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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1篇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3-08-05 19:05:05 |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企业党支部定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1篇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党支部定期听取企业行政领导的报告制度,是企业党组织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种组织行为,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的一项有效措施。

第二章 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行政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多种产业项目的立项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财务及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

(五)企业内部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六)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情况。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需通报的重要事宜。

(九)行政领导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报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报告的次数。

第五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在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上进行。报告工作一般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报告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在报告工作前应互通信息,交换意见,确定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

(二)行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就报告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三) 企业党支部应认真负责地讨论研究行政领导报告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行政领导应认真地听取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 企业党支部应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广大党员通报企业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使广大的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增强党员自觉为企业多做奉献的积极性。

(六) 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应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2篇

为力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党总支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树人中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干部联系基层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巡查要求。领导干部每周听课2—4节(周课时6节及以上的干部听2节,周课时5节及以下的干部听3节,无课的干部听4节,年满52周岁的干部听课节数可减半);
每周参加教研或集体备课活动1次(无教师职称的干部可不参加);
校级领导每周巡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中层领导每周巡查不少于6次(其中,教务科、政教科、团委、少先队、安全办的干部每周巡查不少于10次)。

2、领导干部联系科室要求。校级领导每月参加联系科室的工作例会2次,分管业务会1次,所联系年级的教师会1次;
中层领导每月参加所在科室的工作例会4次,科室业务会2次,所联系班级的会议1次。

3、设立校园开放日、领导接待日、群众接待室。每学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校园开放日和校级领导接待日,校园向家长和社会开放,校级领导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处理相关事务。

群众接待室设在党办室,孙永德兼任接待办公室主任

二、干部联系基层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考核办法:

1、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每月实行量化考核。

2、考核由党办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查询有关记载进行量化评分。

(二)考核细则:

1、听课(15分):每周听课2节的,每少听一节,扣分;
每周听课3节的,每少听一节,扣5分;
每周听课4节的,每少听一节,扣分。

2、巡查(10分):每周巡查4次的,每少一次扣分;
每周巡查6次的,每少一次扣分;
每周巡查10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

3、参加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5分):周少参加一次扣5分。

4、参加科室或年级、班级会议(10分):每月参加会议4次的,每少一次扣分;
每月参加会议7次的,每少一次扣分。

5、参加开放日、接待日相关工作(10分):每少接待一次扣10分。

三、干部联系基层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核结果占干部及部门月常规工作考核的30%。

四、附则: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3篇

一成立目的

×按照双语教学的目的、任务和现有条件,本着开拓进取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组织学校实验小组成员探究双语教学的有效途径保障双语教学实验工作正常开展

二组织机构:

组长:王建名版权所有

副组长:陈维李晓霞

组员:王明甫张霞

工作制度:

⒈明确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的发展方向和教学理念,统一筹划,确保双语教学得到有效实施。

⒉构建学校双语教学的管理机制,加强双语教学的常规管理,落实双语教学的各项要求。

⒊进行双语教学师资培训,培养英语流利、学科精通的复合型教师。

⒋确立双语教学的重点学科,选定实验对象,确立双语教学实验内容,落实实验工作计划。

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双语情境,构建双语空间,营造双语学习文化氛围。

⒍深入双语教学第一线,参与听课和评课),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双语教学的实践研究,组织开展双语教学成果汇报活动,形成良好的双语教学环境。

⒎落实双语教学设施和经版权所有费,保证双语教学顺利开展与发展。

⒏推出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双语教学骨干教师。

⒐总结学校双语教学经验,强化双语教学研究,探究双语教学的形式,形成富有暨阳特色的双语教学模式。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4篇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管理“教学是主线,安全是底线”,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杜建华成员:中层领导、各班主任、各学科组长

二、职责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杜建华

2、学校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日常安全检查、维修。

负责人:郝润根

3、理化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各班电教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日常维护。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日常维护。

负责人:米光明、郝润根

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杜润生

5、学校公寓安全工作。

负责人:杜建华

6、餐厅安全工作。

负责人:董喜瑞

7、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

负责人:侯致祥、蔚平贵(初一年级)尹捷、张福怀(初二年级)刘凤霞、闫银芳(初三年级)

三、安全工作领导组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与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法规及有关精神,组织协调全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2、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

3、每月月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各处室、各年级组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
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确定学校安全集中排查制度。每周一上午升旗仪式结束后,有关人员对整个校园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1、值周领导要求每日早到校半小时,晚回家半小时,督促、指导保安值勤,重点组织好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并逐日填写好《值周记录》、《校园安全日志》,维持学校秩序的稳定。每周一升旗仪式上,总结上周安全情况。

2、每月月初周一的班会时间为法定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时间,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对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3、各班班主任每日晨检时间和中午预备时间要检查各班到校情况,发现未到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及时向年级主任报告,并报告值周领导。

4、科任教师上课时,首先清点上课人数,并询问值日班长未上课的学生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应迅速向年级主任如实汇报该情况。

5、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学生病事假一日内请假,班主任批准;
一日以上三日以下,年级主任批准;
三日以上,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6、在校时间学生外出,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制式假条,并向保安人员出示学生胸卡,住校生非学习时段外出,须持有宿舍管理人员签字的假条,并出示学生胸卡。

7、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各班整好队伍,带入会场(现场),班主任必须在场;
散会、仪式结束后,各班有秩序退场,带**室,队伍疏散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负责。

8、体育课尽量减少自由活动时间(时间不超过10分钟),活动期间,要求学生必须在教师视线内活动,不能随意离开。

9、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课及公益劳动时,专任教师及班主任必须在场。

10、学生公寓管理员每日午休、晚自习,熄灯前要逐日点名,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公寓管理负责人,并报告分管领导。

11、学生集体外出,须报告学校批准,明确带队责任人,并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大型外出活动报市教育局有关科室批准。

12、学校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时段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13、学生餐厅要严格执行有关餐厅卫生、食品加工、食物留样定期消毒等相关制度,确保学生安全、卫生用餐。

14、学生实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五、责任追究:

各位教师、各班班主任、处室主任及分管领导,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予以处置,事后要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并从当月岗位津贴中酌情扣除。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5篇

1、综治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2、目标管理制度:对下级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综治第一责任人与下级综治第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并负责组织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写出责任书执行落实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督促检查制度:每季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评,写出工作通报;
每年年终进行总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情况通报制度

5、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综治办,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6、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各级、各部门的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7、述职报告制度:各级综合治理第一、第二责任人,每年年终都要向上一级综治委亲自写出抓综治工作的述职报告,由上级综治委(领导组)结合年终综治考核验收,组织进行考评,写出考评意见,作为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存入个人综治档案。

8、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
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6篇

公司合同鉴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2、帮助、指导公司内部承办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合同管理承办人员;

3、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人员的年度授权委托和单项授权委托;

4、办理设计和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

5、负责公司合同的指导、审查和纠纷的处理及参与重大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的谈判、招标,并指导各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6、管理、推行和使用合同的统一;

7、考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合同管理办法和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案件,提出奖惩建议;

8、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9、对所有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分类归档;

10、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7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xx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xx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达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xx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xx县xx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总负责,副校长分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处室(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落实的管理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三条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熟悉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识,自觉把确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学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等精神。

(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研究和形势预测,制定校园安全预案;

(五)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七)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校长为组长;

(二)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

(三)成员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体艺卫处、招生就业处、生产实习处、保卫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室、工会、女工委、团委等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

第六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

将安全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与各处室(部门)、年级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实施整治;

组织编制学校安全应急总体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备案。指挥事故处置。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并开展安全督查;

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县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负责做好校长委托的其他有关安全的工作;

(三)学校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分管业务为职责范围,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的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并考核。

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本处室(部门、年级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对分管职责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现场察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职责,具体如下: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相关文件、信息的对外报送和保密工作;
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档案及档案室的安全工作;
协调各处室有效开展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教务处:负责督促指导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负责督促指导全校学生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督促指导常规性安全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政教处:负责全校学生的各种**违规、打架斗殴的处理;
负责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学生寝室内的安全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总务处:负责督促指导校舍、基建、设施等安全工作;
建立校舍、设施隐患台帐;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体艺卫处:负责督促做好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安全工作;
做好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做好食堂、小卖部、营养餐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做好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招生就业处:负责督查指导高考、中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生产实习处:负责督促指导各种实验实习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负责做好各种实验室、实训场、实验设备设施和实验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为领导提供基础情况,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协调学校各部门迎接安全检查;
负责门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负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协助校长处理安全事事故;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督查指导电化教育设备设施及使用的安全工作;
负责各计算机室、多媒体室等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督促指导学生办理资助材料中的相关安全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教科室:负责督查指导所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安全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工会、女工委:负责督查工会会员的安全工作;
负责涉及安全的**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涉及校园及周边的WW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团委:负责青年、团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
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第七条 事故处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处理。相关情况及时通告给校长。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局,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依规合理妥善处理。

(三)实行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在涉及师生伤亡的事故现场,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要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分层考核制,各教职员工对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负责、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校长考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考核教职工。

建立健全责任倒推追究制。凡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内部实行责任倒推制,当事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分别为第一、二、三、四责任人;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实行部门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凡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质,根据“一岗双责”落实责任。由于相关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对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8篇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波 副组长: 冯卫东、伍贤贵、余兆金 成员:徐祖良 尚文杰 唐国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泽林 龙维彬 张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
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
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9篇

一、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讨论、协调解决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例会由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或委托领导小组其他同志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以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例会的主要任务:

1、研究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要求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2、听取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

3、研究讨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制度以及拟提交自治区党委审议的有关事项;

4、审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计划等;

5、通报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信息;

6、统筹协调有关跨部门、跨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

7、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具体事项。

四、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例会研究议定的事项一般要形成纪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例会所研究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例会由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和承办,具体任务:

1、收集并研究确定例会议题,承办召开会议的相关工作;

2、起草例会纪要及工作报告等会议文件;

3、督促相关单位抓好例会研究事项的落实,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六、本制度由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批示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治理专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研究提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三)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对各股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四)向XX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

(五)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领导小组会议应作好记录。会议决议或会议精神可通过简报,由主持会议的组长或副组长签发,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制发上报和下发的文件。

第七条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或有关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1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全面履行企业职代会职能,切实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和民**利,大力推进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组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国总工会《关于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集团所属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集团控股企业参照执行。第三条企业人数较少,且尚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单位,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职能由职工大会行使。第二章民主评议的对象与时间要求

第四条集团系统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企业的总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副经理)、企业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企业其它领导人员及中层干部是否列入民主评议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评议结果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必备内容。第三章民主评议的内容

第六条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内容,要与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第七条民主评议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爱国、爱岗;
坚持“两手抓”等情况。

2、廉洁勤政。主要包括: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港口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勤奋敬业和廉洁公道等情况。

3、领导能力。主要包括:业务知识与现代科技知识的掌握与更新、本岗位工作(技术)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开拓创新、培养人才、组织协调等情况。

4、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5、联系群众。主要包括: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谦虚谨慎、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办实事,调动职工积极性等情况。

第八条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应根据其单位性质、岗位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的不同,体现相应的特点,在总体反映其各方面素质的同时,考核内容项目上可有所侧重。各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工作)特点,将以上各方面内容细化、量化为可测评指标、目标并报集团党委备案。第四章民主评议的程序要求

第九条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在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与工会、纪委、人事、党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部署,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开展好这项工作,民主评议过程大体可分为准备阶段、评议阶段、处理评议结果阶段,其具体步骤为:

(一)准备阶段。

各级党组织、工会应加强领导,把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党政工要齐心协力,通过各种途径和不同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动员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増强使命感和责任心。同时,应提早通知被评议的领导干部根据评议内容写好书面述职报告,作出自我评价,提前15天提交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小组)。

(二)评议阶段。

1、召开职代会:参会的职工代表人数要符合召开职代会的法定人数。

2、述职:由被评议对象(本规定第二章第四条所列人员)在职代会上进行口头述职。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未能到会者,需事先请假并由本人写出书面委托书,委托一名本单位职工代表代为述职。

企业中层干部的评议,可由被评议人口头述职,也可书面述职,然后直接在职代会上问卷测评,具体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3、民主测评。参会的职工代表或职工根据被评议人的述职报告,按调查问卷的要求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是职工代表的,同样以代表身份参加评议,同样享受评议权、被评议权,当职工代表对本人评议时应当回避,让职工代表充分发扬民主。问卷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表由集团设置统一格式下发。民主测评的五项内容均按“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设定,归纳五项评议内容的综合等级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定。

(三)民主评议结果的处理。

1、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小组)如实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职代会主席团。

2、评议结果经职代会主席团同意后,报集团人事教育部、工会和纪委,作为对企业领导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职代会一定范围内向职工代表公布,同时向被评议人反馈。第五章民主评议的激励制约办法

第十条集团两级人事、工会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建起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激励制约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

1、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结合评议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和本企业职代会分别提出整改措施或努力方向,并在下次职代会述职时报告个人的整改情况。

2、对在民主评议中获三分之二以上“优秀”票的干部,可由所在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3、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出30%、基本称职票(含不称职票)超出60%的干部,提请上级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了解,经核实确系不称职者,不能提升和列为后备干部人选。

4、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在三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下,基本称职票在半数以上、60%以下的领导干部,结合集团有关部门的调查与考核,由所属单位职代会协同本单位组织干部、工会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5、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占50%以上的领导干部,由集团人事、工会和纪委部门深入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票均超半数的干部,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视不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降职或解聘。第六章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为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集团成立民主评议工作指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领导、纪检监察、工会、人事、党办、审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

第十二条集团下属企业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集团民主评议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同级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进行,由职代会主席团组织实施。企业工会作为职代会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集团下属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该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应由党委组织人事、工会、纪检、审计、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并由工会提名,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经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委员人数依企业实际而定,企业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

尚无职代会机构的企业,可成立由相应人员组成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成员由组织人事、工会、纪检、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依企业实际而定。

各企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的名单应报集团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起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2、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认真负责地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及时准确地统计测评结果。

4、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5、及时完成职代会主席团交办的有关民主评议的工作任务。

6、做好民主评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管理。第七章民主评议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按照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职代会实施细则,规范职代会民主评议制度并正确行使评议职能。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对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认识,了解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不断提高职工代表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民主评议的质量与水平。

第十七条为更好地抓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集团所属企业要按本规定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在征得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同意后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集团所属企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集团提交书面报告一次。提交书面报告时间为: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的十天内,对上年度民主评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月份。第十九条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集团党委原则上每两年至三年对集团管的干部全面考核一次。考核年份的民主评议工作与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不搞重复评议。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今后遇有上级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标题: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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