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法制宣传新闻稿3篇(完整文档)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3-08-10 09:05:06 |

法制宣传新闻稿一、活动目的、意义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新闻稿3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宣传新闻稿3篇

法制宣传新闻稿篇1

一、活动目的、意义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预防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团县委、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系列法制宣传教育

三、时间、地点

3月中旬在中学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3月中旬——4月中旬各单位自主举办法制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

2、青少年思想调研:深入我县中小学校,深入调研学生思想状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厌学、早恋、结伙、上网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进行全面深刻分析,为更好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依据。

3、法律进学校:充分发挥各校选聘的法制副校长的骨干作用或者从政法系统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一线的办案人员,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以开展普法宣讲、作法制报告、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现场演练、情景体验等形式,定期集中开展“送法入校”、“送法入班”志愿服务活动。

4、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县看守所、观看音像资料等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以案释法,以身说法,让青少年深刻反思自己与违法犯罪的关系,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5、开展维权服务: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以县法律援助中心、12355青少年志愿服务台为依托,以基层团组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为主要实施对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服务,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受教育权、抚养权等权利。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贫困学生等弱势青少年群体为帮扶重点,广泛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助学、真情助困送温暖活动,竭诚帮助困难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

6、开办法制学校:在各中小学建立健全以家长和学校老师为对象的法制学校,定期开展活动,让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成为保护、引导青少年的重要途径。

五、参与活动单位

团县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

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团委;

各乡镇综治办、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

六、启动仪式活动安排

1、时间、地点:3月中旬在中学举行

2、参加人员:

(1)县领导、市相关领导;

(2)团县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等相关县局负责人;

(3)中学负责人、团县委及司法局工作人员;

(4)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工作人员;

(5)中学全体师生;

3、活动议程

(1)中学负责人致辞;

(2)青年学生代表发言

(3)团县委书记讲话

(4)县领导讲话

4、具体分工安排:

(1):活动总策划、各单位协调、邀请相关领导

(2):议程安排、领导讲话准备、文字及图片整理、摄影、宣传报道、信息上报

(3):场地联系协调、会场设计布置、喷绘制作、会场安排

(4):场地安排、组织学生及相关会场准备

(5)司法局团委:现场法制讲座

七、活动要求

1、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团委、各乡镇综治办、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要成立相应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组织开展好青少年思想状况调研、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等活动,并将调研报告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至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本次活动应在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既要尽可能地让更多孩子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又要帮助他们有效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3、要注意研究把握青少年思想状况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重点突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侵蚀的意识和能力。

4、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继续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以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等较为成熟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5、教育青少年遵守文明礼仪,强化青少年的奥运主人翁意识,掀起学法高潮,人人争当“法制宣传员”。

法制宣传新闻稿篇2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营造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第九周( 4月9日—4月15日)。

四、学习内容及活动方式

(一)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泰安迎春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细则》等有关材料。

(二)活动方式:重点完成“四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

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

2、开展一次班、队会活动。

活动期间,全校要开展一次以“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中学部要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校纪律处分细则》的学习,小学部重点做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迎春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学习。通过活动使学生对法律法规和守则规范产生认同感和神圣感并将严格遵守法律和守则规范的意愿落实在行动上。班会结束后,班主任将法制教育的班会备课交到政教处。

3、观看一部法制教育视频。

利用周三周四午间讲故事的时间,利用本班多媒体组织学生观看学校提供的法制教育视频,班主任要结合视频案例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每班挑选5份交到政教处。

4、办好一份法制教育手抄报。

活动期间,要收集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的法律法规常识、案例故事、心得体会等材料并做好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制作手抄报,4—7年级每班选取3份交到政教处。

五、活动要求和评价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

2、各班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上交活动材料,政教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的质量进行评价,检查结果纳入当月班级评价,完不成任务的班级在工作量分数中适当扣分。

法制宣传新闻稿篇3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把普法教育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民主管理和法律意识,增强居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依法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为确保今年普法工作,社区落实普法责任制,书记、主任亲自抓,完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主任xx为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各物业处主任、辖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按镇司法办的统一布置,抓好普法工作,为社区创造安定团结的人居环境。

三、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

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为学习和宣传主要内容,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

四、普法学习的具体要求

1、定期召开社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工作,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小组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2、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的风貌。

3、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对居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及防骗、防拐等意识的教育,增强居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4、用健康、文明的生活占领社区文化阵地,禁止“黄、赌、毒”现象在社区内发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加强反邪、禁毒、防艾教育,优化人居环境。

5、每月定期在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专刊。

6、不定期在辖区内悬挂消防、安全、禁毒、交通等横幅。

本文标题:法制宣传新闻稿3篇(完整文档)
链接地址:https://www.fukuyaka.cn/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41192.html

版权声明:
1.育才文库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法制宣传新闻稿3篇(完整文档)》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关于育才文库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Copyright © 2017-2024 育才文库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育才文库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资源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备案号:沪ICP备170182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