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6篇)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3-08-09 14:00:09 |

篇一: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6.18?

  【字

  号】青科党组发〔2021〕36号

  【施行日期】2021.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省国科资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已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8日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举措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科技工作政治站位,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按照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省科技厅实际,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一)加强生态文明研究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服

  务平台和野外科考基地,加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验室建设,打造全球重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创新高地。

  (二)开展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开展青藏高原典型生态系统维持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

  (三)着力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围绕种养结合、加速传统放牧方式转型升级,开展青稞、蚕豆、玉米等农牧兼用型作物丰产栽培、绿色舍饲养殖业标准化体系构建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黑土滩治理科技支撑,研究降低修复成本,结合生态畜牧业发展,加强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我省退化草地生态功能恢复、草地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资源利用效率及经济效益提高。聚焦我省特色生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牧区乡村振兴中存在的若干重大科技需求,继续推进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青藏高原现代牧场技术研发与模式示范”,打造特色示范牧场,实现高原生态畜牧业差异化发展,为青海省乃至青藏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提供示范样板及模式。

  二、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

  (一)加大盐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导向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高效开发,推进钾资源可持续保障、镁资源多元高值化开发、锂资源精深加工、钠资源深度利用、卤水稀散元素高效提取、盐湖跨界融合、智能化生产等新技术应用,支持“卡脖子”产业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性技术和先进技术集成研究和转化应用技术创新。积极参与盐湖产业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支撑盐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盐湖镁重点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开展盐湖电解金属镁关键技术攻关,镁基功能材料、镁基能源材料的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高附加值镁合金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技术研究,积极推进盐湖老卤制备无水氯化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

  目“揭榜挂帅”试点。推进镁基土壤修复材料制备及产业化示范,通过“帅才科学家负责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为盐湖镁规模化、高值化系列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三)推进盐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建盐湖产业技术研究院,有效衔接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开展盐湖产业未来发展方向研究、技术路线选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全球人才对接、风险投资、战略咨询等工作。积极争取创建盐湖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盐湖科技创新平台,探索打造政产学研用金介紧密结合的第三方新型研发机构,显著提升盐湖产业科技咨询、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重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引进和培养等能力,全方位支撑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

  (四)鼓励企业建设技术研发平台。鼓励企业成立多层次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建、入股、并购等方式,建立高水平国家、省、市(州)级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加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五)梯次培育企业科技创新主体。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引进省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省。采取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引进培育一批创新竞争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通过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加强和规范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引导孵化载体提升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三、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一)积极推动多元清洁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研发基于太阳能梯级综合高效利用的多能联供、多能联储技术;制定储热系统综合调控策略,强化储热单元传热、储热性能,开展光伏、光热、地热、储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具有国

  际权威的光伏发电综合效能评价方法、检测手段和相关标准体系,实现高效储能系统集成与工程实证技术应用,提高光伏、光热利用整体系统效能;开展节能、新能源建筑技术研发与示范。

  (二)开展能源材料技术创新。加强新型储热材料制备、锂电相关基础研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研发正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等核心零部件,推动锂电产业集聚发展。以绿色循环发展为目标,加快培育新能源产品及材料循环利用体系,开展材料回收、循环使用技术攻关,突破技术和产业化瓶颈制约。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集成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研究太阳能风能大规模低成本制氢技术、光伏制/储/加氢及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技术、农村牧区和生态涵养区的氢能利用新技术,研发氢能多元利用技术,开展零碳社区和低碳交通的可再生能源与氢能集成供能示范。推进氢能在盐湖化工、能源化工、冶金等领域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试点,探索氢能在电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应用,打造“青海绿氢”品牌。

  (四)加快干热岩技术研究和应用。以共和盆地为重点,开展高温岩体破碎机理等基础性研究,加快高温硬岩钻完井技术攻关,开展干热岩勘查、开采技术研究等,形成一批核心技术和产业化能力。推动热水资源在温室种植、低温热水发电、温泉药浴、供暖洗浴等方面应用,为远期在全国率先建成商业化干热岩发电示范项目奠定基础。

  (五)强化风光储综合智慧能源融合技术创新研究。围绕储能系统集成与工程应用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实现新能源电量时移,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特性与需求不匹配问题;研究和开发储能和能量管理系统,完善风光储系统控制技术和新能源电站电网控制技术,建立风光储系统试验实证研究环境,研究不同储能电池在实证环境下电池性能衰减及失效机理,研究储能系统寿命管理评估方法,开发电池全生命周期测评技术;基于数字化技术开展储能可重构应用研究,挖掘不同储能技术

  的互补性,实现多种储能技术互补应用。积极筹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新业态发展。

  (六)加强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突破高原特高压输电、全清洁能源调度、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智能电网多信息融合自愈、电力信息与控制安全、用户智能互动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开展智能电网电力市场机制与互动机制研究,构建青海省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基础,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和消纳。

  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一)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进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技与旅游文化实现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手段,开展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共享、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安全监管共性技术、文化领域标准规范研究,推动建成青海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技术研究体系,提高科技服务能力。

  (二)研发应用多通道多模态智媒融合系统。通过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传播的数字协调传输与网络资源综合调度技术,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开展应用示范,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建设青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挖掘中的应用,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创新设计和数字新媒融合,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搭建创新平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力争将青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序列,促进青绣产业快速发展。

  五、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

  (一)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水平。发挥青海农牧资源优势,强化农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关键技术支撑;聚焦农牧业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强科研基础平台,重点创建国家牦牛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团队;聚焦增强标准化绿色

  生产供给能力,重点做好现代育种、绿色高效种养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集成示范等工作;聚焦产业发展链条优化提升,重点做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标准化集成应用等工作,推动建立绿色有机农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聚焦夯实绿色有机发展基础,重点做好化肥农药双减、农牧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生态畜牧业提质增效等工作。

  (二)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和乡村经营主体培育,重点做好“科技小院”“农业科技园区”等基层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和县域创新试点县培育,打造基层绿色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基层科技创新能力。

  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区和民族团结“八进”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组织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培训计划,采用支部集中学习、干部在线网络教育等形式,对照身边尕布龙、尖措等少数民族先进典型事迹,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讨论。运用厅官网党建栏目的民族团结专栏、“青海科技智慧党建”微信平台、厅微信群等多渠道、多方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理论、政策法规宣传。抓住宣传教育不松手、突出人文关怀不松劲、盯紧问题不罢休,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创建的主要抓手,广泛宣传党的民族路线方针和政策,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意识”深入人心。

  七、实现碳达峰方面先行先试

  (一)明确“零碳能源示范省建设”定位。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清洁能源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在水光风互补发电等技术基础上,建设国家级百兆瓦储能、电化学储

  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全球储能种类齐全、验证方式完备的大型储能实证基地,发挥青海先进储能实验室作用并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提升光伏发电平均转换效率、电网消纳能力,开展规模化电解制氢和管道输氢研究,提升清洁能源外送比例。

  (二)着力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在已取得的青海生态环境价值评估及大生态产业发展综合研究成果基础上,组织省内外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实施“青藏高原碳排放、碳吸收、碳中和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区建设”科技专项,开展全面核算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高原冻土和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碳汇本底研究,建立碳排放、碳吸收、碳中和监测、核算技术体系,提出碳交易“青海方案”,为固碳减排、碳交易等政策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

  八、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一)规范引导基金运行。督促省国科资公司针对基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形成整改措施,严格督促基金管理人推进基金规范化管理及部分基金清算退出。对已到期的基金,通过合伙人会议决策对其合伙期限进行适当展期,督促管理人对所投项目整体核查,对隐瞒企业收益、违反投资协议等风险,分类施策,采取股权转让、法律诉讼等方式积极推动项目退出。

  (二)完善科技担保制度。督促国科担保公司制定规范化、系统化担保业务制度和担保业务流程。聘请专业律师以及专业财务、投资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从担保客户资格准入、担保项目评估论证和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各个环节控制担保风险。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与省再担保公司签署再担保协议,将省国科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再担保范围。

  (三)强化大学生双创资金制度约束。结合创业引导资金实际管理情况,修订完善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性质、资金用途、优化支持方式、完善容错机制。成立管理机构,约束资金支持方向和支持额

  度,在提高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对创业引导资金支持企业进行定期走访、审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降低资金风险。

  九、推进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以筹建高原转化医学中心为契机,摸底梳理全省高原医学基础条件、组建“1+N”高原医学联盟、打造高原转化医学高地,为建设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奠定基础。整合全省高原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转化医学研究各类平台,新建产业化基地,形成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体系。组建以吴天一院士为组长,省内高原医学相关学科领军人才和团队参加,邀请中国药检院王军志院士、南京医科大学吕凌教授等专家学者参与的专家组,形成高原医学研究中心战略科技力量。

  十、推进玛多地震灾后重建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对玛多地震灾害的评估报告,安排“5.22玛多M7.4级地震灾害综合分析与评估”科技专项资金。以玛多地震、玉树地震等在我省发生的特大地震为例,开展对玛多、玉树、门源、大柴旦等地震的前兆特征进行分析,提取预测指标,开展中强地震发震地点和震级中期、短期、临震预报方法研究,建立4级以上地震时空强短临预报方法和预测指标。会同果洛科技局,根据玛多重建实际需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做好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坚持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接种,根据全省疫苗接种工作进度要求,确保厅系统干部职工应接尽接。定期开展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确保各方面、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严谨细致,将疫情防控工作延伸到神经末梢。教育引导厅系统干部职工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减少中高风险地区不必要的出行。

  (二)依靠科技创新支持疫情防控。充分发挥我厅疫情防控应急专项成果——

  新冠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灵敏、快速、便捷等优点,加快推动试剂盒生产线组装和小规模量产,服务新冠疫情早期防控和快速便捷自我检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十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一)落实科技领域国家安全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科技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厅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认识、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把国家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厅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科技系统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坚定维护全省科技领域国家安全。

  (二)全力抓好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完善防范措施,筑牢安全防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确保厅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三、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多维度推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再造。以重大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卡脖子”等关键技术难题为目标,在省级科技计划中推进实施“揭榜挂帅”制、“帅才科学家负责制”等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优化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布局。健全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制定青海省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整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激发科研主体创新活力。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激励措施,推动形成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创新资源配置和要素保障体系。改革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积极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大力培育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指导帮助企业查找产品、市场、技术等创新要素短板,组织我省企业与东部省(市、区)科技创新力量对接洽谈,借力东部地区人才优势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活动。发挥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成果转化主阵地作用,鼓励省内外各类研发机构与基层政府、企业共建成果转化基地,联合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省内外大中小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作用,奖励社会和群众认可度高、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三)推进第二次青藏科考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和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功能,加快推进与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资源集成与共建共享,及时梳理科考成果,实现数据和成果共享。开展长期野外监测、科学研究及成果展示,发挥好野外科考基地在科考服务保障和成果转化中的窗口和平台作用,促进科考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青藏科考十大任务单位交流沟通,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我省产业特点和重点领域,及时发掘科考成果与我省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结合点,摸清阶段性科考成果和我省地方问题需求,结合我省第二次青藏科考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专项,组织省内外高水平大专院所和科研力量,做好科考成果承接及转移转化,加强科考成果集成创新和落地应用。

  十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

  (一)严肃纪律管好用好资金。从制度建设和执行两个层面规范加强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项目经费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审核;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强化项目验收结果运

  用,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科研诚信管理,年内完成“十三五”时期项目验收情况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视验收和合同执行情况追缴违规项目资金。

  (二)从严控制过好“紧日子”。严格预算审批制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各项行政运行支出事先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履行预算审批程序,未经核批不予开支;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审批管理;开展所属单位相关专项资金及预算收支情况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科技政策及财务知识交流培训,提升财务人员政策执行能力。

  (三)规范投融资资金使用。督促省国科资公司和国科担保公司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控制资本风险,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金有序、高效运转。依据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投融资管理,杜绝融资规模过大,偿债风险高和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形式违规提供担保,以及违规利用土地权利进行融资等行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一)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月对整改推进情况“回头看”,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不断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改当下”和“立长久”,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力争从根子上堵漏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制度。强化与市州、有关厅局对接,达成科技创新发展共识,建立完善厅州科技创新工作会商机制,形成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合力。持续整治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真正把党纪党规立起

  来、严起来,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作风保障。

  (二)全面参与木里矿区生态治理。认真按照《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以及省领导交办的任务,设立木里矿区生态修复科技专项,组织省内外专家围绕表层土壤改良、种草复绿、监测评估开展研究示范,在木里矿区江仓矿2号井建设50亩核心试验区。开展机械破碎、化学复合肥、有机肥、微生物菌肥、新型凹凸棒土壤修复剂等不同土壤改良关键技术试验研究,筛选土壤改良方案,为植被修复奠定基础。研发4-5个乡土草种高寒矿区植被修复种子生态包产品,应用无人机飞播等新手段和石缝种草新技术,完成坡面种草复绿1500亩。通过星载与机载遥感技术,配合地面土壤、水、植被调查验证,对集中试验区治理成效进行监测研究,年内提交评价报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寒矿区生态修复技术模式,努力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成熟经验。

  十六、学史崇德树立科技创新精神航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摆进去”“三个带着”“四个结合”要求,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刻把握“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崇尚造福人民的公德、崇尚严于律己的品德”内涵,把学史崇德作为一种精神动力,促进学史明理真正入脑入心,学史增信坚定不移,学史力行务求实效。着力互动参与,注重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和学史崇德相统一。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宣传、讲述、研究党史故事,在“实景”还原、“红色”课堂中感受革命先辈无私忘我、牺牲奉献的精气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征程中感悟“德”之精神、汲取“德”之伟力,达到增信崇德的目的。着力传承带动,注重以身作则和以上率下相统一。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开展“今天我来讲党史”系列微党课活动,用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故事的方式,大力培养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

  感,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着力点面结合,注重伟大精神和工作实践相统一。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是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以行见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篇二: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

  

  生态旅游目的地形象、体验价值与游客忠诚研究:以青海省为例

  杨晓燕

  【期刊名称】《攀登(汉文版)》

  【年(卷),期】2018(037)005【摘

  要】当下环境污染加剧,旅游休闲需求加大,生态旅游在满足游客内心世界和外部生态平衡方面扮演关键角色.本文以青海省为研究案例,通过结构方程模型验证生态旅游目的地形象、体验价值和游客忠诚的结构关系.验证结果发现,生态旅游目的地认知形象显著正向影响情感形象;生态旅游目的地认知形象和情感形象积极影响游客体验价值.此外,生态旅游目的地认知形象和游客体验价值显著正向影响游客忠诚,相比之下,情感形象并不影响游客忠诚.本研究对上述发现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总页数】7页(P77-83)

  【作

  者】杨晓燕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西宁810001【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592.【相关文献】

  1.旅游目的地形象对游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影响研究r——以桂林市为例[J],佘升翔;李根;杨帆;段文军

  2.特色小镇旅游目的地形象与游客满意度、忠诚度关系研究r——以雄安新区周边特色小镇为例[J],史灿

  3.温泉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价值与游客忠诚度关系——以辽宁省汤岗子为例[J],赵靖媛;马鹏;卢政营

  4.基于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的温泉旅游游客忠诚度影响实证研究--以辽宁省汤岗子温泉为例[J],马鹏;宗瑞波;刘鸽

  5.基于游客感知价值的生态旅游景区游客忠诚形成机制研究——以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为例[J],赵磊;吴文智;李健;吴媛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篇三: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2.24?

  【字

  号】青政办〔2022〕11号

  【施行日期】2022.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青政办〔2022〕1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任务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4日

  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2021〕56号)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牵头协调有关司局全面指导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特提出我省任务分工。

  一、国际标准引领,优化发展布局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将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高质量编制总体规划,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二)制定规范标准。实施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标准化管理,制定《生态旅游产品标准》《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生态旅游解说服务质量规范》《生态旅游者行为准则》等地方标准,量化建设指标、明确评价体系,建立游客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三)优化生态旅游布局。坚持“一环引领、六区示范、两廊联动、多点带动”的生态旅游发展框架,构建以点带面、以线连片,生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旅游要素集聚、服务功能完善、区域协作密切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发展空间布局。(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四)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国内区域联动,成立沿黄河九省区生态旅游推广联盟。加强省内外生态旅游市场互联互通,联合开展生态旅游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环境保护等活动。推动区域生态旅游协同发展,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生态旅游集散中心。利用部省共建、对口支援等机制,争取国家部委、援青省市在生态景区建设、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五)安全有序扩大对外开放。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确保生态安全、国土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大与国际旅游组织的沟通,开展国际生态旅游合作试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旅游合作,开展生态旅游交流研讨、项目建设和效果评估等工作。制定入境旅游市场发展营销规划,巩固东南亚、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等主要客源市场,拓展中东欧等新兴客源市场,全面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二、发展生态旅游,丰富产业体系

  (六)打造重点生态旅游景区。按照国际生态旅游标准,落实国家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依据资源禀赋、地理环境和市场潜力,依托山地森林、湿地湖泊、草原荒漠和地域文化等,建成青海湖、塔尔寺、祁连阿咪东索、茶卡盐湖、金银滩—原子城、贵德清清黄河、龙羊峡、坎布拉、互助北山国家森林公园、门源仙米国家森林公园、刚察湟鱼家园、黄南麦秀国家森林公园、同仁历史文化名城等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省级实验区。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湿地公园、人文生态等区域依法依规开展国际生态旅游景区试点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七)构建生态旅游线路。抓住国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机遇,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旅游大环线。以“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资源为依托,推出环西宁自驾、环青海湖骑行、海东民俗体验、黄南文化探秘、海北观光休闲、海西特色盐湖等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打造长江、黄河、澜沧江溯源之旅,昆仑山、祁连山、阿尼玛卿雪山探秘之旅,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体验之旅等世界级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完善青藏、青川、青新、青甘区域旅游大环线。(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

  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八)建设自然人文为主的生态旅游风景道。以国道、省道、铁路沿线为基础,黄河风情、唐蕃古道、“丝绸之路”青海道为依托,打造景观优美、特色鲜明、体验性强、带动性大、距离适度的生态旅游风景道。加强风景道沿线生态资源保护,完善游憩服务设施,建立安全救援体系,优化交通管理服务,实现从单一交通功能向交通、美学、游憩和保护等复合功能转变。(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各级人民政府)

  (九)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林草、农牧业、商贸、体育、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生态教育、自然体验、康养度假、文化创意、旅游装备制造等生态旅游关联产业,催生品牌赛事、健身休闲、户外运动、赛事观摩、体育旅游、挑战探险、民俗体验、高原康养、藏医药浴等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形成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林草局、省体育局,各级人民政府)

  (十)完善生态旅游发展机制。建立生态旅游补偿机制、有偿使用机制和特许经营准入退出机制。推行绿色旅游企业和绿色旅游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生态旅游发展协同机制,共同推动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入谋划生成一批可落地、牵引支撑的重点项目,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市场宣传一体推广。(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三、构建目的地体系,完善设施服务

  (十一)构建生态旅游目的地体系。构建旅游都市———旅游县(市)———特色旅游乡镇———重点生态旅游景区(旅游乡村)四级生态旅游目的地,通过航空、铁

  路、高速高等级公路及风景道串联,形成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特色突出、联动发展的旅游目的地体系,把西宁、海东、玉树、格尔木等旅游都市建设成国际一流的旅游集散中心,增强旅游聚集和辐射功能,引领和带动区域旅游业发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按照国际标准,实施环境保护治理、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等工程。高标准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形成省、市州、县、景区四级游客服务网络体系,修建完善休闲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房车营地、低空飞行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5G网络和旅游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服务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各级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旅游要素服务体系,加快“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升级,推动旅游服务国际化、标准化、数字化,提升景区、住宿、餐饮、交通、旅行社、娱乐购物等行业国际服务水准。(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各级人民政府)

  (十四)提高旅游交通便捷水平。构建以航空为引领、公路铁路为基础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机场功能,逐步开通、加密国际国内航线。推动“旅游+航空”“旅游+铁路(公路)”产品体系。积极推进落地签、免签、港澳台居民口岸签注点及其他大通关政策。实施景区交通设施配套服务工程,打通景区道路“最后一公里”,提升景区道路交通等次和安全保障水平,解决景区进出堵点难题。加大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布局密度,加快建成“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高效率中转”游客集散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各级人民政府)

  (十五)完善网络平台体系。完善全省数字文旅大数据平台,连通气象、交通、卫生、应急、公安等相关平台,健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提供旅游安全预警服务。开展门票预约、分时游览、流量监测、智能导览等智慧化服务,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鼓励生态旅游企业开展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等业务,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智能化服务。加强旅游电商服务,提升旅游在线交易水平和交易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各级人民政府)

  四、加强生态教育,保护资源环境

  (十六)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科普教育场所和生态文化体验基地,利用生态场景、互动体验、现代科技手段向游客普及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坚持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让游客在文化熏陶和生态体验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激发环境保护意愿。(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十七)保护生态文旅资源。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加强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态治理修复,全力推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好河湟文化、热贡文化、宗日文化、喇家遗址、热水墓群、丝绸之路青海道等文化遗产、重要历史遗迹,推动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通过非遗进景区、传统文化展演展示、文创产品研发等措施,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牵头单位: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文物局,各级人民政府)

  (十八)实施开发空间管控与环境容量调控。根据生态红线,对全省生态旅游景区做好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划分,明确各分区管控目标,提出正面与负面清单,形成全省生态旅游景区“一张图”。实行生态旅游景区游客容量调控制度,建

  立景区环境容量信息调控系统。(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推进生态旅游业节能减排。实施旅游效能提升工程,开展旅游产业节能减排行动,节约旅游用水、用电、用地等,降低旅游行业资源消耗强度,积极推动生态住宿、绿色餐饮发展,加强生态旅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好旅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引导生态低碳消费,推进生态旅游景区碳中和工作。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与旅游企业合作,开展旅游能耗综合管理利用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级人民政府)

  五、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宣传推广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全省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一)培育市场主体。制定全省生态旅游发展扶持政策,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各类文化旅游协会和产业联盟积极发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等作用。引进国际国内战略投资企业,开展创意研发、品牌培育、渠道建设、市场推广等合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旅游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二)构建生态旅游品牌体系。实施生态旅游核心品牌培育行动,构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打造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昆仑山、可可西里、清清黄河等世界级生态旅游资源品牌,充分展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成果。发挥青海作为“世界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的独特优势,树立“生态旅游净地”品

  牌。规范引导“网红”打卡地旅游品牌形象。鼓励A级景区、文旅企业培育一批特色明显、游客喜爱的小众旅游资源品牌和产品品牌。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不断扩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格萨尔文化(果洛)、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民宗委、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强宣传推广。设计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形象标识,策划面向国际游客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线路,设立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推介网站,全方位宣传推广“大美青海生态旅游”品牌,进一步拓展国际旅游市场,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推出多语种视频、画册、宣传词等。创排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优秀演艺剧目。提升青洽会、环湖赛、文化旅游节、生态博览会等节会赛事的影响力,着力提高青海生态旅游的国际传播影响力、地域文化感召力、生态形象亲和力。(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外事办,各级人民政府)

  六、重视科技人才,实现共建共享

  (二十四)强化技术创新。支持生态旅游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研判生态旅游对生态与文化环境的影响,开展气象条件对景区生态系统安全的影响评估。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自然清洁能源在景区的利用,积极推进污染物处理、旱厕改造升级、生态修复等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在景区营运、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科普教育、体验观光等生态旅游建设中,要广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加生态旅游科技内涵,推进旅游全产业链生态化、低碳化、智慧化发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草局,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五)培育人才队伍。培养生态旅游研究、历史文化保护、环保技术运用、生态资源经营管理、国际水准导览解说人才队伍,全面推进生态旅游人才队伍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实施导游培训工程,加强对行业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国际习惯、国际标准和国际礼仪培训。实施外语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建立多语种的志愿服务队伍、导游服务队伍和咨询平台。加强省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生态旅游相关专业建设,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开展生态旅游技能型人才教育培训。(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六)健全智力支撑体系。加强和深化高端生态旅游政策研究,明确相关政策,健全政策支撑体系。建立生态旅游专家智库,围绕发展生态旅游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生态保护法规政策、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等若干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七)建立社会参与和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当地社区和群众参与生态旅游建设、经营和服务。注重生态旅游社会效益,推动农牧区公共服务设施与生态旅游景区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实现政府、企业、居民、游客共享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成果,助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各级人民政府)

  (二十八)建立生态旅游志愿者制度。建立生态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人人都是生态文明建设者”“人人都是生态旅游形象大使”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服务在生态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生态旅游健康稳步发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各级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级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将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工作纳入全省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督导考核。(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三十)强化政策支持。协同推动产业投资、环境保护、就业服务、区域合作等政策落实,构建更加高效的政策供给体系。落实土地支持政策,保障生态旅游项目用地。探索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内开展生态旅游的相关准入措施。推进生态旅游法治建设,完善旅游奖励政策。(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各级人民政府)

  (三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生态旅游发展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费税优惠或减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发展生态旅游。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级人民政府)

  (三十二)严格综合监管。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强生态旅游安全管理,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保护游客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现象和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的行为,构建和规范良好的生态旅游市场秩序,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强化协调配合,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四: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

  

  青海率先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思考●王淑婕陈文捷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这是中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碳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二、坚持规划先行,强化顶层设计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在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各个专项规划中,对有关降碳减排的指标按行业、地区等进行分解,实行量化,加快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或者路径图,在绿色转型中减少弯路、健康发展。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列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碳排放监管监测、污染防治攻坚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评价,实行严格的量化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和最严格的碳排放管控措施,确保青海率先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排放大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也为未来青海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建设的方方面面。近年来,青海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初步形成了以“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污染防控、节能减排、绿色出行、低碳消费”为架构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在降碳减排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一定的优势。在未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青海要发挥优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协同推进,为率先在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榜样。三、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态安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顺应生态环保的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综合治理,高水平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育、修复与涵养,提升生态自然系统对二氧化碳的吸附能力和固碳作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完成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科学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植被恢复等重点工程,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提高我省生态自然系统碳汇增量。加强国一、坚持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两山”理论,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之路,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转型升级与降碳减排、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始终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工作的重心,压实政治责任,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生态产业结构、生态生产方式、生态生活方式,将绿水-20-

  际合作,深入开展全球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影响研究,提升生态风险识别防控能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行业、各地区降碳减排工作。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做好能源“双控”、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节能领域的降碳减排。围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科学种养,合理载畜,实现草畜动态平衡,增加草场碳吸收量,减少牲畜碳排放量。立足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的旅游设施,鼓励绿色出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消费。四、坚持绿色发展,实现清洁循环转变依赖化石能源的传统路径,依托青藏高原丰富的自然能源和已建成的海南、海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青海-河南特高压绿电直流工程项目,大力推进以光伏、光热、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为主的现代清洁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和能源革命试验区建设,实现水电、光电、风电和储能多能互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创新发展之路,加快推动盐湖资源等特色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对标对表碳达峰、碳中和,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上下功夫,加快供应链建设,针对以往产能损耗短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技术,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引进一批建链、补链、强链、延链项目,推进盐湖化工产业、锂电产业、锂合金产业、新材料产业等特色绿色循环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七、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政策机制积极推进“绿电特区”建设,将清洁能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促进兄弟省市降碳减排。总结林业碳汇交易经验,加大碳汇交易研究,建设碳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碳汇交易的主体及品种,探索碳金融等碳汇交易衍生新事物,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系统全面评估核算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碳排放现状及减排潜力,对照减排目标任务,将火电、钢铁、水泥、煤化工、油气化工、电解铝等重点排放行业纳入碳市场涵盖范围,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对控制碳排放的作用。加快配套的政策研究,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价格、税收、金融等政策机制及保障措施。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五、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与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序衔接。坚持创新驱动,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和带动下,全面推动我省技术结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的重大变革,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储能等零碳行业,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碳捕集、碳封存、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和替代、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中和、减少碳排放,增强工业固碳能力,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八、坚持民生福祉,实现多方共赢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降耗、变废为宝。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动员整合社会组织力量,借鉴推广高原“零废弃”社区治理经验,实现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双赢。在实现光伏脱贫、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光伏治沙、光伏农业、农牧区清洁取暖工程、农牧民电热炕入户、“电能替代”工程等集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为一体的降碳减排新模式,改变农牧民传统的烧煤、烧秸秆、烧牛粪的传统生活方式,减少大气污染、增加草原林田固沙固碳能力、惠民暖民,实现多方共赢。(作者单位:青海省委党校)责任编辑:陈奇六、坚持系统观念,落实降碳减排立足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局,坚持系统观念、集成思维,统筹推进各212021.4

篇五: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

  

  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方案简报

  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雪域净土秘境果洛。

  近年来,果洛藏族自治州牢记“国之大者”,厚植生态理念,按照《青海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总体安排部署,主动融入全省生态旅游发展大局,全力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

  按照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着手编制《果洛州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发展规划》,提出“一心二轴三区四线”旅游发展布局和“七个打造”工作举措。州政府制定印发了《果洛州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方案》《果洛州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完成了果洛州“十四五”生态保护为优先的生态旅游发展课题研究等三个课题和《果洛州“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果洛州“十四五”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发展规划》两个规划,为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奠定理论规划基础。

  加强宣传推介,着力提升果洛文旅品牌对外知名度

  积极与上海携程集团、成都航空集团、西北航空集团对接,强化交流合作,开展对外宣传推介。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加大果洛州“雪域净土·秘境果洛”文旅品牌及“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红军长征唯一经过青海的地方—班玛县红军沟”“青海省面积最大的高海拔原始森林—玛可河原始森林”“中国格萨尔文化之乡”“青南最美藏乡—班玛县碉楼古村落”等品牌宣传推广。推出了高原生态景观穿越之旅、母亲河黄河感恩溯源之旅、红色文化感悟体验之旅、格萨尔史诗文化探秘之旅等8条精品旅游线路,有力提升了果洛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着力丰富生态旅游的文化内涵

  实施“旅游+”战略,大力培育与生态旅游业紧密相关的自然教育、生态研学、康养度假、文化创意等关联产业,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农牧、体育、非遗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举办首届阿尼玛卿生态文化音乐节等文化活动100余场次,“四馆一院一中心”免费接待参观人数达1万余人次。创作大型民族音乐品牌《从黄河到长江》并荣获2022年国家艺术基金支持项目。大型现实题材舞剧《永远的长征》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和“百年百部”创作计划重点扶持作品。举办非遗传承人及传统手工艺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162人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马背藏戏展演活动3场,观众达3000余人次。

  加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自驾车营地、星级酒店、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旅游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红军沟、东格措纳湖、格萨尔林卡等景区设施建设和接待服务水平。东格措纳湖房车营地基本建成,新评定文化主题酒店(银鼎)1家、四星级酒店1家、三星级酒店2家、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3家。协同加大道路交通、水电通讯、特色城镇、乡村振兴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夯实生态旅游业发展基础。

  着力营造良好的生态旅游环境氛围

  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全域无垃圾示范州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连续三年举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培训班,推进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第一、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建设,营造了安全有序、和谐文明、整洁美丽的旅游环境。

  下一步,果洛藏族自治州将认真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促进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具有果洛特色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红军沟、玛可河原始森林、格萨尔狮龙宫殿、德尔文史诗村等重点景区,按照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标准和要求,谋划和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夯实生态旅游业发展基础,完善现有景区水、电、路、通讯、厕所、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游步道、观景台、景区标识系统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提升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影响力

  集中力量,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类型、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发挥网红媒体达人的网络宣传效应,打造和推出网红景点打卡地。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完善智慧营销、智慧交易、智慧共享、智慧监管体系,丰富智慧旅游平台功能。充分把握上海市对口支援我州的机遇,发挥上海市国际大都市的窗口优势,加强旅游宣传推介。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乡村旅游。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依托要素集聚草原片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高标准打造班玛县碉楼古村落、甘德县德尔文史诗村等精品乡村旅游区、游牧文化展示体验区,利用特色民居、草原牧场,推出一批富有浓郁民族民俗风情的体验、探秘、休闲、度假产品,带动群众就业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营造良好的生态旅游环境氛围。严格规范服务标准,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游客满意度。加强导游、景区讲解员的引进、培训工

  作,不断提高我州旅游管理水平和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旅游环境。

  强化生态旅游发展人才支持。采取“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方式,加大生态旅游发展策划营销、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培养。做好导游、酒店管理、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篇六: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03?

  【字

  号】青政〔2021〕56号

  【施行日期】202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2021〕5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

  《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第146次常委会议、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11月3日

  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来青考察时赋予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重大任务和历史使命,是青海发展生态旅游的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具有高点站位、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践行“一优两高”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发展生态旅游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以生态塑造旅游品质、以旅游彰显生态价值,促进国内国际旅游双循环,以文化赋能,打造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产品体系丰富、服务水平优质、管理运营科学、带动效益明显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

  1.保护生态,合理利用。把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守生态底线,适度开发、合理利用,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维护好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旅游集约化、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2.国际视野,匠心打造。充分借鉴国际及国内发达省份先进经验,以国际视野、生态视野、文化视野,建立健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标准体系,以标准促质量、以标准促提升,为全国生态旅游发展提供“青海方案”。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禀赋,突出生态安全、高端旅游、健康体验、生物多样性、国家公园、极地保护、摄影爱好者、交往交流交融、天人合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目的地,推动生态旅游特色化、品牌化、差异化发展,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旅游目的地产品支撑体系。

  4.文旅融合,创新发展。突出生态资源,注重区域特色,传承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新风,统筹做好文旅融合文章,推进全域、智慧旅游发展。创新生态旅游发展业态、模式和机制等,推动供给侧、需求侧结构性改革,延伸产业链,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

  5.凝聚合力,富民共享。凝聚生态旅游发展合力,广泛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广大农牧民和游客的积极性,同向发力,以生态旅游产业带动创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让全民共享生态旅游发展成果。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接待旅游人次7300万,旅游总收入800亿元,年均增速20%以上,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的12%。推出50条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形成30条生态旅游风景道,指导3家以上旅游景区申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指导4家生态旅游区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争取打造8个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坚持以游客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生态旅游运营管理体系、要素服务体系、游客集散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交通便捷体系、网络平台体系,推动青海国际生态旅游品牌享誉全国、走向世界。

  到2035年,旅游人次与总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入境游客人次占比明显提升,全省生态旅游标准基本完善,生态旅游体系基本建立,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基本建成,实现生态旅游强省目标。

  二、重点行动

  (一)国际标准引领,优化发展布局。

  1.科学编制规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将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高质量编制总体规划,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

  2.制定规范标准。实施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标准化管理,制定《生态旅游产品标准》《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生态旅游解说服务质量规范》《生

  态旅游者行为准则》等,量化建设指标、明确评价体系,建立游客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

  3.优化生态旅游布局。坚持“一环引领、六区示范、两廊联动、多点带动”的生态旅游发展框架,构建以点带面、以线连片,生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旅游要素集聚、服务功能完善、区域协作密切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发展空间布局。

  4.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国内区域联动,成立沿黄河九省区生态旅游推广联盟。加强省内外生态旅游市场互联互通,联合开展生态旅游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环境保护等活动。推动区域生态旅游协同发展,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生态旅游集散中心。利用部省共建、对口支援等机制,争取国家部委、援青省市在生态景区建设、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5.安全有序扩大对外开放。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确保生态安全、国土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大与国际旅游组织的沟通,开展国际生态旅游合作试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旅游合作,开展生态旅游交流研讨、项目建设和效果评估等工作。制定入境旅游市场发展营销规划,巩固东南亚、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等主要客源市场,拓展中东欧等新兴客源市场,全面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生态旅游,丰富产业体系。

  6.打造重点生态旅游景区。按照国际生态旅游标准,落实国家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依据资源禀赋、地理环境和市场潜力,依托山地森林、湿地湖泊、草原荒漠和地域文化等,建成青海湖、塔尔寺、祁连阿咪东索、茶卡盐湖、金银滩—原子城、贵德清清黄河、龙羊峡、坎布拉、互助北山国家森林公园、门源仙米国家森林公园、刚察湟鱼家园、黄南麦秀国家森林公园、同仁历史文化名城等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省级实验区。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湿地公园、人文生态等区域依法依规开展国际生态旅游景区试点建设工作。

  7.构建生态旅游线路。抓住国家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机遇,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旅游大环线。以“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资源为依托,推出环西宁自驾、环青海湖骑行、海东民俗体验、黄南文化探秘、海北观光休闲、海西特色盐湖等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打造长江、黄河、澜沧江溯源之旅,昆仑山、祁连山、阿尼玛卿雪山探秘之旅,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体验之旅等世界级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完善青藏、青川、青新、青甘区域旅游大环线。

  8.建设自然人文为主的生态旅游风景道。以国道、省道、铁路沿线为基础,黄河风情、唐蕃古道、“丝绸之路”青海道为依托,打造景观优美、特色鲜明、体验性强、带动性大、距离适度的生态旅游风景道。加强风景道沿线生态资源保护,完善游憩服务设施,建立安全救援体系,优化交通管理服务,实现从单一交通功能向交通、美学、游憩和保护等复合功能转变。

  9.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林草、农牧业、商贸、体育、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生态教育、自然体验、康养度假、文化创意、旅游装备制造等生态旅游关联产业,催生品牌赛事、健身休闲、户外运动、赛事观摩、体育旅游、挑战探险、民俗体验、高原康养、藏医药浴等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形成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10.完善生态旅游发展机制。建立生态旅游补偿机制、有偿使用机制和特许经营准入退出机制。推行绿色旅游企业和绿色旅游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生态旅游发展协同机制,共同推动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入谋划生成一批可落地、牵引支撑的重点项目,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市场宣传一体推广。

  (三)构建目的地体系,完善设施服务。

  11.构建生态旅游目的地体系。构建旅游都市———旅游县(市)———特色旅游乡镇———重点生态旅游景区(旅游乡村)四级生态旅游目的地,通过航空、铁路、高速高等级公路及风景道串联,形成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特色突出、联动发展的旅游目的地体系,把西宁、海东、玉树、格尔木等旅游都市建设成国际一流的旅游集散中心,增强旅游聚集和辐射功能,引领和带动区域旅游业发展。

  12.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按照国际标准,实施环境保护治理、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等工程。高标准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形成省、市州、县、景区四级游客服务网络体系,修建完善休闲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房车营地、低空飞行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5G网络和旅游应急救援基地等基础服务设施。

  13.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旅游要素服务体系,加快“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升级,推动旅游服务国际化、标准化、数字化,提升景区、住宿、餐饮、交通、旅行社、娱乐购物等行业国际服务水准。

  14.提高旅游交通便捷水平。构建以航空为引领、公路铁路为基础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机场功能,逐步开通、加密国际国内航线。推动“旅游+航空”“旅游+铁路(公路)”产品体系。积极推进落地签、免签、港澳台居民口岸签注点及其他大通关政策。实施景区交通设施配套服务工程,打通景区道路“最后一公里”,提升景区道路交通等次和安全保障水平,解决景区进出堵点难题。加大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布局密度,加快建成“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高效率中转”游客集散体系。

  15.完善网络平台体系。完善全省数字文旅大数据平台,连通气象、交通、卫生、应急、公安等相关平台,健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提供旅游安全预警服务。开展门票预约、分时游览、流量监测、智能导览等智慧化服务,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鼓励生态旅游企业开展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

  上预订等业务,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智能化服务。加强旅游电商服务,提升旅游在线交易水平和交易量。

  (四)加强生态教育,保护资源环境。

  16.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科普教育场所和生态文化体验基地,利用生态场景、互动体验、现代科技手段向游客普及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坚持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让游客在文化熏陶和生态体验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激发环境保护意愿。

  17.保护生态文旅资源。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加强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态治理修复,全力推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好河湟文化、热贡文化、宗日文化、喇家遗址、热水墓群、丝绸之路青海道等文化遗产、重要历史遗迹,推动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通过非遗进景区、传统文化展演展示、文创产品研发等措施,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8.实施开发空间管控与环境容量调控。根据生态红线,对全省生态旅游景区做好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划分,明确各分区管控目标,提出正面与负面清单,形成全省生态旅游景区“一张图”。实行生态旅游景区游客容量调控制度,建立景区环境容量信息调控系统。

  19.推进生态旅游业节能减排。实施旅游效能提升工程,开展旅游产业节能减排行动,节约旅游用水、用电、用地等,降低旅游行业资源消耗强度,积极推动生态住宿、绿色餐饮发展,加强生态旅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好旅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引导生态低碳消费,推进生态旅游景区碳中和工作。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与旅游企业合作,开展旅游能耗综合管理利用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宣传推广。

  20.优化营商环境。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全省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依法平等

  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1.培育市场主体。制定全省生态旅游发展扶持政策,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各类文化旅游协会和产业联盟积极发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等作用。引进国际国内战略投资企业,开展创意研发、品牌培育、渠道建设、市场推广等合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旅游建设。

  22.构建生态旅游品牌体系。实施生态旅游核心品牌培育行动,构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打造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昆仑山、可可西里、清清黄河等世界级生态旅游资源品牌,充分展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成果。发挥青海作为“世界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的独特优势,树立“生态旅游净地”品牌。规范引导“网红”打卡地旅游品牌形象。鼓励A级景区、文旅企业培育一批特色明显、游客喜爱的小众旅游资源品牌和产品品牌。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不断扩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格萨尔文化(果洛)、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品牌影响力。

  23.加强宣传推广。设计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形象标识,策划面向国际游客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线路,设立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推介网站,全方位宣传推广“大美青海生态旅游”品牌,进一步拓展国际旅游市场,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推出多语种视频、画册、宣传词等。创排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优秀演艺剧目。提升青洽会、环湖赛、文化旅游节、生态博览会等节会赛事的影响力,着力提高青海生态旅游的国际传播影响力、地域文化感召力、生态形象亲和力。

  (六)重视科技人才,实现共建共享。

  24.强化技术创新。支持生态旅游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研判生态旅游对生态与文化环境的影响,开展气象条件对景区生态系统安全的影响评估。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自然清洁能源在景区的利用,积极推进污染物处理、旱厕改造

  升级、生态修复等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在景区营运、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科普教育、体验观光等生态旅游建设中,要广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加生态旅游科技内涵,推进旅游全产业链生态化、低碳化、智慧化发展。

  25.培育人才队伍。培养生态旅游研究、历史文化保护、环保技术运用、生态资源经营管理、国际水准导览解说人才队伍,全面推进生态旅游人才队伍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实施导游培训工程,加强对行业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国际习惯、国际标准和国际礼仪培训。实施外语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建立多语种的志愿服务队伍、导游服务队伍和咨询平台。加强省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生态旅游相关专业建设,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开展生态旅游技能型人才教育培训。

  26.健全智力支撑体系。加强和深化高端生态旅游政策研究,明确相关政策,健全政策支撑体系。建立生态旅游专家智库,围绕发展生态旅游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生态保护法规政策、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等若干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提供智力支撑。

  27.建立社会参与和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当地社区和群众参与生态旅游建设、经营和服务。注重生态旅游社会效益,推动农牧区公共服务设施与生态旅游景区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实现政府、企业、居民、游客共享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成果,助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8.建立生态旅游志愿者制度。建立生态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人人都是生态文明建设者”“人人都是生态旅游形象大使”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服务在生态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生态旅游健康稳步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化和旅游部、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打造国际生态旅

  游目的地领导小组,建立部省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通、左右互通的工作格局,集中力量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估,针对性推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落地见效。青海省各市州、县级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将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工作纳入全省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督导考核。

  (二)强化政策支持。协同推动产业投资、环境保护、就业服务、区域合作等政策落实,构建更加高效的政策供给体系。落实土地支持政策,保障生态旅游项目用地。探索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内开展生态旅游的相关准入措施。推进生态旅游法治建设,完善旅游奖励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生态旅游发展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费税优惠或减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发展生态旅游。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四)严格综合监管。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强生态旅游安全管理,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保护游客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现象和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的行为,构建和规范良好的生态旅游市场秩序,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组成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

  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组成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青海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共同打造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共同打造青海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组成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来青考察时提出的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重大任务和历史使命,促进全省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指导和统筹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组织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工作推进会议,总结成绩,分析形势,解决问题,部署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和平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信长星

  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组长:杜

  江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杨逢春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李

  宏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司长

  李

  蔚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一级巡视员

  高

  政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

  单钢新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司长

  刘克智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司长

  谢金英

  文化和旅游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局局长

  王志忠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党晓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莫重明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洪

  涛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吴德军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沈

  森

  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侯碧波

  青海省财政厅厅长

  杨汝坤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汤宛峰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玉虎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张

  宁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朱向峰

  青海省外事办公室主任

  李晓南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

  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青川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湘国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

  高静宇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司长单钢新、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张宁兼任办公室主任,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副司长吴科锋、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XXX立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本文标题: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6篇)
链接地址:https://www.fukuyaka.cn/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40903.html

版权声明:
1.育才文库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对青海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思考(6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育才文库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7-2024 育才文库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育才文库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沪ICP备170182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