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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6篇)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3-08-08 15:40:06 |

篇一: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

  

  感悟两个确定不够深刻

  (一)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方面

  一是学习提高不够重视。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深,组织学习时,重次数,轻质量,致使一些班子成员学习之后仍不能很好地从政治角度认识和分析问题。有的还有学习浪费时间不如干点实事的错误想法,对学习有应付的心态,比如,对学习任务敷衍了事,对原文学习不求甚解,对于部分上级要求学习的内容,仅仅是把学习计划和资料领到手里。

  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差距。

  (二)带头牢记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方面

  一是缺乏创新能力。有的开展工作按部就班,创新意识不足,习惯于常规思维,开拓新思路和方法解决新情况和问题的水平不高,只局限于做好本职工作不出问题就行了,缺乏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的积极态度,存在就事论事的多,主动思考的少。

  二有安于现状的心理。

  (三)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四)带头学习运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方面

  一是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敬业进取精神有所减弱。有的分任务、压担子得多,亲力亲为、带头抓落实不够,缺乏“钉钉子”和“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有的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缺乏竞争意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创不出亮点特色。

篇二: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

  

  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10篇)

  第一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今日上午,我教幼儿学习儿歌《小雪花》,我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先请幼儿欣赏挂图,然后进行了提问的方式引出了小雪花这首儿歌,还请孩子们带上小雪花头饰一边说儿歌一边表演,孩子们兴趣很高。多数幼儿很快就学会了这首儿歌,可是还有少部分幼儿对儿歌没有掌握好,我想:这怎样办呢?继续学吧,学会了的孩子没了兴趣,不学吧,还有部分幼儿不会。

  我正在犹豫,陈天祥小朋友的话传入了我的耳朵:“教师,李健全不会我教他。”这句话点醒了我:何不用孩子好胜的童心。于是我对孩子们说:“小朋友你们愿意当小教师吗?”“愿意。”“好,此刻我们学会儿歌的小朋友来当小教师,把每学会的小朋友教会好吗?如果教会了,教师就给你戴上小教师的标志。”孩子的兴趣顿时激发起来了。会背的小朋友纷纷争着去教不会的小朋友,不会背的小朋友也加足了劲地背,准备去教其他小朋友。问题迎刃而解,原先会背的小朋友在教别的小朋友背诵时知识得到了巩固,不会背的小朋友在别人的帮忙下掌握了知识,同时调动了幼儿的学习的性,真可谓一举两得。

  随时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教育者如果能把握住幼儿的兴趣点,随时激发起幼儿的学习兴趣,我们的教

  育会取得真正有意义的效果。

  第二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幼儿教育学是一门研究3~6岁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规律的科学,它是人们从教育幼儿的实践经验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教育理论。然后ㄋ是我们现在所学语言教育、美术教育、科学教育的总指挥。最后ㄑШ谜饷叛Э贫晕颐墙窈蠊ぷ骶哂惺导室庖濉就功能而言ㄎ揖醯糜锥园全面发展教育和幼儿园教学活动最具实际价值。

  幼儿园全面发展教育涵盖体、智、德、美四个方面。幼儿的全面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兴旺发达。重视幼儿体育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重视幼儿智育能为提高社会的文化水平奠定基础。德育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保证。美育能给人以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动力和按照“美的`规律”改造客观世界的审美修养。加之现代家长ㄋ们因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新型教育理念ǘ匀绾闻嘌孩子有了更科学的打算ㄒ虼霜ㄕ莆杖面发展教育也是迎合家长和社会的需要。

  当然ㄓ锥园教学活动对我们来说更具可操作性。幼儿园教学活动这一章节它主要介绍了幼儿园教学原则、幼儿园常见教学手段及教学法、教学活动的设计、组织与指导。作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ㄕ确书写教案和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是一种能力ㄒ彩且恢直匦琛而就目前来看ㄏ匀挥锥园游戏这一章节更亲近我们。即将到来的两周游戏实习ㄍ学们既紧张又兴奋。众所周知ㄓ蜗肥怯锥最喜欢的活动ㄊ怯锥生活的主要内容。游戏对于幼儿来说就是他们的生活ㄊ敲篮猛年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ㄗ晖刚庖徽陆诙晕颐谴舜问迪昂鸵院蠼萄Ь哂惺导室庖濉J紫泉ㄎ颐堑弥道游戏的含义ń而了

  解游戏的特征及价值ㄔ僬莆沼蜗返闹掷嗪腿绾斡蜗贰通过本学期地学习ㄎ伊私饬艘郧按游刺说过的《幼儿园教育规划指导纲要》ㄏ钢碌挠锥园目标、任务及原则ɑ本的教学法和一批伟大的教育学者如皮亚杰——建构主义ξ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等。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幼儿教师τ涤性实的理论知识是必备条件。而《幼儿教育学》这一本书实在是我们钻研、进修、教学的好教材。因此即使奔赴教育一线后。

  第三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玩是孩子们的天性,如果孩子们处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又有一个像姐姐一样的大朋友,这个大朋友还需要他们的“照顾”与“同情”,一下子孩子就感觉自己长大了。他们的表情告诉我,他们对此感到又自豪又快乐又满足。

  比如我们班有一个孩子非常喜欢看《西游记》,也对里面的孙悟空十分着迷。刚来园的时候,他只是很平淡地表达他是孙悟空,虽然也常学学孙悟空的样子,在他的表述当中有对老师的怀疑,因为他的声音怯怯的。这是他对老师的试探,看老师能不能理解他。如果我们只是很平常地反应,让他自己玩,可能他也就体会不出和老师一起分享这个角色的快乐了。但我们对他的反应是积极的,老师故意做出很惊奇的样子说:“真的吗?你是孙悟空,那太好了!”他的兴趣就来了,一下子精神了,并且还给我们讲孙悟空是如何打妖怪的,讲起来就像自己身临其境一样。户外活动的时候,老师做出很害怕的样子,对他说:“你在前面给我们带路吧,我们怕前面有妖怪,你可以保护我们吗?”他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做着孙悟空的样子在前面奔跑着,还时不时地回来招呼我们。老师的思索用正确的态度去看待新入园的孩子,我觉得这是每个老师要具备的最基本素质。

  刚入园的孩子是脆弱的,这是他正式走上社会参与到一个集体当中的第一步。作为老师,我们应该让他们从最初离开父母怀抱的焦虑与不安全中顺利过渡过来。在新的环境中,孩子们会有各种各样的表现,能让他们在幼儿园感到愉快,是我们老师的责任,也是家长关注的焦点。如果老师通过了孩子的考验,取得了他的信任,孩子就会由此变成了一个十分开朗的小朋友。如果想让孩子在幼儿园中感到快乐,我们老师不能忽略孩子向你发出的每一个快乐的信息,这个信息也许是孩子向你做试探和考验,也是他们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他们通过自己的试探,发现老师是友好的、可亲的,又是值得信任的;周围的环境是安全的,和谐的。这样的环境中,孩子能不快乐吗?

  第四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眨眼间女儿已经上幼儿园了,回想这几年与孩子相处的日日夜夜,品尝了为人父母者的各种滋味,在对孩子的教育方面也颇有一番心得。

  作为家长,我们不只是要求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我们更需要的是多给孩子时间,和她们一起交流、玩耍,培养她们良好的习惯。在平时的生活中,答应孩子的事情,我尽量做到,有时候做不到,就对孩子解释清楚为什么。在与人交流中,不说脏话粗话。对于孩子的言行,我们不能用大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的一些无意的行为而导致的不良后果,要先帮助她解决问题,然后再跟她讲明道理,尽量多用鼓励性和肯定的词语。

  一、家长以身作则,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每个人的良好习惯,大部分的行为均是后天习得的。所以,在孩子的生活、学习、做事中,根据各个年龄段的特点,父母对孩子进行必要的训练,也是孩子养成良好习惯所必需的。孩子一开始有不少行为是在成人的要求下才做的,如饭前洗手,不断地对孩子提出这个要求,孩子就会逐渐变被动为主动,最后使其行为变成自动,这样就形成了习惯。父母的言行在无形中构成了孩子学习的榜样,这就是无声胜有声。当孩子按要求做时,父母一定要对他的行为进行表扬或奖励。这种强化会加速良好行为从被动转入主动再到自动,从而形成习惯的过程。

  生活、学习中看似很细节的行为,往往反映了一个人的想法或者理念。如微笑待人,看书、涂鸦时拿笔及看电视时正确的姿势,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嚷,过马路看红绿灯、走斑马线,都是孩子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事。父母如果能抓住身边的这些小事,就能让孩子自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与孩子多交流,形成平等友好的关系。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家长对孩子大声地呵斥:“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快点过来,听到没有!”。这样的事在我们自己身上也时有发生,我们做父母的往往认为这样居高临下,命令式的语调能体现自己的威严,能让孩子更听话。可是你试过另外一种方法吗: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无论是在自己、亲戚、朋友家里还是在公共场合,当你要对孩子说什么的时候,试着蹲下来,让自己与孩子处在同一高度,用你的手握住孩子的小手,用亲切的目光看着她,然后和颜悦色地对孩子说出你的要求。

  三、保护孩子的自尊心

  当着生人和外人的面教训孩子最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其实,小孩子的领悟能力相当强,当你不想让他做某事时,只要轻轻地摇摇头,或悄

  悄地对孩子瞪瞪眼睛,她就会明白的,完全没有必要大声喊出来。如果你还是不放心,也可以与孩子达成默契,当成与孩子之间的秘密:“如果你看见爸爸妈妈摇头,那就说明不能那么做;如果爸爸妈妈点头,那就是同意了。”

  四、尊重孩子的独立意识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她的自主意识也会随之增长。当你喂她吃饭时她说“我自己吃”,当你帮她穿衣时,她说“我自己穿”,这时我们就应该让孩子独立来完成这些事情。可能她会弄得满身是饭,也可能她会把衣服穿得一团糟,但我们不要打击她的兴致,而要信任她,鼓励她,给她学习和尝试的机会,让她在这个自己动手的过程中成长,否则孩子将永远不会“长大”。

  在幼儿园的这几天,看到孩子一天天的进步,我们很欣慰,这些都是与老师教育分不开的,正如老师们所说的“在玩中学,在学中玩”。我们也会及时向老师学习,共同培养教育孩子。

  第五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春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孩子们像出笼的小鸟,叽叽喳喳的聚在一起,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孩子们正玩的起劲,忽然听见航航大声喊:“何老师,你看我抓到了个什么?”就他这么一喊,大家像发现了宝贝似的立刻都围了过来,只见航航小心翼翼地张开了双手,一个白白的小东西躺在他的手心里,我笑了,原来是。我没有揭晓谜底,而是问孩子们:“这是什么呀?”孩子们立刻说了起来。“是羽绒服里跑出来的毛毛”、“棉花”、“小鸟的毛”,我接着引导:“大家看一下它的形状像什么?它是什么颜色的?

  跟你看到的东西哪个地方不一样?”“何老师,它的形状像一把小伞。”“它的颜色是白色的”。“小朋友说的很好,它是由伞形的绒毛组成的,每一缕绒毛下都有一粒种子,容易被风吹散,随风飘落到陌生的地方生根发芽,长成新的蒲公英。”在孩子们的提议下我将这颗蒲公英种子放回空中,孩子们望着飞舞的小毛毛甭提有多高兴了。

  看到孩子们这么高兴,我也高兴极了,想着那天空中飞舞的小毛毛。庆幸自己抓住了这次随机教育的机会。其实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虽平平常常,但是处处充满了教育的契机。我们应多留心观察,丰富孩子的知识经验。孩子们借着这次户外活动的机会,认识了蒲公英,增长了知识。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第六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今天在园里又为我们班宝贝们拍了些早餐、早操、午睡等活动的照片和录像,回放时看了看,才发现俺的嘴巴也是一直没闲着,不停地和这个宝贝说说,那个宝贝聊聊,难怪做我们幼儿园教师大都有声带小结的职业病,经常声音沙哑(不过俺自个觉得沙哑了也蛮磁性的呦,嘻嘻)。不过这可不是光为拍视频,平日里我们都是这样做的,上课时要说,下课了更要主动找每一个宝贝说,因为这样才能建立起和宝贝们之间的亲密度和信任度。

  自踏上工作岗位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带小班的宝贝们,年龄不同,宝贝们的心理、生理特性和大班的孩子也不同。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我也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谈谈一、二吧:

  首先是良好常规的培养,良好的常规是在不断巩固中建立的,老师们的要求一致,孩子们就有了标准。整治纪律,营造良好的课堂环境,使得

  老师能顺利正常的开展教学工作。教师还要注意自身的演示和行动,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如小班幼儿收玩具,总是随便乱放,玩具筐里的玩具跟什锦菜一样,每一种都有,老师具体提出要求并做示范,不是把玩具全部推倒,而是直接一块一块地拿。幼儿学会轻放的方法后,我再逐步要求幼儿快,并学习收得快的方法:两只手同时收;将几块相同的积木叠在一起收;先收自己面前的,再帮别人收。。

  小班的宝贝自控能力比较弱,如何培养出孩子们的自控自理纪律的良好习惯是关键。可以想象如果老师在上课,有幼儿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个不停,还有幼儿不时的向教室外跑,老师怎么能进行得下去!所以要让孩子们养成在上课时能安静遵守纪律的常规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还需要长时间老师们认真的教导。

  其次,沟通也是无极限。这一点我的感触最深了,每一天和宝贝们在一起,都要抓住机会尽可能的和每一个孩子说话,因为作为教师首先应该是孩子的朋友,能融入他们的世界中,能很好的洞悉他们的想法。在平等的关系中,教师是孩子的伙伴,使他们在心理上到安全,放松,让生活洋溢在自由、尊重、平等、合作的气氛中,在这气氛中,让幼儿充分的活动,获得表达自己欲望和能力的机会。所以,在平日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尽量与孩子们多沟通多交流,和他们说话,和他们嬉戏,了解他们的需求。

  然后,要尽量多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孩子的注意,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孩子年龄越小,越容易受新奇好玩的东西的影响,所以,要准备好每一次的活动,从活动内容到活动目标再到活动准备,都要充分,让孩子在活动中行为习惯、思想品德以及语言、思维等都

  能力都得到良好的发展。

  此外,不要吝啬我们的表扬和鼓励呦。把“爱”融进一天活动当中,比如吃饭、睡觉、做操、区角活动、游戏活动等,捕捉宝贝们在园的一点点进步,用语言、动作、表情、奖励小果子等不同方式表示对他们的鼓励、肯定和表扬。:我相信,只要我们老师做个有心人,肯动脑筋,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抓住他们的心理特点,就一定会让他们越来越喜欢你,信任你,并喜欢上幼儿园的学习和说话的,呵呵。

  第七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在过去的教育生涯中,我们时常追问自己,幼儿教育的真谛是什么?我们需要什么?我们的发展方向在哪里?怎样才能在办学现实中实现教育理想?因为有了这些追问,我们为园所的未来发展造了一个梦——确立了“用快乐滋养心灵,用智慧缔造品质”办园理念和两个发展目标,在这个梦中我们寻找着教育的真谛,在这小小的天地里我们享受着付出带来的幸福,在这里,我们用知识和智慧、情感和汗水,为幼儿园的发展描绘出一个又一个蓝图,我们的心中充满着快乐。

  一、梦想启航

  (一)将办园理念核心内涵与全体教职工阐述沟通,内化为每个人的理解和需要,逐步形成体现文化内涵的管理风格

  围绕幼儿园的发展理念,我们不断深入思考,不断沟通交流,从文字层面帮助教师理解办园理念,更希望通过情感的融入,文化的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团队氛围,让内涵层面深入每个教职工人心。

  1.以研究组建设搭建启迪群体智慧的平台

  结合幼儿园的发展理念,尝试开展了项目组的建设工作,开设了“课

  程组”“游戏组”“德育组”等不同项目组。鼓励教師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喜好自由的选择参加,教职工们在参与研究的过程中主动性得到了提高,工作由以前的“给我做”变成了“我想做”。

  2.以情感的融入传递彼此的快乐

  为了让所有的人感受到幼儿园的发展理念,我们通过文字、图片和环境的渲染,将幼儿园发展的文化思想浸润到园所的每个角落。

  (二)以多样的形式和务实的作风,踏实有效推动幼儿园两个发展目标的实施,让目标便于操作,让“变化”看得见

  1.开展团队互助的工作模式,以科研促教研,建设一支乐教、乐思、乐合作的具有专业气质的师资队伍

  我们以《规程》《纲要》为指导,以教职工发展为根本,把提升教职工的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启蒙教育的能力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努力诠释着“以教为乐、以思促新、以合促和”的教育内涵。

  2.探索多元合作模式,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互动的教育环境,培养一群乐学、乐游、乐交往的孩子

  我们进一步明确环境对幼儿、对教育的作用,构建社区、家庭、幼儿园教育网络,实现三者的合力,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以及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精细”助力

  (一)放慢脚步,管理需要精细化,以点滴为基石,向常态要质量

  做为幼儿园的管理层,我们的眼界决定了幼儿园的发展方向,我们的行动决定着幼儿园的发展节奏。为了推动教育理想的有效地实现,我们的班子沉下心来思考并推行了向常态要质量的精细化管理策略:接地气——深入一线,对常态做到心中有数;重培植——通过思考与分析提出改进策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常更新——知识的更新、专业的引领是确保教育理想实现的养料;广覆盖——建立健全各项精细化管理制度,让精细化管理思想成为教职员工的共识。

  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虽然大大地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却较好地避免管理人员忙于事务性工作而陷入“忙乱、盲目、茫然”的工状态,同时务实的工作态度也拉近了我们彼此心与心的距离。

  (二)放慢脚步,教科研活动需要快乐参与,允许教师慢成长,提升队伍的专业气质

  快乐源自于内心的体验,关注教师们的内在需要,满足他们的成长需求,才能真正的帮助她们找到快乐的源泉,教科研制度的建设能有效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帮助其体会到职业的幸福感,因此,围绕着教科研工作的建设,我们的策略是:“乐心”活动;“乐行”活动;“乐省”活动。

  (三)放慢脚步,安全工作网格化,以生命第一为己任,构建平安乐园

  安全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质量,在幼儿园的网格化管理中,我们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从细微处着手,落实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思想,认真开展好安全工作。

  (四)放慢脚步,保健工作需要细致化,以科学研究的态度,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为了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体格智能健康发展,带

  动我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的提高。我们开展了喝水环节、户外体育活动护理的研究以及练兵,希望通过活动能使每个人的能力得到发挥,集体的智慧得以体现。

  三、《指南》引航

  精细化管理让我们看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成长足迹,也使我们每一项工作都更加的务实。我们立志与《指南》同呼吸共命运,将《指南》的内涵运用到各个领域,引发更多的交流与碰撞,让《指南》为我们的梦想助力,让精细化管理为我们的常态加油。

  以《指南》为目标,精细分层分块管理,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扩大社区影响力,提升园所的服务形象,成为北站地区工薪家庭入园首选之地,拥有人尽皆知的良好口碑。

  以《指南》为方向,精细幼儿园环境的管理,合理开发和建构满足师幼成长的物质环境,优化自然、科学、动态的育人环境,重点研发幼儿园楼层环境的开发和利用以及现有体育器械的价值挖掘,突破现有环境和器械的限制,实现全园体育区域活动的大融合。

  以《指南》为要点,帮助教师学会观察、分析儿童,从而全面了解幼儿各年龄段和各领域的行为发展,打造常态活动下的熟手教师,规范教师行为,对幼儿一日生活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成为熟手教师的成长乐园。

  以《指南》为依据,尝试建立青年教师三年培养机制,从第一年的一日活动流程的重点培养、到第二年环境创设的重点培养,到第三年课程设计的重点培养,把其中操作要点梳理成册,每一个新入职教师认真研读即可入门。

  以《指南》为模版,细致分析《指南》各领域目标以及教育建议中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精细家园合作模式,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支持幼儿园科学保教,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合作观。

  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始终保留了“踏实质朴”的园所本质,不追求奢靡,不向往浮夸,希望在《指南》的引领下,在领导专家的诊断下,在梦想理念的支撑下,园所的未来之路会更加精细、质朴、常态、真实,让我们共同期待!

  第八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我班的一群可爱的孩子有的乖巧听话,有的比较调皮,有时候甚至会令人感到头疼。那里就说说我班的“调皮大王”田增晖吧,因为他太调皮,很少有人喜欢他。

  做操时,他总是心不在焉,一会儿拍拍同伴的肩,一会儿又拉拉同伴的辫子,一会儿又乱蹦乱跳的。在户外玩呼啦圈时,他总是去抢别的小朋友的呼啦圈;并且还把小朋友的呼啦圈折断好几个;就连午睡时他也常常恶作剧,睡不着觉,他就一会儿拉拉棉絮,一会儿抓抓同伴的脚底,常常气的我头皮发麻。于是,渐渐地我觉得田增晖很不讨人喜欢,可是,有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那是一次吃点心时,李欣菲小朋友没拿到饼干,坐在座位上哭,是因为她来晚了,点名时没点到她的名字,我连忙走到李欣菲身边,安慰她说:“不哭,教师请阿姨到食堂里去拿给你。”正哄着她呢,这时,田增晖快步走到李欣菲身边说:“不要哭了,你吃我的点心吧。”李欣菲不要,他又认真地往李欣菲嘴里塞,还嘟囔着:“没关系,我妈妈经常给我买这样的点心吃,你吃吧。”

  看着田增晖的举动,我有点激动了,我把田增晖抱到自我腿上亲着他的小脸,我顿时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我们不能把孩子的调皮简单的理解为破坏纪律,与教师或同伴作对,更不能全盘的否定他们,在感情上冷他们我们要用一颗温暖的爱心去包容孩子的调皮,其实调皮的孩子很可爱,就像我们班的田增晖。

  第九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托班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

  1、通过示范学习,向幼儿传授自理能力的方法出入幼儿园的幼儿自理能力较差但模仿能力强,我们通过正面示范让幼儿看清自理的正确方法,用简单易明的提示,让幼儿了解完成基本动作的要领,然后让幼儿去模仿练习如:洗手,它的规则是饭前便后要洗手,洗得干净,不留脏物。要求幼儿独立自觉地完成这些基本动作显然很难,他们往往只会用水把手弄湿,就表示洗了,所以我们就交给洗手的正确方法,并示范整个洗手的过程:卷袖口,洗手心,手背,用力搓,把脏物冲洗干净,再用毛巾擦擦手,挂好毛巾,示范后再让幼儿练习,对能力差的幼儿进行个别辅导,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幼儿便掌握洗手的基本方法。

  2、运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激发幼儿自理能力的兴趣幼儿思维具有具体,形象的特点,对于一些描述具体的事物的生活现象的语言较易接受,因为英用生动的语言及其幼儿学习一些枯燥的劳动技能的兴趣和愿望,如叠手绢;我们先让幼儿认识手绢有四条边,在教幼儿叠手绢的方法,把手绢平放在桌子上,再两手将手绢相对边折,幼儿也一边学一边口里喊着,兴趣浓厚。再如穿衣,我们先让幼儿认识衣领,衣袖,衣襟,在教他们穿衣,衣服后面向着自己两手握住衣领,喊一声:“刮大风喽"将衣服甩在耳

  后,披在身上,接着继续说做,风来我不怕,露出小脑袋,将手伸到袖口里让幼儿手里拿着衣服喊着,笑着,做着,非常开心。

  3、通过鼓励,表扬增强幼儿自我服务的信心托班班幼儿情感脆弱,能力差,畏惧感强,对于它们的一点点的进步成人者不该忽视,应鼓励他们最微小的表现独立性的愿望,如幼儿自己扣上扣子,但扣子却扣错,我们首先鼓励幼儿独立意识,表扬他真能干。接着纠正,只是扣子错了门,重新扣一次好吗?使幼儿产生情绪,提高自信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儿自理能力不断提高,定期的评比,可以培养幼儿的坚持性,自觉性,幼儿的上进心很强有表扬的评比他们都会努力去做。

  第十篇:确立中国学前教育的文化自信之思心得体会

  《幼儿教育》虽说是一本杂志,但其中的内容形式是丰富多彩的,看完每一期的《幼儿教育》,我都深有感触,因为这本书不仅是针对幼儿教育,对家庭、社会、幼儿园、教育都有很好的认识。一本薄薄的杂志有精彩的“方案研析”、真诚的“教养笔记”、甜蜜的“教师书房”、良好的“家园互动”等等,每个内容形式都写的如此深动,尤其是教养笔记,真的能让人获益匪浅,也能给自己在平时的教学中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教养笔记”中的一篇文章让我很感动,这篇文章的题目是“看懂孩子让孩子愉快进餐“幼儿进餐是幼儿园最重要的生活环节,每个老师都希望自己班上孩子们不挑食、吃得多、吃得快、吃的干净又安静。可对于小班的孩子们是很难到达老师的期望。

  每天,在吃饭前,我们老师就会对孩子提要求,吃饭时,要保持安静、干净。可班上的孩子却不是像你所说那样按要求去做。我班上有个孩

  子每次到吃饭时候,他就会跟我说,老师,我已经在家吃饱了,不要再吃了;要不就说,老师,我不要吃菜等等的理由。老师发现这样的情况下,经常与这位孩子做思想工作,多陪他吃饭,多鼓励这孩子积极进行进餐。经过一段时间后,孩子是有那么的一点进步,可还是少不了他那种,种种不想吃饭的理由。或许我们老师处理的方式却不一样,我们有时候由于心太急而忽略孩子的需求,看了这篇教育笔记后确实让我们感触很多,也学到了很多。组织孩子们进餐看似简单,其实不容易。我们要做一个会观察、分析孩子行为教师,积极探究孩子进餐行为问题的原因。

  《幼儿教育》中还有好多吸引我的栏目及文章,有些文章虽简短,内涵却很深邃。文中的一些观点都是非常值得我们细加品味的。

篇三: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

  

  2个确立和2个维护心得

  确立心得:

  1.追求明确的目标。在实现任何目标之前,你需要确切地定义它。你需要知道你想要什么,为什么想要它以及如何获得它。一旦你确立了这个目标,你就可以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沿着这个计划一步一步地实现你的目标。

  2.保持积极的态度。一个积极的心态可以帮助你克服任何挑战。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你都应该发掘出其中的积极方面,寻找机会并保持乐观。

  维护心得:

  1.不断学习。在管理和维护你的工作或生活方面,持续学习是至关重要的。要时刻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探索新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

  2.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身边的人和你的互动关系对生活和工作的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帮助你在各个方面获得支持和帮助,同时也能让你更加快乐和满足。要尊重并与别人进行真诚的互动,分享经验和建立合作关系。

篇四: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

  

  关于一国两制心得体会关于一国两制心得体会随着香港、澳门的陆续回归以及海峡两岸统一大势的不可抗逆,一种罕见的政治法律现象就将呈现在世人面前,因为“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必然导致“一国两法”和出现多个法域的奇特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形成。它的基本构架是:以宪法为龙头,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纽带,以社会主义法为主干,以上述特区的资本主义法为支干,并以它们彼此相互间的区际冲突法为胶合剂的,两种性质的法律相得益彰,各法域共促共生的,多层次、多色调、多板块,结构复杂,内容和形式异常丰富多彩的法制体系。这在中外法制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对它的深入研究不仅将大大地丰富和更新我们的政治和法学理论、而且将促进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创新,从而对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本文愿试作一些法哲学的思考和探究,以期能有助于中国法制发展的这一跨世纪战略任务的解决。一、“一国两制”的法律意义和特征“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根据自己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本国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国家主体部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及生活方式。由此可见,“一国两制”的确定和实施,必须具有宪法

  和法律的依据和保证,而且也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法制的形式,才能建立起祖国大陆与我国港、澳不同的社会制度地区间的稳定联系,并妥善解决其间发生的某些纠纷和矛盾。“一国两制”既涉及到国体,又涉及到国家结构和政体,既涉及到我国的经济制度也涉及到我国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法与国家,法律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总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法制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广义的政治制度就包括了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的稳定建立和发展,也离不开法律。因此,“一国两制”的确立和实施,必然会引起我国法律制度或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这种变化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从单纯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演变为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与港、澳资本主义法并存,即“一国两制”必然导致“一国两法”;第二,从单一法域国家变成多法域国家,即形成祖国大陆和我国香港、澳门等辅法域。由此派生出“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下的诸多复杂现象和关系,也决定了其间所存在的法律冲突的复杂性及其解决的繁难度。所存在的法律冲突的复杂性及其解决的繁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个方面中第一方面是首要的和基本的,也是最能体现我国“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特色的。也就是说,我国“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基本特征,并不在于其多法域,而在于“一国两法”。即在于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法制制度的并存。这正是决定我们的“一国两制”以及“一国两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具有特殊复杂性的根本

  原因,也是同世界上其他一些多法域但却仍是“一国一制”的国家结构和法制体系国家的最大区别。例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是这样的多法域国家。美国有50个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民法,然而它们都属于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法制区别和法律冲突。这些多法域国家由于实行“一国一制”,因而各地区的法律其阶级本质和基本原则相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共同点是主要的,不同点是次要的,出现的法律冲突也是浅层的,不能与我们“一国两制”下祖国大陆同我国香港、澳门之间基于不同性质的法制区别和法律冲突相同日比拟。当然,我国“一国两制”下的法制体系也有一般多法域国家法律冲突的某些共同特征,如所属法系的不同与冲突,各法域之间的差异和冲突等,这就更增加了其复杂性和繁难度。繁难度。

  从纵向上看,“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虽然历史上也不乏其例,但还没有进展到建立起较稳定的法制体系并妥善解决其法律冲突的地步。我国历史上社会制度形态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以武力征服了社会制度和形态比较先进的汉民族地区后,如蒙古族、满族征服汉族,都出现过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并存的情况。公元646年大化革新以后的日本,也存在过类似的情况。美国独立战争后至南北战争以前,则出现过在北方发展资本主义的同时,在南方的几个州保留奴隶制的状况。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西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暂时保

  留其原有制度至民主改革之前,实际上也是属于“一国两制”的特殊情况。上述这些情况由于是在改朝或改制的过渡时期出现的暂时现象,没有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和保证,因而,缺乏稳定性和典型意义,虽可作为我们现今实行“一国两制”的历史依据,但却不能与其深刻涵义和重大意义相比拟。的历史依据,但却不能与其深刻涵义和重大意义相比拟。

  二、“一国两制”法律体系的要素和构成“一国两制”法律体系的要素和构成

  “一国两制”法律体系的法权基础探析“一国两制”法律体系的法权基础探析

  “一国两制”法制体系是以主权与治权既相统一又相对分离的法权关系为基础的。所谓统一,意即无论是香港、澳门或是台湾,都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的一员,都是中央政府下辖的一个行政单位或行政特区。因而国家主权都归于并集中于中央,中央政府都对它们行使主权,与它们的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不是平列的关系,更不是“一国两府”或“一国两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政府,其一切权力都是由中央授予并由国家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规定的,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外交和国防事务则统一由中央处理,中央还行使由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规定的应当在这些地区行使的其它权力。所以从这种主权统一以及主权与治权也相统一的根本意义上讲,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相似于中央政府与其它行政省及民族自治区的关系。这种不仅主权统一,不容分离及转让,而且主权与治权也本质上相统一的原

  则,是实行“一国两制”的根本前提,是统一祖国大业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的原则,也是各主权国家政制和法制建设中不可移易的一条基本准则。中不可移易的一条基本准则。

  相对分离,意即我国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之所以“特别”,是指它们具有高度的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种自治权不仅大于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权,而且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联邦制国家中成员邦的权力和权利,而决不交给任何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就表明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也是特别行政区的神圣职责。圣职责。

  “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基本构架及辩证关系剖析“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基本构架及辩证关系剖析

  如前所述,“一国两制”法制体系是以“一国两法”及多法域为显著特征,那么组构成这一庞大复杂的法制体系的应包括祖国大陆和我国港、澳、台的所有符合“一国两制”要求的法律部门和领域。而按照它们在“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特定地位和作用,就可以把它们归纳为以下几个层次:l)作为祖国大陆和我国港、澳、台这些特别行政区共同母法的宪法;2法的宪法;2)联结祖国大陆和各特别行政区的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3基本法;3)居于主体地位的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4)居于主体地位的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4)作为辅助的我国港、澳、台各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5辅助的我国港、澳、台各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5)用以解决祖国大陆和各特别行政区及特别行政区相互之间的法律冲突的区际冲突法。这样,我们就可以勾画出“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基本构架:即以宪法为龙头,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纽带,以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为主干,以各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为支干,并以它们相互彼此之间的区际冲突法为胶合剂的,两种社会性质的法律并存且相得益彰,四大法域共促共生的,多层次、多色调、多板块,结构十分复杂,内容和形式都异常丰富多彩的法制体系。这不仅在中外法制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而且在当今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存在着如下几种重要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关系,有助于我们把握住“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的本质特征及其规律性。其规律性。

  1.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与特别行政区资本主义法的对立统一关系。它是“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基本矛盾,“一“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基本矛盾,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基本特征--,就集中地体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基本特征--“一国两法”--“一国两法”现于此,并由此派生其他的矛盾关系。所以处理好这对基本矛盾,对于实现和稳定“一国两制”,建立和完善“一国两制”法制体系,具有关键性意义。其基本原则就是既坚持以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法为主体,以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为辅助和必要补充;又要充分认识和正确估价适合于这些特

  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从而不但不能以大陆的社会主义法加以排斥甚至吞灭,而且应看到它们两者之间除了有相拒斥性一面之外还有可以相互借鉴和吸收的一面。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一国两制”范围内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存、互促和相得益彰,这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并存相对应的,即都是与现阶段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状况及其历史原因相关联的。而其更深刻的原因就是发展和繁荣市场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安定这一共同需要。它有利于我们借鉴和利用发达市场经济已有成就和经验,也有利于我们加强国际联系,吸取、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法制手段等。同时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不仅是我国港、澳、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后盾,而且也必有其可以认同之处,从而产生相向吸收、借鉴的效用。当然对这种相互借鉴和吸收不能作简单化、机械化的理解,因为不仅有制度性质和意识形态的分野甚至对立,而且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之差距和异质文化的冲突。所以既不能简单移植,更不能动辄就搞什么“西化”或“中化”、应经过非常细致的分析取舍和不断探索试验的过程,权衡利弊,损益其优劣,使对方之所长有机融合进自身的制度发展和主体文化中,特别是注意把那些体现人类制度建设共同经验和法律文明发展普遍规律性

  的东西尽可能地加以利用和吸收,来促进和完善本身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建设和法制建设。

  2.分属不同法系的法律之间的关系。祖国大陆与我国香港、澳门及我国台湾的法律分属于社会主义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但他们都有中华法系的传统,我国台湾法又受到英美法系的影响,祖国大陆法也含有大陆法系的因素和成分。它们之间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固然,法系的不同使法律在立法方式及立法技术、法律形式及渊源、司法程序及制度等许多方面都各有其特点,因而法律的结构、体例、术语以及法律事实和行为的定性也往往不同。但由于我国香港、澳门及我国台湾同祖国大陆固有的历史联系,特别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这种联系将进一步得以强化和巩固,这就为它们之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和吸收以便取长补短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更有利的条件。充分认识到这些,能使我们更客观、全面地看待我国港、澳、台的法律及其与祖国大陆的关系。包括一方面既有利于我们认识和把握住属于英美法系的香港法的特征,并便于我们通过比较而借鉴、吸取其有益于我们法制建设的那些成分;另一方面可以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属于大陆法系并有中华法系传统的我国台湾法在法律形式、法律体系和体例、法律心理结构以及法律文化传统上同我们更为接近,并有某种同根同源的关系,互相借鉴和吸取有益成分就更有必要,也更为直接。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台

  湾法承袭了所谓“民国法”,我们又早已明令废除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法统”,而对我国台湾现行法律完全采取拒斥态度。事实上,我国台湾法律自1949年国民党退台以来40多年已有了很大变化,不仅对民国时期的法律作了诸多修定,还重新制定了大量法律和法规。我国台湾现行法律中未有作过修改的民国法仅存不多,它们事实上有的早已过时,有的已名存实亡,有的已通过特别法、判例、解释例替代,有的仅仅因政治需要而苛延残喘。这都说明,我国台湾法律与所谓“民国法”不能同日而语,它已经适应我国台湾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有了重大的变化和发展,并早已自成体系,其立法完备、体系周全、规范详尽、许多法律和法规又不断与时更新,其中许多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特别是民商法和经济立法,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尤值得我们采撷。至于那些过时的、徒具虚名的法律,当然必须废止,这随着“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实现自是应有之义。,和平统一的实现自是应有之义。

  3.各特别行政区法之间的关系。包括我国香港法、澳门法同我国台湾法之间的关系,我国香港法与澳门法之间的关系等。它们虽然都同样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因而异中之同可能会更多;然而仍因有属于不尽相同的法系之区别,以及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使之在法律结构、法律体系、立法技术和司法程序等方面仍各有其特点。注意到这些,对于我们加深对各特别行政区法的认识,无疑是有意义的。

  “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法律要件分析“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法律要件分析

  “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最具特殊性的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区际冲突法。前者是联结祖国大陆和特别行政区的纽带,后者是协调祖国大陆主法域和各特别行政区辅法域及辅法域相互间各部门法关系的胶合剂。它们是“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特殊构件,尤其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完全是一种崭新的法律现象,中外法制史上未曾有过,是当代中国对人类法律文化的独特贡献。人类法律文化的独特贡献。

  1.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体现“一国两制”国策的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和最集中、直接的法律表现,是祖国大陆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体系同我国港、澳、台等资本主义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结合部和衔接点。它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它的地位和法律效力来看,它具有仅次于宪法而又高于一般法律的效力。既含有宪法性法律的特征和属性,以至有人称它是“小宪法”,尤其是在结构上与宪法相似。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包括序言、总则、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文化和有关社会事务等章节。但它又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我国宪法关于“一国两制”方针在法律上的具体化、系统化。也就是说,从法律渊源体系上讲,它是从属于国家根本法之下的国家基本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又高于其他法律。第二,从它的适

  用范围和在特别行政区的作用来看,它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因而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团体都必须遵守,全国人民和各级干部都必须了解、熟悉和不得违背;但又主要是适用和实施于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的法律。而在特别行政区它又是一项根本性法律,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基础,是国家主权在这些地区的法律表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制度和政策,都必须以它为根据,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法律都不得与之相抵触。第三,从它的任务和内容上看,主要是“一国两制”的法律体现和法律保证,而且主要是调整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以及特别行政区内部的关系,同时它所调整的这类社会关系主要是一些最基本的关系,而同调整具体关系的其他部门法有所不同。第四,从性质上看,虽然基本方面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但又是对特别行政区资本主义制度的确认和规范化。从立法动机、程序和成员方面来看,它既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的意志;又反映了爱国统一战线中资产阶级的意志。反映了爱国统一战线中资产阶级的意志。

  而且,随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和特别行政区的建立,就会出现在特殊单一制国家中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崭新的自治形式和新型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与内地的各行政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殊异。并会建立起独特的政治体制、司法

  制度和法律体系,以行使其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这一切都充分表明了它的独创性。法权和终审权等。这一切都充分表明了它的独创性。

  由于学术界对《基本法》的重要特征及其内容和意义已有了较充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故此只作简略述及。有了较充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故此只作简略述及。

  2.区际冲突法.区际冲突法

  我国区际冲突法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必要性,是为了解决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特别行政区建立后与祖国大陆之间以及这些特别行政区彼此之间所必然产生和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在同一平面上的法律冲突。一国内部各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一般称为“法域”,各法域之间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其内部具有数个法域出现区际法律冲突的国家称为“复合法域国家”或多法域国家。“一国两制”实现后的我国就是这样的多法域国家,无论是我国香港、澳门及我国台湾或是祖国大陆,从区际冲突法的视角看,都是相对独立的法域。也就是说在“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和法制体系下,一方面,就行政关系而言,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另一方面,从区际法律冲突关系而言,祖国大陆、我国香港等法域都是相对独立的法域,都允许保持性质不同,各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各地区人民间的交往就会产生大量涉外法律因素和法律关系,从而要求各法域互相承认

  外法域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以及外法域的法律在自己区域内的域外效力。这就使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具备了主客观条件,而区际法律冲突的存在,又使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为宗旨的区际冲突法具有了客观必然性。区际冲突法具有了客观必然性。

  3.宪法.宪法

  在“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法律依据,是“一国两制”具有合宪性、合法性、稳定性和国家主权统一的基本象征。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一国两制”的全面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最终完成,不仅将大大地发展、丰富我国的宪政实践和理论,而且必将促进我国现行宪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乃至于会出现制定一部“大宪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现制定一部“大宪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为此,笔者特提出一些探索性意见,以尽可能地为“一国两制”的全面实施寻求更充分、完备的宪法依据,并就教于学术界。若有不当之处,权当一孔之见。于学术界。若有不当之处,权当一孔之见。

  实现“一国两制”后,就将使我国的国家结构从一般单一制变为多法域的特殊单一制,法制体系也将因大陆的社会主义法与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并存,以及出现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区际冲突法等崭新的法律现象而趋于十分复杂。这样,随着我国香港、澳门的回归祖国以及海峡两岸统一大业的完成,“一国两制”所引起的如此极其复杂而丰富多彩的政治法律现象,就必然使现行宪法第31条的有关规定:“国

  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就显得远远不够。它既不能反映全面实现“一国两制”后我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发展状况的全貌,又还不足以作为在此情况下诸特别行政区及其独特法律体系存在之充分而完备的最高法律依据。而且如果更严格讲来,从第31条的这一规定中,还不能必然得出“在特别行政区内可以实行与大陆地区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性质不同甚至相矛盾的制度”的结论,还必须要靠正式的宪法解释或配套立法,才可能具有这样的涵义。然而即便是辅以宪法解释,并对宪法第31条作出补充,明确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和保留其原有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等,也还是不够。因为最关紧要的是在什么情况下才允许保留和允许在多大限度内予以保留,以及怎样构设特别行政区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及其权限。这些关系到国家根本政治结构和体制的重大问题,不能简单、笼统地涉及,必须有极其明确、系统和普遍性的规定。也不能使这些重大任务,概由根本法之下的各个《基本法》来承担,而应当率先在宪法中予以高度概括和总结。并还需要对“一国两制”全面实现后我国的整个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发展、变化作出根本法的规定和概括。变化作出根本法的规定和概括。

  为此,就需要对现行宪法作出重大修改和变动,使之无论在国家结构、国体和政体等重要方面都充分而明确地体现

  出“一国两制”的重大国策及其全面实现。这必将引起我国宪政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变化和发展,乃至有必要和实际可能制定出一部体现和确认祖国统一、并巩固统一成果的“大宪法”来,以作为大陆和各特别行政区均一体遵行、普遍实施的共同母法,为“一国两制”及其全面实现提供更充分、明确、完备的根本法依据,从而改变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上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状况。法》基本上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状况。

  制定这部“大宪法”的总的指导原则就是坚持“一国两制”,即在坚持“一国”的大前提和根本基础上认真地实行“两制”。坚持“一国”,即强调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各民族团结平等,实行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分权,坚持国家结构形式的单一制,不搞联邦制,坚持规定统一的国旗、国徽、国都、国歌等。实行“两制”,即既应坚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允许特别行政区保留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即求同存异,在国家利益至尚和主权统一的大前提下承认不同地区制度发展的特殊性、不平衡性。为此,就应在宪法中从总体上较系统地规定特别行政区共同条款,以作为定立和实施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更充分的法律依据;还应就解决祖国大陆和各特别行政区彼此间的区际法律冲突的总的指导原则作出规定,以便定立和实施区际冲突法有所依循。定立和实施区际冲突法有所依循。

  三、“一国两制”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拓展和促进“一国两制”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拓展和促进

  我们的理想目标是要建设高度民主、文明且法制完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民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民主要靠社会主义法制来保证,这是本世纪社会主义发展豪迈而艰辛历程留下的最重要经验和教训之一。值此世纪之交和迈向21世纪之际“一国两制”的历史创举,不仅给法学研究带来了一系列全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而且对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既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又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既是巨大的冲击,又是有力的促进。关键是我们要有科学的态度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从而勇敢地迎接挑战,善于抓住并利用这种机遇,就可能成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新的发展契机和驱动力。能成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新的发展契机和驱动力。

  “一国两制”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影响和促进是多方面的,除了以上所涉及到的之外,现专就下述系列问题作些探究和分析。列问题作些探究和分析。

  “一国两制”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拓展和促进,主要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主要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一国两制”为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建设增添了新内容,使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两种民主制度通过和平竞赛,互相取长补短,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其政体是采取民主集中制

  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这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表现和形式。“一国两制”实现使特别行政区各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政权组织形式将和国家主体部分不相同,在这些地区政权的性质是资本主义的,政权组织形式基本上是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即实行资本主义民主制,从而使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在特别行政区出现不一致,但又为整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服务,即形成国家主体部分的社会主义民主与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民主并存,使这两种民主制度在服从于共同目的--主义民主并存,使这两种民主制度在服从于共同目的--国家--国家统一和富强的大前提下,可以通过和平竞赛、互相取长补短、共存共荣,最终将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因为民主作为一种制度乃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它们除了有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的不同之外,还包含着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发展中的一些普遍要求和共同规律。特别是现代民主制度乃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政治条件和保证,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政治要求。例如自由平等原则,分权制衡原则、以法治国原则等等,这些无论是资本主义民主或是社会主义民主都不可回避,其经验和成就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财富。经过几百年发展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制度已积累了这方面的若干经验,于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不无启迪作用。例如香港与贪污腐败作斗争的产物--用。例如香港与贪污腐败作斗争的产物--廉政公署制度,就--廉政公署制度,就是其法治原则的重要体现,是维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

  制度的有力武器,其峻法以反腐倡廉之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当然,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也值得他们学习和借鉴。值得他们学习和借鉴。

  第二,“一国两制”引起了我国国家结构的新变化,是对国家高度集权的重大突破,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从而在一种新的构架上使国家权力得以合理分解、运行和制约,从而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一国两制”的实行,将使我国从一般单一制国家变成为特殊单一制国家,从而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结构新模式。因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这些权利和权力既大大超过了我国省级以及民族自治区政府的权力,又在许多方面甚至超过了某些联邦制国家中成员邦政府的权力。从而使我国的国家结构具有了某些复合制的特征,但她仍然是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更不是邦联制,乃是一种特殊单一制。在这种特殊单一制下,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由三种地方行政单位构成,即普通行政单位、民族区域自治单位和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单位,,由原来的两种地方分权形式发展为三种地方分权形式,突破了单一制下地方政府传统权力的范围。这是符合当代国家结构发展的基本趋势--构发展的基本趋势--是朝着深化国家权力分解程度的总方--是朝着深化国家权力分解程度的总方向发展的,即需要降低国家权力集中程度,改变国家权力过分集中,以便于发挥地方行政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

  于中央政府简政放权,进行宏观调控。这也是一种民主化的趋势,便于在一种新的层面和构架上探寻如何使国家权力得以更科学、合理地分解、分配、运行、使用和有效监督及制约。而且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司法经验同内地行政单位之间可以互相借鉴和参考,以便建立一种高效率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政治体制,促进我国的政治体制建设和改革。制建设和改革。

  第三,“一国两制”扩大了我国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发展了多党合作制度,赋予人民民主专政阶级联盟新的形式和内容,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强国富民。和内容,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强国富民。

  “一国两制”实现后,我国港、澳、台地区存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产阶级也加入爱国统一战线,我国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使港、澳、台阶层人士及其政治代表都在爱国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其代表人物参加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等政治机构之中,这样,无论是祖国大陆还是我国港、澳、台的所有公民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平等权利,从而赋予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联盟以新的内容和形式,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振兴中华、实现强国富民,也有利于促进和扩展社会主义民主。

  “一国两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及法学理论的促进、丰富、深化和拓展,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面:

  第一,在法的性质和规律性方面,充分体现出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并使法的类型和更替呈现出复杂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并使法的类型和更替呈现出复杂性。

  因为很明显,“一国两制”法制体系中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区际冲突法等的阶级属性非常复杂,既不能把它们完全归于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又不能完全归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也不能简单地说是两者廉而有之,或者概念化地称为两者的对立统一。这种复杂而奇特的法律现象,充分表明法既具有阶级性,又具有其社会性,是阶级性和社会性之不同形式的统一。固然很多情况下法律的阶级性特别明显,但以上这几种跨法域的法律又是其社会性的突出表现,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与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发生交叉、渗透、重叠的结果。可见,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两者相生相成,共同演现出人类社会丰富多彩的种种法律现象。“一国两制”结构下的法制体系及其构成要件,就是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相生相成的生动体现。生相成的生动体现。

  不仅如此,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社会主义类型的法和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合法地并存,都统一于有中国特色的当代法制的框架之内,成为其不可割裂的组成部分,而且还发生交叉、重叠出现一些新的法律现象。这也是人类法制史上的一种奇特景象。它表明不能把法的历史类型和更替简单化,既不必然是非此即彼,也不一定是纯而又纯,虽然其总的历史

  发展趋势不可规避,但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无论是剥削阶级法之间以及剥削阶级法与社会主义法之间都可能在时间和空间中并存,并会有所交叉和重叠。从而以新的事实证明法不仅具有历史的继承性,而且同一时空内不同类型的法也可以相辅相成。以相辅相成。

  第二,在法的体系方面,使法律体系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差异性,多样性,并大大丰富了我国法律体系。具有差异性,多样性,并大大丰富了我国法律体系。

  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这种差异性和多样性表现在:其一,各法域的法律体系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不同,祖国大陆法域建立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其他三法域建立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其二,祖国大陆法域和其他三法域所反映的阶级意志不同,前者主要反映工人阶级的意志,后者主要反映资产阶级的意志,当然也包括反映有其他阶层和劳动者的意志。其三,它们各自的指导原则也不同,祖国大陆法域的指导原则主要是“四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一国两制”;而其他三法域的指导是“一国两制”,不实行“四项基本原则”。其四,它们所属法系及其所体现的法律文化背景和条件也殊有不同。这样,我国的法律体系就会出现多样性和多层次性,不仅有作为主体的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特别行政区作为辅助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区分,还有我国港、澳、台各特别行政区之间基于现状和历史传统的不同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也有区别并相对

  独立,而且这些自成体系的法律体系的内部又有其各具特征的层次结构性,以及不同部门法之间的分野。因此,“一国两制”情况下我国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问题就更加复杂并具有了新的意义。这种统一和协调乃是在具有极其多样性和丰富差异性的情况下的统一、协调,是在“一国两制”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的统一和协调。所以各法律体系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统一,既相互冲突和独立,又彼此联系参照。因此如何解决它们之间的冲突,协调其间的矛盾,就是“一国两制”情况下急待解决的重要法律问题。其中,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起着统一和联结的特殊作用,区际冲突法和区际司法协助就发挥协调的机制和功能。司法协助就发挥协调的机制和功能。

  第三,在立法体制以及法律解释和法的渊源方面,都出现了多样性、复杂性和特殊性。现了多样性、复杂性和特殊性。

  由于享受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这种立法权不完全同于祖国大陆的地方权力机关所行使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只受中央权力机关的有限监督,它显然比祖国大陆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权的权限要大些,范围也要宽些,因为特别行政区权力机关还可以制定自己的民法、刑法,凡属自治范围的事项均可立法,制定的法律只要符合其《基本法》和法定程序均属有效。这样,我国的立法体制除了原有的在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前提下,并赋予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机关

  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权限的体制外,又赋予了特别行政区享有相当大的立法权;虽然这种立法权仍然属于中央授予的地方立法权的范畴,但它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区的重要内容和体现。因而使我国立法体制具有了新的形式和特点。制具有了新的形式和特点。

  依此道理,在法律解释方面也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以香港为例,由于香港的法律制度遵循英美法系的判例原则,法律解释一律由司法机关即法院在审判案件中作出。也就是说,我国香港只存在司法解释,而不存在立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即不是象祖国大陆现有法律解释体制那样,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为主导的情况下,再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解释权,以及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行使行政解释权。因此,“一国两制”实现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也行使法律解释权,不仅可以解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而且也被授权可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依法进行解释。突破了内地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无法律解释权的状况。可见“一国两制”实现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也将有所变化。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也将有所变化。

  由于“一国两制”的实现,将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就其法律传统而言,从单一的社会主义法系成为同时还存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普通法系,就会引起法的渊源从单一的制定法向同

  时还包括判例法、习惯法扩展。所以“一国两制”实现后,我国法的渊源体系就颇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它既是一元化的,又是多体系的和多层次、多样性的。这无疑将有利于各具特色的法的渊源体系之间的相互比较、借鉴和吸收,从而促进我国法制的发展。促进我国法制的发展。

  第四,在司法体制和法律适用方面,更出现了许多引人注目的新情况、新特点。注目的新情况、新特点。

  这是很明显的。例如,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之规定及其精神,两个特别行政区均各自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设立终审法院,法院都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或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实行陪审制度和无罪推定原则,采取抗辩式诉讼模式,并遵循判例的原则;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澳门特别行政区也建立起独立的、摆脱葡萄牙司法机关系统的,比较完备的司法制度,并设立行政法院,澳门原有刑事起诉法庭制度仍继续保留。这些均表明两个特别行政区都各自建立起独立的司法制度和独特的司法体制。不仅如此,由于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其法律体系也具有独立性和独特之处,全国性法律基本上不在这些地区实施,香港原有法律和澳门原有法律均基本保留。这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其

  《基本法》及其附件三所列,香港原有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其《基本法》及其附件三所列,澳门原有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这些也会给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法律适用方面带来若干不同于内地的新情况、新特点。这种独特的司法体制和法律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对我国司法体制的建设和改革以及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实践,亦不无启迪和促进。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实践,亦不无启迪和促进。

  四、“一国两制”实现过程中的“港澳模式”和“台湾模式”的区别和联系模式”的区别和联系

  所谓“港澳模式”,即香港和澳门是通过签定中英和中葡联合声明这种国际协议为启动,以制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种宪法性国内法律文件来完成其法律依据,同时要伴之以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改革以及适时的区际冲突法和司法协助以完善之。并要到1997和司法协助以完善之。并要到1997年和1999年和1999年“一国两制”及其法制体系才在该两地区从事实上相继得以实现和实施。因此,这种“港澳模式”具有以下特点:施。因此,这种“港澳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它适用的是国外用武力霸占和武力威胁强租了我国领土后回归祖国的这种历史和现实情况。因而是通过签定国际协议导向制定国内基本法的途径,从而使之具有国内立法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完成其回归祖国的法律依据。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完成其回归祖国的法律依据。

  2.它是以中英、中葡相互承认从而约束中方和香港、澳门之间政府和法律承认为前提,而且在这些地区的所谓“三通”、“四流”也早已进行。“四流”也早已进行。

  3.它有一个我国在这些地区收回主权的确定的期限,从基本法生效到收回主权有一个明确的过渡时期。从基本法生效到收回主权有一个明确的过渡时期。

  正是在这三点上它与“台湾模式”相区别:正是在这三点上它与“台湾模式”相区别:

  1.我国台湾问题是一国内的统一问题,而不是收回主权问题,属于我国内政,不牵涉任何外国,也不容许任何国家插手,就谈不上什么国际协议。当然也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协商签定关于两岸统一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便为制定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创造气氛和前提。但这种方式只是一种预测和预期。式只是一种预测和预期。

  2.这些年来尽管我们党和政府作了很大努力和让步,采取了许多措施和“高姿态”致力于和平统一,我国台湾方面也由于形势逼迫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姿态以缓和改善两岸关系;但两岸关系仍没能有多少重大突破和实质性的进展。台湾当局长期坚持以“三不”对“三通”,限制双方的双向交流,坚持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还制造了各种事端,给祖国统一设置了种种障碍。台湾当局虽然已宣布从1991年5月1日起终止所谓“动员戡乱时期”,同时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可是台湾当局一些头面人物依然声言,这决不表示他们的政策有所改变,仍坚持敌视大陆的立场。尤其令人气愤和需要高度警惕的是,这些年来,由于李登辉

  等人的纵容和支持乃至亲自登台表演,“台独”势力和“独台”倾向日益嚣张猖狂,就更增加了我国台湾问题的复杂性和和平统一的繁难程度。和和平统一的繁难程度。

  3.实现对我国台湾的和平统一虽然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是历史的必然,但这至今仍难以界定一个确切的期限,远未进入已完成了法律依据的过渡时期,只能说还处于酝酿、准备时期、处于最初步的阶段,远未进入“一国两制”的实现过程中,更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而且两岸关系还不断有所反复和曲折。因此,如果从最积极的意义上讲,双方也仅还在探索和试探可以接受的实现统一的途径、方式、条件和可能性。这就使我们对海峡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也处于探索阶段,并不能不带有某种超前和预测的性质,即最多也只能是在探寻可供选择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方案。而不可能进入实质性过程和程序,更不可能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当然就难以界定确切的期限。这也是“台湾模式”和“港澳模式”的一个显著区别。澳模式”的一个显著区别。

  当然,“港澳模式”和“台湾模式”也都有共同点和同一性,这除了它们都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的产物以及都是“一国两制”法制体系的动态环节之外,还具有以下共同性:共同性:

  1.根据解决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的可行办法和经验,一般说来,似都要通过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采取其他法

  律形式来完成其法律依据,否则我国台湾和祖国大陆的统一问题就不可能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当然,由于我国台湾问题更具有复杂性,解决我国台湾问题的方式和途径都可能会更灵活些,而且允许统一后我国台湾方面保留更大权力。因此,在法律形式上也会更具有其特殊性,既可能通过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方式来完成其法律依据,又可能采取其他形式来完成这种依据。来完成这种依据。

  2.也都需要有区际冲突法和司法协助来解决大陆法域和特别行政区法域的法律冲突和协调问题,而且我国台湾和祖国大陆之间的区际冲突法和司法协助尤其必要,并且数量会更大,内容和形式都会更为丰富和多样。这不仅因为我国台湾的面积、人口远远超过我国香港和澳门,而且是由于长期的隔绝、封闭更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沟通和协调。期的隔绝、封闭更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沟通和协调。

  3.都必然要引起相应的法律改革,即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废、改、立。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必会引导起香港现行法律的改革。首先,香港现行宪制性文件《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将因基本法的存在而逐步被废除。其次,香港部分原有法律,包括英国国会立法及香港立法中含殖民色彩的内容,如《英国法律确定法》、《英国殖民地法》、《引渡法》、《殖民地边界法》等,也将被废除。《人权法案》中不符合《基本法》精神的也要予以修改。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正在对香港现行法律进行全面检审。在这个问

  题上,我国台湾现行法律的改革就更为必要,特别是那些早已过时,或名存实亡,或仅作苟延残喘的所谓民国法,包括民国宪法以及适应“动员戡乱”体制的法律和法规,均须废除。同时,还应有适应“一国两制”的对法律的修订和立定。当然,祖国大陆方面也应有相应的法律的立、改、废,如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宪法中有关“一国两制”的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区际冲突法的应运而生,以及其他法律改革事宜等。然而这些都只能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地实行。宜等。然而这些都只能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地实行。

  当然,由于未来的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也将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那么也会象香港、澳门一样建立起独特的政治体制、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从而享受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以及比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更大的立法权;其原有法律除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外,也会基本保留;全国性法律除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特别规定的少量法律外,也不在我国台湾地区实施;其司法体制除一些不合时宜者需要改变之外,也会基本保留下来。也会基本保留下来。

  在此,还有必要谈及曾一度成为解决海峡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的一个热门话题的“两岸关系法”的有关意见。问题的一个热门话题的“两岸关系法”的有关意见。

  这些年来,我国台湾和祖国大陆有关方面都曾各自先后提出了多起“两岸关系法”的草案或建议,以为解决海峡两岸人民交往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作尝试和寻求一个可能的方案,无疑是含有其积极意义的。然而,一方面,由于我国台

  湾方面提出的多个草案虽也体现了务实性、灵活性、兼容性,但又明显地具有防御性、歧视性以及单向性和片面性的特征;祖国大陆方面有关研究机构提出的草案也未尽如人意。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正如前所述,由于和平统一我国台湾问题的复杂性和繁难程度,现还未进入在我国台湾实现“一国两制”的实质性阶段,还处于酝酿、预备时期,因此,“两岸关系法”本身还带有探索、试验的性质,即使可行,也是一种处于过渡时期之前的准过渡性法律。所以,还很难断定它能否成为“一国两法”法制体系中的稳定构件。现在所设想的“两岸关系法”的许多内容,有的可以被将来的我国“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规定,有的可以被那时的区际冲突法所规定,有的还可以被一些专门法规和特别法规所容纳。关键的问题是这类“两岸关系法”不仅存在着“现有”和“应有”的矛盾,而且存在着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矛盾。不仅很难达到符合各方面要求,为各方所接受和认可的程度,而且能否发生应有的法律效力且有效地实施,亦颇成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定这类“两岸关系法”的努力意义不大,但它们作为探索解决两岸关系的法律问题的一种方案,并非不可以试验。通过这种试验,我们可以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方案,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而且通过这些努力,还可以为两岸交流与合作创造一种气氛,进行法律上的对话,甚至可能找到进一步改善两岸关系的新

  的突破口和路径。的突破口和路径。

  关于一国两制心得体会“一国两制”的伟大构关于一国两制心得体会

  一、想,是邓小平同志对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发挥和发展,为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相互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两种社会制度却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条件下,呈现出两制间并存竞争、联系制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借鉴扬弃等态势。这种对两制关系的富有前瞻性的认识,成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得以产生的逻辑起点和坚实的支点,使社会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得到了相当的深化。在此基础上得到了相当的深化。

  大家知道,和平共处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尤其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呼唤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秩序的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邓小平同志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尽管在和平共处期间仍免不了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发生矛盾,但在一个国家内部解决,可以充实和发展彼此间的相互需要,抑制和消除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消极因素的影响,使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可以在一国内共享“两制”间和平共处带来的好处。今天的港澳地区,有中国社会主义

  作坚强的后盾,有港澳同胞的奋进努力,讲团结、重协商,大家在维护长期繁荣稳定的大目标下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沟通、顾全大局,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繁荣,蒸蒸日上。台海两岸人民,密切合作,相互支援,解决了农副产品的销售、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难,保障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活稳步提高,这是台海两岸合作,携手发展,最终统一的宝贵经验。贵经验。

  二、“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从我国国情的实际出发,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由处于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主动提出来的。这种国家结构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对立的制度包容于一个统一的国家之中,是一个新事物,是一种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的结构形式。这种国家结构是对单一制下地方政府权力范围的一种突破,也是对传统国家结构学说的一个突破,是邓小平同志适应国家统一需要而做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创造。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进行的创造性发展,必将载入科学社会主义的史册,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提供非常好的范例。今天的港澳地区,严格遵守本地区的基本法,依法治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为我国的最终统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当前两岸地区,两岸人民,加强密切接触,海

  协会和海基会定期会谈,合作协商,经济文化交流迅速发展,为政治协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政治协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的战略和策略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战略和策略原则都是指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科学理论。其中战略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带论。其中战略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带

  有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而策略规定的是各斗争形式的交替和配合,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策略是服从和服务于战略的。“一国两制”构想中的战略原则是:争取港、澳、台地区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之内,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争取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组成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浩浩荡荡的爱国大军。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必须坚持。“一国两制”构想中的策略原则是:在统一的国家内部,实行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允许各个方面存在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损害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振兴,都允许存在。“一民族的团结和振兴,都允许存在。可以看出,国两制”的构想所体现出来的策略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在港澳回归后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好的体现出来了。有社会主义大陆的强有力的支持和后盾,港澳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能够稳步向前推进。这说明,只要我们团结携手,求同存异,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团结携手,求同存异,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四、“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为爱国主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提供了更为明确更为一致的奋斗目标,使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更加深化。这个奋斗目标就是: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尽快实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强。

  邓小平同志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从中华民族共同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这个基本前提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的。这一构想使爱国主义在更广阔的视野上、以更新颖的视角,在中华民族的腾飞和振兴的历史大潮面前,显得格外醒目和照人。腾飞和振兴的历史大潮面前,显得格外醒目和照人。

  团结进取,努力拼搏,振兴中华的奋斗目标,激发起了饱受分离之苦的中国人民更为高涨的爱国热情;使得饱受强国欺凌的炎黄子孙形成更为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得不管穿什么服装、持什么立场的中华儿女都能扬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起码的民族自豪感;使得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拥有几千万希望中国兴旺发达的海外同胞都能找到报效祖国的大门和机会。大门和机会。

  港澳地区的发展和繁荣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一奋斗目标已经激励亿万中国人民将自己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全部倾注到为祖国的尊严和荣誉、为国家的繁荣和昌盛而努力的奋斗之中,使得强国富民、振兴中华这个几代中国人为之追求、奋斗不息的伟大爱国理想,逐步成为

  生动的现实。生动的现实。

  五、“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使对外开放成为爱国主义在当代中国拓展的一个格外醒目的内容。历史证明:闭关自守只能导致落后挨打、受制于人,甚至山河破碎、民族衰亡。因此,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一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牢牢地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持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牢牢地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充分表明:中国人民有信心有决心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牢牢地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不是保守主义,而是胸襟博大,乐于学习,善取人长的爱国主义;中华民族不会给自己设置障碍,不会孤立于世界之外。我们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保证港、澳、台地区的繁荣和稳定,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活力。

  用“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统一中国,这不仅有利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台湾是中国的神圣领土的组成部分。完成祖国完全统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篇五: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阅读文本和听取省学习报告会,我深深地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监督条例》和《处分条例》是姊妹篇,前者着重于预防,后者着重与处罚。两个《条例》都出现了许多创新和亮点。

  在《监督条例》中,首先,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其次,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河北“程维高案件”,从____年起,在石家庄建委工作的科级干部郭光允就开始写匿名信,举报原____(省、市、区、县)委书记程维高的违纪和腐败问题。但他却因此被开除党籍,并在劳教所里度过两年时光。郭光允现在疾病缠身,除了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外,还有严重的胃病。这些病都和郭光允长期举报而受迫害有关。在这个案件中,如果程维高当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举报人能受到有效

  保护,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大地又何以会出现这样令人悲痛和心寒的惨剧?!

  再次,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变了过去要求党员和党代表履行义务多,而保障其行使权利少的状况,结束了各级党代表一会几天就终止其使命的历史,这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大的意义。

篇六: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二)

  精选范文: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共___篇)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是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特别是党内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刻学习领会,自觉遵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模范执行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是中国___建党___年、执政___年来,第一个全面、成熟的党内监督法规,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纪律处分作出了科学、严密的规定。实施《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严明党的纪律,纯洁党的___,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___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内监督条例》尤其加大了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力。群众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渠道。落实党内监督机制的根本,就必须将监督权还给普通党员和广大群众。《条例》明确规定:凡向党___检举党员或下级党___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___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群众有权申诉、控诉、检举、揭发有关部门和人员,有关部门和人员不能破坏、压制、打击、报复,否则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条例》还对___会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发挥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对信访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保障和发挥党员、群众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___控告的权利和作用。,《党内监督条例》的诞生,使党内监督有了制度层面的保障,是我们党依“法”治党精神的集中体现,标志着党内监督从此走向制度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共___篇)]篇一: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___公布了《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___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根据学校党委部署,我总支在本学期___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采用逐章研读、讨论,___收看网上辅导

  报告,对照___所发的宣传材料,认真回顾复习等方式,加强学习。此外,在工作之余我还注重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学习,从不同角度体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心得体会:

  两个条例作为我们党内的法规,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两个条例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同时,两个条例又各有侧重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则侧重于事后的处理。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___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___和党员。

  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没有严格正确的监督,处分就不可能有充分的依据;没有必要的处分,监督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党内监督条例属预防机制,侧重治本;纪律处分条例属惩戒机制,注重治标,二者结合体现了“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作为一名___员,我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进一步增强___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___党员,要用实际行动保持___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年我被学校推荐为___省“优秀___员”,这是党___对我的最大鼓励和帮助,我决心一直努力地做下去,并且争取做到更好。

  会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共___篇)]篇二: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其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我理解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___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国___的执政水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所以,我们每个___员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不仅要认真学习好“两个条例”,而且更要身体力行“两个条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___对广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下面我想通过自己初步的学习,《就“监督的层次与效果”浅谈一点体会。记得市局孙文德___在今年初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指出,过去的“监督”存在四大弊端,“一是上级监督太远,二是同级监督太浅,三是下级监督太软,四是法律监督太晚”。这我们可以从李真等一批“落马”者的身上找到答案。___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当时可谓是政界首屈一指的正厅级年轻领导干部,但他却因___[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共___篇)]___被判处死刑。李真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固然与他自己主观上私欲膨胀、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有直接的、主要的原因外,客观上分析,我们又不能说与制度的约束、___的监督不力就没有一点的关系。李真历任___省政府___秘书、___省委___秘书和副主任、___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他从一个仕途辉煌的领导干部滑进犯罪的深渊,绝非一两天和一蹴而就的事,他所在的党___、各级领导(无论是上级还是下级)、甚至是同事,对他的“所作所为”,要说是一点觉察都没有,那绝对是不现实的。这就在客观上给我们提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如何监督的问题。新颁布的《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在监督的层次结构上,我理解由高到低分为四个层次。

  的“双重效能”。

本文标题:两个确立的认识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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