  第二十四条

  采购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称采购管理,是指医院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支付采购款项等相关活动。

  (2)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预算、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货物和服务、工程的采购满足医院各项工作需要。

  (3)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医院的采购业务活动。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履行职责,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机制。

  (4)设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审批、采购执行、合同审查、验收、付款、档案管理、采购监督等采购业务管理岗位,并明确采购业务管理中相关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5)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审批、招

  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6)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申请审批制度,明确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7)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合理确定采购批次,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归口管理部门对贵重资产的购置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不得超出实际需求超标准配置。

  (8)审计科应当加强对采购计划的预算审查,重点关注采购计划是否经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列入预算范围内等。

  (9)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

  (10)医院应当建立科学的供应商准入和评估制度,建立与完善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动态调整。

  (11)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工作。

  (12)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验收机构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对于不合格货物,资产管理部门依据检验结果办理退货、索赔等事宜。

  (13)财务科应当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特别是采购发票等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14)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制订采购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采购业务资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五条

  资产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医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医院的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财务科负责资产账务管理;资产中心负责资产实物账管理,医学装备科、总务科、信息科等职能部门负责资产的采购计划编制、执行和验收,定期保养、检修和维护,转移、报废等实物动态管理;各使用科室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科、资产中心、使用部门组成的清查小组负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3)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验收与款项支付、处置申请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4)加强现金库存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合理确定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收坐支。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5)加强现金盘点控制。财务科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6)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或撤销要严格按照规定报批、备案。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医院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8)加强与取得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9)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法人名章必须由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电子支付必须确保系统安全,且建立健全支付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分级支付额度管理,银行网银盾和用于财务系统支付的专用密钥及密码必须由出纳、支付复核岗保管。

  (10)加强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编制与支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对需购置资产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充分论证,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大型设备的购置还应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11)加强固定资产采购和审批管理。固定资产申请购置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主管院领导等需严格履行资产购置流程并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

  (12)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验收工作由基本建设、资产归口管理、使用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1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确保资产账账、账实、账卡相符,并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财务科和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中心应当定期核对相关账簿、记录、文件和

  实物,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14)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保证资产正常运行,控制资产维修保养费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5)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明确资产盘点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的,应编制资产盘盈、盘亏表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16)加强固定资产处置控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处置价款应当及时、足额地收取并及时入账。处置价款扣除相应税金、费用等后,应当及时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7)加强对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促进无形资产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医院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安装等基本建设、大型修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

  (2)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

  (3)项目办、总务科为基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管理,提出工程款项支付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等;财务科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财务竣工决算,转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等;审计科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及结算审核。

  (4)建立和完善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机制。工程项目立项、概预算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重要事项,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5)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招标、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6)医院新建项目建设总体规划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将其作为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经过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并依照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财政投资项目应严格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和项目概预算。在获得立项批复后方可

  实施基本建设工程。改造项目需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8)加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凡达到招标金额规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招标应按招投标法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的规定组织实施。

  (9)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北区项目办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应涉及合同主体、质量标准、安全、进度、结算、变更、工程价款、索赔、保修等核心条款。

  (10)工程项目预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

  (1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理,项目办应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

  (12)项目办严格控制项目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的工程变更应按照项目决策和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13)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应及时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验收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验收工作。

  (1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15)建立健全完工项目后评价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16)严格实行工程投资控制与预算管理。经批准的项目预算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如必须调整,应按照规定报批。

  (17)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所有工程项目资金纳入医院预算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18)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及时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

  第二十七条

  合同管理业务控制

  (1)本制度所指合同,是指医院开展医疗、科研及其他活动时,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医院与职工签订的劳务合同,不适用本制度。

  (3)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

  合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有序进行;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各行管后勤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4)合同专用章由院办公室设置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5)医院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或按规定可不签订合同外,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医院不得签订经济担保合同,未经批准不得签订投资合同和借贷合同,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7)合同订立前要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8)合同需经过院内法务审核。对于影响重大、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法律专家审核。

  (9)加强合同印章的管理,经审批及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合同文本方可加盖合同印章。

  (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医院利益受损,合同执行科室应当立即

  采取相应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补充、变更或解除事宜,将损失降到最低。

  (11)变更或补充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程序。

  (12)财务科办理结算业务并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审核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务科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医院有关负责人报告。

  (13)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14)医院处理合同纠纷时应书面授权相关科室或个人办理,未经授权不得向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15)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

  (16)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应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合同保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17)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每年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十八条

  科研业务内部控制

  (1)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2)有明确的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权限。科教科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过程、结题、报奖管理,财务科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医学装备科负责科研设备、试剂、耗材准入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科研设备、试剂、耗材采购,审计科负责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3)设置有科研项目管理岗、科研经费管理岗等相关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核、项目验收与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4)定期修改、完善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调整、结余管理,建立健全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机制,鼓励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横向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和审查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1)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按照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要求,规范执行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对诊疗项目和收费实行新增上报、定期核查机制。

  (2)在医疗活动和诊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方面,医务科负责医生依法执业的行为管控,并对临床科室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检查;药学部负责对临床科室用药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医保管理科负责落实医保政策及对医保政策限定标准的医疗行为的督导检查;审计科负责审查新增收费项目上报及诊疗活动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3)诊疗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审核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4)行风办公室下设在医务科。医务科、药学部、医保管理科、审计科等科室定期组织院内专家对“三合理一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质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纪检监察室应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监督,如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专业评估和审查。临床科室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申请经科室主任签字,上报归口管理科室、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后提交相关委员会讨论同意,再由院领导集体

  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条

  教学业务内部控制

  (1)本科教学及实习、研究生教学等教学工作,均建立教学业务管理制度,教学业务工作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2)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科教科负责编制教学经费预算,并会同人事科、质量效能科对教学经费发放标准、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明确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人事科、质量效能科对支出明细进行审核;财务科进行发放;审计科负责定期对教学经费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3)设置有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等业务管理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经费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4)明确各项教学质量监督、学生管理、教学经费使用等业务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配合机制,专款专用,严控住培专项经费和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健康管理中心为互联网医疗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互联网医疗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与监督机制,按照医院管理要求及相关制度,对互联网诊疗活动申请及医

  护人员的准入与退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院处方管理等业务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医联体业务内部控制

  肿瘤专科联盟为医联体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医联体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与监督机制,按照医联体理事会管理要求及相关制度,对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准入与退出、资源与信息共享、诊疗服务与收费、双向转诊等业务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信息化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1)建立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等管理制度。

  (2)信息科为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规划论证与审批、系统设计开发与系统验收、运行维护与系统监控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信息科根据医院发展和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4)建立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信息科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数据共享与交互的规则和标准;各信息系统应当统一标准,能够体现相关业务制度规定及流程控制要求。

  (5)将内部控制关键管控点嵌入信息系统,明确不相

  容岗位账户职责及操作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管理制度申请及使用信息系统权限;建立药品、可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对应关系,信息科及相关归口管理科室应定期进行数据核对。

  (6)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户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第六章

  内部控制报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三十五条

  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审计科应当根据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第三十七条

  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的结果运用,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七章

  评价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审计科应统筹安排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意见、建议的作用,不断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建立

  与实施的有效性。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三十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提交给医院负责人和内部控制归口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归口管理及相关部门应根据评价报告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十条

  医院应高度重视内、外部监督部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医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

  内部控制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确保医院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高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财务总监、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内部控制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内部控制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培训和宣传;

  (三)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对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负责内部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控制的实施和监督。

  三、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流程;

  (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三)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四)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

  (一)严格执行招聘、选拔、任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

  (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员工绩效考核,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九条

  医疗服务内部控制

  (一)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三)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

  (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第十条

  后勤保障内部控制

  (一)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质量、价格合理;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加强后勤保障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四、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

  对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

  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在内部控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内部控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篇四: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

  

  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立方案范文

  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日益复杂化,内部控制的完善和加强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提高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和合规性,特别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成立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提升医院运营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的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

  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直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设立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具体人选由医院领导成员协商决定。

  三、职责分工

  1.负责起草和修订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控规章制度、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手册等,确保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2.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推广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

  3.负责制定内部控制目标和指标,建立内部控制评估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4.负责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

  5.负责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

  6.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不断优化;

  7.负责报告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提出决策建议,为医院领导班子提供决策依据。

  四、工作流程

  1.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审议并批准内部控制制度、评估体系等重要文件;

  2.每季度召开一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会,将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发掘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4.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自查和内部审计,对重要岗位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遇到重大事故或风险事件,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随时召开会议,及时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影响扩散;

  6.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上报一次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报告,对前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的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

  五、工作机制

  1.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主任召集,副主任协助召开会议,会议有明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会议记录要详尽准确;

  2.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按照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做到层层压实,各司其职;

  3.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加强团队建设和专业技能培养,提高领导小组成员的业务素养和内控能力;

  4.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体系,定期将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进行备案和归档;

  5.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密切关注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风险状态。

  六、预算和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预算和工作计划由医院财务部门进行编制和审核,并报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七、工作评估和考核

  医院领导班子每年对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指标包括制度建设、规范执行、风险管理和培训教育等方面,评估结果作为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实施和推进

  本方案的实施和推进由医院领导班子统筹,各部门全力配合,在组织机构、流程、制度和文化等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高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九、风险提示

  本方案的实施和推进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风险包括人员层面的抵触情绪、制度执行的困难、信息交流的不畅

  等,需要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和解决。

  【总结】

  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成立是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重大举措,将有力推动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不断加强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内控意识,积极参与内部控制工作,做到廉洁自律、诚信守法,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医院内部控制环境。

本文标题:2024年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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