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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2-06-26 11:15:03 |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供大家参考。

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

 

 - 1 - 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

 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名称 风险隐患点 是否向属地政府和政法机关通报线索 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打击整治措施 当月处置进展 是否立案及立案时间 存量风险是否已有效化解

  填报说明:

 - 2 - 一、风险隐患点

 1.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2.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

 3.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

 4.虚假或夸大宣传;

 5.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

 6.养老服务机构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资金使用不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不动产、股票、债券、证券、借贷等,以及投资、转移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下关联企业),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

 8.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

 9.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的;

 - 3 - 10.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的;

 11.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

 12.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

 13.已经“爆雷”;

 14.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

 15.其他情形。

 二、打击整治措施

 1.风险提示;

 2.增加抽查检查频次;

 3.警示约谈;

 4.责令整改;

 5.停止经营活动;

 6.督促清退资金;

 - 4 - 7.移送司法机关;

 8.督促依法办理登记;

 9.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0.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将有关问题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1.其他规范整治措施(需具体明确)。

 三、存量风险已化解

 1.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已制定还款计划,并按期履行的;

 2.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纳入第三方存管;

 3.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已完成资金清退;

 4.已取缔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5.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已依法登记;

 6.已移送司法机关;

 7.已立案;

 - 5 - 8.已判决;

 9.需要安置的老年人,已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

 10.符合条件的受损困难老年人,已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

 11.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情形,且舆情未炒作、未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属于存量风险已经化解。

本文标题: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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