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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20篇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2-11-22 10:05:09 |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20篇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很迅速但起步晚也正因为发展的过快我国投资者并未跟上发展的脚步心理素质和态度都是不合格的所作所为也与证券市场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20篇,供大家参考。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20篇

篇一: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很迅速但起步晚也正因为发展的过快我国投资者并未跟上发展的脚步心理素质和态度都是不合格的所作所为也与证券市场发展不匹配除了投资者问题连证券从业人员也有很大的不足如证券知识水平低下国家监管力度和水平都处于幼稚阶段根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也无法有效的形成调控机制

  目录

  摘要....................................................................................................................................................3前言......................................................................................................................................3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概述...................................................................................................4

  1.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含义...................................................................................41.2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4

  1.2.1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41.2.2对证券流通市场的管理...........................................................................51.2.3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51.2.4对人员的监管...........................................................................................51.3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5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52.1维护证券市场.......................................................................................................62.2保护投资者利益...................................................................................................62.3我国资本可持续发展...........................................................................................6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三种模式.......................................................................................73.1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73.2自律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73.3综合型证券监管模式...........................................................................................84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84.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概况...................................................................84.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94.2.1我国证监会监管的弊端与缺陷...............................................................94.2.2我国政府监管的弊端与不足...................................................................94.2.3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与滞后.............................................104.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104.3.1我国证券市场定位出现偏差.................................................................104.3.2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114.3.3监管框架存在缺陷以及缺乏司法力度.................................................115改善和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125.1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125.2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125.3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135.4加强自律管理的意识和自律机构的建设.........................................................13结论谢辞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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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证券市场是为了配合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应运而生的金融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而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证券

  市场是重中之重,起到调整产业结构,企业体制结构的作用,以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职能。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都参与其中。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很迅速,但其实严格来说还是一个不规范的以及不成熟的市场,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中。整个证券市场的运作中,在监管部分,政府占据了很重的比例。然而在其他方面,例如制度等等,都是欠缺不完整的。所以,如果我们想让证券市场健康的蓬勃发展,首先就要建立一个符合我国行情的,合适投资者的监管模式,那么如何在现状的情况下建立是一个很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本文在文章前半段通过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目前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找出问题存在的关键,进行分析处理,在后半段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我国证券市场诞生的原本目的是为了帮助国企更好的发展,于是一直以来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理念与监管目标存在着偏差,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又存在政府监管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因此,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应重视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政府的调节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管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作出相应的惩罚和刑罚措施,给出理想的体制架构模型。

  关键字: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对策

  AnalysisoftheexistingproblemsandsolutionsofthesecuritiesmarketregulatorysysteminChina

  Abstract:Thesecuritiesmarketisanimportantformtothereformofstate-ownedeconomysystemcameintobeingwiththe

  financialmarket,andfinanceisthecoreofmoderneconomicdevelopment.Thestockmarketisthepriorityamongpriorities,toadjusttheindustrialstructure,enterprisesystemstructure,functionandimprovetheefficiencyofresourceallocation.Atthesametime,moreandmoresmallinvestorsparticipateintheactivity.AlthoughChina'sstockmarkethasdevelopedveryrapidly,strictlyspeaking,itisstillnotastandardizedandmaturemarket,andinasubhealthystate.Theentirestockmarketoperationisunderthesupervisionofthegovernment,occupyinganimportantproportion.However,inotherrespects,suchassystemetc.thatisincomplete.So,ifwewanttomakesecuritiesmarketdevelopvigorously,wemustfirstestablishaaccordwithourcountrymarket,inves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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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ropriatesupervisionmode.Howtoestablisharealisticsignificancesituationisaresearchtopicinthecurrent.Inthispaper,inthefirsthalf,weanalyzethestockmarketandtheexistingproblemsthroughtheknowledgeofthestockmarket,

  thenputforwardthecorrespondingsolutioninthesecondhalf.TheoriginalobjectiveofChina'ssecuritiesmarketwasborntohelpstate-ownedenterprisestogetabetterdevelopment,butthereisadeviationintheregulatoryobjectives,theactualsupervisionprocessandtheexistenceoftheregulatoryfunctionsofgovernmentoffside,dislocationandvacancyproblems.Thus,undertheinfluenceofglobalization,attentionshouldbepaidtothegovernmentfunction,regulatingthegovernment'sability,alsotostrengthentheSupervisionDepartmentofthesecuritiessupervisionandperfectingtherelevantlegalsystemandmakesystem.Thecorrespondingpunishmentmeasuresandpenaltieswhichisbeingthesystemarchitectureisanidealmodel.

  KeyWords:securitiesmarketregulatorysystem;system;solutions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展,证券市场逐渐成长,人们开始学习投资来获取利益,证券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平台。然而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性很大,人们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属于高风险超敏感的市场,其不确定因素也有很多,例如国家政策的出台,政治或经济事件的发生,或者国际汇率的波动,国家间的相互关系等等。除此之外,证券市场的行情同时也受这些影响,例如证券市场中有人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控制股价达到所期望的范围内来谋取利益等违法行为。凡是过度的投机行为都会出现反常现象,必定会引起价格的爆跌或爆涨,如果证券市场中出现了这些类似的非正常现象,人们就需要谨慎看待,这预示着风险不确定性提高,如果人们不幸遭遇了风险,很容易因此引起社会波动,后果就是对国家经济造成冲击和破坏。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的很迅速,但起步晚,也正因为发展的过快,我国投资者并未跟上发展的脚步,心理素质和态度都是不合格的,所作所为也与证券市场发展不匹配,除了投资者问题,连证券从业人员也有很大的不足,如证券知识水平低下,国家监管力度和水平都处于幼稚阶段,根本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也无法有效的形成调控机制。所以对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并找出相应对策是很有必要的。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可以给相关部门机构警示,让他们能注意到证券市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可以对此进行处理解决。首先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一些无法行为活动,保护每个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减少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其次抑制不良竞争的出现可以减少恶性循环,带来高效、有序、良性的运行使证券市场蓬勃发展;最后还可以降低运行成本,能最大程度地利用和分配生产要素的功能,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国家经济能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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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概述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在发行、交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各种关系的总和。而狭义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及其衍生品(如期货、期权)发行、交易的场所。按交易对象可划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按运行环节可划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1.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含义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特定的管理机构采用一定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及其行为所进行的旨在促进证券市场公平、有序、高效运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2]。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在发行、交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等各种关系的总和。构成证券市场监管的四大要素是证券监管主体(监管者)、监管对象(被监管者)、监管手段(监管工具)和监管目标[3]。

  监管主体分为两种:自律性监管和政府监管。自律性监管是指由例如证券商协会和证券交易所自行监管,没有外部约束或负责。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来监管它们。而另一种是政府监管机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政府监管模式,其中有三种主要方式,美国是以独立的监管机构为主体,由国会管辖但不属于政府,而巴西和泰国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由中央银行管辖,属于其体系内一部分,最后法国是以财政部为主体,由财政部全权负责证券监管部分。

  监管对象是指参与者在证券市场的活动和行为[3]。其中投资者、筹资者和中介机构都属于参与者。筹资者则是没有特定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甚至可以是国家。中介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机构。

  监管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自律手段[4]。对于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手段对监管者而言是值得仔细考虑的,以便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和调控。

  监管目标,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3]。只有特别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促进市场功能的发挥,来保证证券市场处于稳定、高效、有序的状态。

  1.2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

  1.2.1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

  证券发行管理是加强证券市场管理、证券市场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证券发行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对证券发行资格的审核。只有有发行证券条件,才能得以进入证券市场。证券登记的发行,是向证券投资提供相关信息,不保证证券发行的优质、合理的价格。证券发行的实质是运用管理原则,即发行证券不仅要充分公开条件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满足发行证券的一定的实质条件。发展管理机构,唯一合格的发行公司。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发行资格。实行审批制是使管理部门能够保证发行的证券,满足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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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对证券流通市场的管理

  设立证券交易所的管理,管理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三种不同的方式管理,第一是特许经营,证券交易所应当在特许方的同意下方可设置。二是注册制,即只要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注册成立。第三是审批制度,即政府有专门的交换机构的批准,只要他们可以通过股票交易所的认可,但必须提供符合质量,保证和交易规则和交易规则的规则。

  1.2.3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

  首先,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监管机构,设置监管主体的特许经营制度和登记制度。其次,对证券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管。监管的证券机构,包括证券承销商,经纪商和自营商的资格确认和监督检查制度。最后,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法律公司、资产评估机构、证券市场信息传播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日常业务监管。

  1.2.4对人员的监管

  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主要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以及一种行为规范规定的行为,在日常经营中的行为。对投资者的监管主要是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按照规范和规则对市场进行股权投资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3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目标:维护公平与效率是政府调控市场的主要目标。其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5]。监管的原则主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自律原则,证券监管的执法,监管合作,发行人,集合投资计划(CIS),市场中介,二级市场原则。这八个板块构成了市场监管的原则,细化了“三公”原则的概念。公开、公平、公正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公平是公开和公正的必然结果,公正是公开、公平的基本保证。公开是证券法的本质,是证券市场监管与市场效率的微观结合,是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原则。

  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证券市场的监管目的总体可以概述为三方面:1.维护证券市场的有序进行。2.保护投资者的利益。3.维护我国的资本可持续发展。

  证券市场监管是国家的宏观调控体系,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股市的监管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但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市场的干预,可能会造成市场价格与发展预期不符,从而导致秩序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职能部门的资源分配是非公开的,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造成市场分配不均的行为,有悖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最终导致市场的发展走向未知的方向,而且,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当其初衷于人民的期待不符合时,也会降低人民对政府部门对证券市场管理这一行为的自信下降甚至可能造成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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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尽可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市场需要有一定的监管制度。而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和目的中诞生。

  所以现有的监管体制,是“政府职能”、“市场参与者自律”和“监管制度”相辅而成的,3者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取长补短,尽可能减少市场风险。

  无论是一开始依靠市场调节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我国这种一开始由政府主持监管的发展中国家,各国到最后,都选择了政府监管和市场分配的组合。所以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是,如何利用权威手段和自律手段来解决资本市场上发生的一系列问题。

  2.1维护证券市场

  市场的监管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就是维持其公正运行。无论在盈利性和非营利性的产业中,国际上各个国家对这些组织的思考方向都是如何让其有序、稳定、有效的运营,但这必须需要一个权威的外力来推进,这是由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主要依靠市场分配资源而导致的,整个经济状态发生了极大地脱轨现象,所导致的我们对监管的深思。

  市场有许多的风险,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等,除了我们人类实在是不可避免的事故之外,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有效地监管体系,来把其余的风险的损失控制在最小化。

  同时,我们需要一个做决策的集中娿组织,为证券市场所有纷纷扰扰的参与者,制定一个发展方向和制度的底线,是因为我们必须承认证券带来的利益实在太诱人,依靠有效和强制的监管是十分有必要的。

  2.2保护投资者利益

  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非常浮躁的市场,无论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还是中小投资者都是如此。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看重的是如何能从市场上圈到更多的钱,如何最大限度地从市场中窃取利益,如何以更高的价格套现股份;中介机构往往丧失了独立性,无法做到恪尽职守与勤勉尽责,而是把自身利益置于最高位置,把市场利益根本不当回事,更别说中小投资者了;而中小投资者身处弱势,没有话语权,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等都漠不关心,博取差价成为其投资的唯一法则。因此,在这个市场中,三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割裂的态势。而投资者在市场中总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主题。

  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需要加强合规性交易,但也以防止非法和市场风险为主要手段。系统建立和完善的监管和市场规则,以提高安全和监管水平,是提高能力的体现。加强市场监管,查处非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是市场三大原则,正常运作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也是推动监管转型的重要方向。证券监管理念是对证券监管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对证券监管机构在开展监管工作时要遵循的目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目前,世界各国都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证券监管的基本理念。这不仅符合整个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更能促进股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持续动力。当然,证券监管理念是一个综合因素,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监管活动有全面的了解,应深入到今后工作中的各个角落和环节,并以此为契机,对其他要素的监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3我国资本可持续发展

  所谓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是在遵循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资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和提高证券市场运作效率,根据证券市场资源的特点和水平,合理有效的调动和配置证券市场,通过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了实现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例如融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证券市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近20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法律制度、交易规则、监管制度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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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上都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市场体系,对市场的各种要素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可以肯定我国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三种模式

  从英美国家证券监管模式的成功经验来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督劳动,密切协作分工明确是非常重要的,监督不仅是法律法规的制定,更重要的是为了建立与市场监控系统同步。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成就,与英美国家相比,还存在着缺乏自我监管,监管措施不力的缺陷,如缺乏组织人员的安全。完善市场监管的方式,充分发挥自我调节作用,提高监管效率。惩治罪犯,调整市场结构和迫切解决非流通股问题。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自律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和综合型证券监管模式。

  3.1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

  为了辅助、协调、稳定证券市场,政府会建立其专门的监管机构,纳入国家的政府部门系统体系,统一进行部门和证券市场的管理。在这种机制下的证券市场,尽管有各种自治组织的出现共同监管和协调证券市场,但这些机构也只是其辅助作用,其主要的决策权掌握在政府部门中。该系统的特点如下:一、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监管体系更加专业化和完善;二、监管机构属于政府,监管点普及广泛,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该系统的优点有:首先,政府监管可以为市场带来统一的标准,监管执行时有统一的要求、规范,对于市场中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有相关的法规依法处理,对不法者起到良好的威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市场的稳定。其次,政府部门既参与到市场又独立于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原则的落实。再者,政府部门对于市场的监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合理发展,其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其他模式下,更为大公。最后,作为政府部门,其行为受到多方的监督,更能做到准确合理的判断。

  但同时,政府主导的证券监管模式也是一把市场的双刃剑。首先,过度集中于市场的监管容易使监管变成一种变向的行政干预。其次,政府部门下的工作人员对于证券的专业知识与素质有限,可能无法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在监管的同时,难以对市场的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反应和措施,可能增加监管成本从而降低监管的效用。最后,官僚主义,腐败现象一直是政府部门的诟病,另外投资者收到的信息不对称,对待不公平,都可能使监管效率无法达到预期,这也一直是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的问题。

  3.2自律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

  为了减少政府干预,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有证券相关的自律组织的出现,例如,证券交易商协会等。通过号召证券同行,证券市场参与者参与到章程和规则的制定,从而将章程和规则运用到市场的监督中。在以自律组织主导型的监管模式下,组织间通过各种规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对市场的监督,而政府往往只起到辅助作用,与上述的政府主导型正好相反。该系统的基本特点如下:一、不以专门的法律形式来规定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而是通过自律规定和间接的法规来规范证券市场;二、自律型组织部门的设立相对集中,由于通过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管理和一定程度的规章要求,无需设立过多部门。其体制的优点如下:首先,由于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自发组织的规章的制定,监管的专业度无需过多的质疑,且监管更加贴近实际情况,更能得到参与者们的认同。其次,关于规章的修订和更改具有更大的针对性和灵活度。最后,与政府主导型证券监管模式不同的是,由于监管人员的自身专业与素养得到了一定的保证,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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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监管市场,作出与市场良好发展相符合的决策和判断。当然,作为这种机制,其缺点来自于几个方面:一、作为自律组织,必定有一定的会员制度,所保护

  的市场和参与者的权利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只局限于制度内的参与者,但是在编制外的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可能难以得到保障。二、自律组织的发起人参与人对市场对监管都出自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与追求,倘若自律组织内部有了小组织,并追求自己的利益,例如一些参与到自律组织的投资者,可能为了一己私欲放宽对监管的力度,造成监管的不充分性。三、由于缺乏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规定,监管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权威,一些不符合市场需求甚至违法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惩处。四、自律组织的产生可能类似于党派的出现,党派过于繁多可能造成监管权力的分离,且自律组织间易造成恶性竞争,反到造成市场的混乱。

  3.3综合型证券监管模式

  这个模式,简单来说,就是综合了以上政府主导和自律主导的特点,既有权威政府来制定法规,又有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监管。多数的发达国家已经开始接受这种模式,我国追求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也是这种:“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互配合。当然也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市场可以对社会的资源进行择优劣汰,达到最优化的利用率;政府对市场进行一定的干预,及时发现投机和违法行为,维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述两种模式,都是强调单一的管理,但是市场,特别是证券和金融市场,属于非实业产业,更加需要外部力量和自身力量的结合。可以参考德国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委员会,由政府职能的监管方式,渐渐向社会参与者和舆论的方向进行。

  4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现状

  中国在80年代初的证券市场的发展,监管体系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专门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也不断改革和完善监管制度。

  4.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概况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的蜕变,慢慢形成现在目前的局势。当我国证券市场刚刚发展时,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负责监管,其他地域机构来辅佐,同时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但由于证券市场发展的过快,仅靠两个组织已无法全面的监管。之后为了能更完善的监管,建立了全国性的委员会,进行统一监管。虽然这些监管机构和部门都按统一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但它们都是分散性的。如今,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最后证监会集中统一主管我国证券市场,并隶属于国务院,同时下面含有各种职能部门。另外我国还颁布了《证券法》,在原有的体制上更加完善了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

  我国目前在使用集中统一监管模式,即政府主导模式。其特点是强调立法管理,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管理机构。不过,根据国外证券市场监管的做法,单就中国证监会是难以实现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机制,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功能,其中包括自律管理,监督体系。在监管手段方面,我们依然会注重行政手段,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计划管理股市,诱发因素的管理方法。目前,我国监管证券市场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在综合素质,就很难适应目前快速发展的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本身的内在要求是统一,发展一个有效率的证券市场,需要高效率,低成本的市场运作,同时要保持市场的统一性和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只有在这样集中统一的管理和法规体系下才从而可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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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保证。中国的证券监管制度的变化基本符合了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此同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更加符合中国国情,与中国的经济和政治系统,经济管理模式和证券市场的成熟度是相符的。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大,全国性的发展和区域性的管理之间矛盾日益凸显;证券中介机构的扩张,普遍性的不规范操作,并调用一个单一的行业管理工作;投资者能在非法操纵和欺诈参与者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利益的保护;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统一、稳定和持久的支付与政策扶持。为了满足我国证券市场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监管体制相应的作出改革来消除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障碍和矛盾。可以说,现在我国使用的监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改变了原有体制所存在的弊端,提高了证券监管的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然而,在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的过渡期限制下,中国的证券监管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

  4.2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中国证券发展在萌芽阶段,由于各种特定的环境、政治因素,导致在发展阶段缺乏对监督制度的长远规划,从而导致了市场发展缺乏一定的控制。在看到增长速度喜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各种诟病,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我国证监会监管的弊端与缺陷、我国政府监管的弊端与不足、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与滞后和自律组织监管体制的不足。

  4.2.1我国证监会监管的弊端与缺陷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为了更好得监管证券市场成立了证监会,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监会内部问题渐渐显露,已无法很好的适应配合市场发展,另外由于证监会的权威性不足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滞后和薄弱,以下三点是证监会监管所出现的问题:

  1.监管部门的独立性不足,导致监管功能没有起到期效。已知国内的监管市场存在明确的法律强调了相关监管机构,如证监会在证券市场的地位,但由于鱼龙混杂的证券市场,需要监管的对象广泛,使得证监会的监管权力被分散,产生的结果就是难以对市场的波动做出及时的反应,也称作对变化的反应存在一定的时滞问题。

  2.证券交易市场制度的缺陷。相关的证券制度表明,证券市场不能有做空的行为,参与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往往钻制度的漏洞,造成证券市场出现暴涨现象。另外政府采取托市抑制市场的手段,造成了证券市场不正常的价格波动使之处于政府所期望的价格范围内。这种通过利用政策来干涉证券市场的行为可能使得证券的交易价格没有真正反映出市场的供求关系。

  3.证券机构监管不到位。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和随着国内经济发展的推波助澜下,发展迅速,但由于起步晚,经济背景的不同使得证券的经营模式和手段缺乏完全贴合的参考经验。各种自律组织在证券监管的道路上走钢丝,造成了许多问题的产生。例如,政府部门对于即将设立的证券机构及其业务的审批上,采取不透明的制度。这种非公开化的审批制度造成了一定的不公正——有一定资格的单位没有获得资格,相对资格较差的单位获得了不符合其能力的资格。在监管方面,问题也是类似的,为了追求效益和争取足够多的市场份额,各个方面的考核和管理制度都是缺少或不足的,监管的结果是否符合实际也是令人深究。

  4.2.2我国政府监管的弊端与不足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是滞后和薄弱的,而导致这结果的原因是因为证监会的权威性不足,但证监会缺少权威性又是政府监管造成的。我国一开始发展证券市场是由政府主管,后来相应出现了证监会等机构监管,但政府仍然属于主导地位,可正是因为政府主导监管,有时政府会使用行政手段强令证券市场按它所计划的方向运行,一切规范和发展都疲于表面性,这样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对市场和国家经济带来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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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国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也是名不副实,基于表面,受外界各种因素,例如世界经济变化,市场需求等等,中央行政、地方行政、地方政府之间都被迫分割,导致我国证监会的决策监管能力受到很大的影响,决策落实慢,互相之间无法连贯性协调,执行命令无法一步到位或落实有偏差等等。这些弊端最后使整个市场的参与者受到利益损害,最后还是得政府出面解决一系列问题。

  最后,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得初衷是为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为国有上市企业筹集资金,但然而多重角色和多元目标之间注定是相互矛盾的,很难保证监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且证券市场机制上一定程度的限制都源于政府对证券市场有太多的行政干预。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明显有着职能错位的现象,这也是目前所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政府管理效率的低下,行业内的自律性也很弱。

  4.2.3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与滞后

  我国证券行业监管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作为证券行业的二大重要基石:《证券法》和《公司法》,己经在日渐完善中。围绕两部法律,制定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和西方成熟的市场监管体系存在大量的法律法规相比,我们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连贯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手段,极大地影响了监管效果。各个部门为了满足其权力欲望或经济利益,都会想通过影响证券市场,以此来达到目的,监管部门分散导致决策的意见不统一,政策的变化是非常大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也容易产生推诿的现象,导致损害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证券市场规制法不健全使科学执政产生了很大的混乱。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法”,两大基石法律仍存在许多问题,缺乏实践操作性。首先,作为国企改革背景下的一种结构性设计,证监会在实际工作中承担了国有企业的困境,证券市场的发展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企业的融资、国企改革以及被证监会监管,为其平衡利益做出了妥协,难以进行统一执法。其次,我国证券法对行政机关的管理是比较常见的,行政监督管理不仅是对股票市场的规则进行监管,加强行政意志,也容易使人有依靠政府的惰性。公民缺乏独立性的概念,在投资中遇到的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将不自觉地扩大行政权力,加剧了政府直接或间接干预市场的交易对我国的股票市场的影响。

  4.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

  我国证券市场在监管中存在诸多问题,要针对性的进行解决,首先应该了解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的,只有溯其根源,才能找到相应的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本原因不是市场失灵,而根源是政府规制失灵。实际上政府干预经济并没有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也没有弥补市场理性目标存在的缺陷问题。相反,由于缺乏外部条件和自身缺陷,政府通过政策、法律法规等外部因素干预市场经济反而出现了更加多的新问题,影响了市场本身固有的功能,从而造成了更大的效率损失。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产生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职能不分明;监管对象有缺陷;监管理念存差异;监管控制乏力;中介诚信缺失;投资人不理性等等。

  4.3.1我国证券市场定位出现偏差

  融资功能偏离,融资功能过高,股票上市公司上市,新股发行、配股、增发、可转债随之而来,甚至当局也把国有股作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似乎证券市场可以不断地运送资金。

  资本定价功能定位偏差。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及时,准确,导致股票价格不是按市场规律变化,无法和国际上的价格接轨,从而错误引导投资者资金的投入。

  资源配置功能的定位偏差。股票市场的基本功能资源无法优化配置,甚至被忽视。而且我国上市公司很难成为最佳的资源配置的载体,但是却容易成为资金填补不足的黑洞。上市不到半年,筹集到的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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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出现闲置,而不是委托理财、募集资金投向。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已完全丧失了“土壤”的作用。很多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融资。上市公司在我国进行股票融资,这个成本是很低的,

  除了需要支付红利意外,上市公司基本上不需要再付出额外的代价。而且,对这些公司而言,红利水平的高低是无所谓的也没有约束力的,这倒是一大部分的公司基本上是免费在进行融资。对此现象,我们现在还无法对其进行量化,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相比于债务融资,在证券市场进行股票融资是一种低成本融资的来源。

  4.3.2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

  信息披露监管法律体系依旧不完善。信息的披露是为了帮助市场得到及时的信息,指导和监督企业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但如今的信息披露制度却明显脱离市场发展的节奏。作为信息披露准则的基本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缺乏对信息披露的制度进行规范标准。例如,《公司法》仅仅只对年度报告的审计进行了规范,而《证券法》更是没有对其审计出台相关的规定。再者,针对于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归责且进行诉讼的流程。这样具有缺陷的操作难以对信息披露违法的个人、企业构成真正有力的制约。

  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着体制不足、无权威性和处罚不力等问题。鉴于现今已存的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橡皮筋”式约束,使得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处于对部分违法信息披露制度无法可施,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再者,由于其监管部门间的管辖范围产生重叠,部门间也无合理的对于处罚对象、处罚行为的统一界定,使得监管效率不高,且效率低下,用时较长,产生繁冗的手续和沉重的成本。比起在监管领域做得相对较全面的发达证券市场,如美国、香港地区,国内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各种专业人员不足、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手段匮乏等问题。

  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意识薄弱和内部质量控制水平低下。鉴于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期,使得我国在证券市场的运作中依旧带着很强的传统体制的力量。理想状态下的证券市场应该是尽可能地减少国家政府对其的干涉,然而我国的传统体制笼罩下的证券市场,依旧由政府掌握指标的分配权。对希望发行股票的企业的审批也变成走行政流程。而作为主承销商的中介机构成了政府部门在证券市场的“傀儡”,其评价、筛选和推荐企业的职能只能部分发挥。在这方面也造成中介机构的发展受限。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目标是为了对市面上的证券系统起到一个自我监督,市场监督的作用,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及时地保护参与证券市场活动中各方的利益,减少损失,为受侵害的一方提供利益的补偿,尤其是投资者的利益,甚至证券立法的根本和原则都建立在保护投资者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如今中介机构的职能无法充分体现,政府部门的监管又无法完全保护投资者,使得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作用,更有事倍功半的效果。

  4.3.3监管框架存在缺陷以及缺乏司法力度

  根据上文所提及的各项问题,不难以将问题归纳到一个方向——监管框架存在缺陷。已知我国的证券市场依旧保持着大比例依赖于政府部门监控的情况,然而这样的情况是不符合合理发展的轨迹的。

  首先,政府部门对证券市场只起到大方向的指导,却缺乏对细节的了解。其本身与证券不相关的职能,不难想象,政府部门难以接近真正的证券市场,更不用说,要对其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没有一条漏网之鱼。其次,政府部门并没有建立起足以承担整个证券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其监管力度有目共睹。

  监管框架的缺乏连坐影响就是其司法力度的不足。已知信息披露制度本身已经存在的缺陷,针对民事责任的规定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其证券市场各方的行为。回顾由立法以来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案件处理中不难看出,政府部门将其大量的以行政法律责任进行处罚,但也只是体现在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中,例如没收责任人的所得归国家所有。侧重于处罚,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对违法人员和可能违法的人员起到警告威慑的作用,但缺乏了对受害者的补偿。受害人可以从责任人的判决中得到一丝安慰,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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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不到损失的赔偿。为何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证券的诉讼案件一般牵涉人数较多,要如何选定其诉讼代表人;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在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等级。但根据有效的统计可得,投资数额较小的受害者可能为免于法律繁冗的手续,而选择不主张自己的权利,使得判决不公正,其当事人违法所得的资金无法完全返还到受害人手中。

  5改善和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

  5.1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鉴于证券市场是否能合理有序的运转,监管者的监督职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的情况不同于其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国已经拥有足够雄厚的财力去创造,要如何让资金有效地在证券市场中运作,市场中的各个角色如何共同参与。这需要促进监管部门在证券各方向的监管。可以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1.对监管机构的监督进行定期的评价与监督在监管系统监管市场行为的同时,市场也可以反过来监督监管系统中的监管行为。可以引入纪检监督的调查,或者提供民事投诉直达通道。例如,设立执法投诉部门,或以现有的执法投诉部门加入证券监管部门的投诉渠道,让参与证券市场的各方可以随时为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监管行为进行投诉。同时,有监管不力的行为也进行举报。再者,监管部门自身应当定期公告其监管的信息,定期向市场,向群众进行报告。这一行为不仅可以提高参与证券活动的群众对其市场的把握程度,更可以对监管部门的效率和绩效有很好的了解。2.积极提高人民群众对证券市场的了解和维权意识监管部门加强自身监管状态的信息发布的同时,更要积极倡导公众对证券市场的合理参与。为公众提供的教育渠道,培养公众的正确投资理念和投资概念,以促进公众对证券的参与。提高投资者的自我维权的意识,鼓励投资者与监管部门有合理良好的互动,促进证券市场合理发展。这样的良性发展也会带来几个好处。投资者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使得证券市场减少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可以促进政府部门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政府监管的职能便能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少出台不适应的政策影响了市场的运作;职能从市场维护转变成风险揭示,从操控市场转变成监控市场;非政府部门的有关上司公司和中介机构也能各司其职,在市场中形成良性竞争的趋势。

  5.2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

  仅仅有意识有想法是不足以规范人民、企业、职能部门的行为的。为了使证券市场的监管有的放矢,完善其法律法规,是首要的任务。

  首先,在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文件之中,应该出台与监管部门相关的条法条例。不能只有市场的“裁判”,却没有对“裁判”进行约束的法规。其次,在现有的各项法律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的条款和细则,力求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更要保证其法律的科学性、可行性、高效性,才能在监控和市场发展中找到平衡点。

  具体措施有:1.尽快落实证券市场监管法律的缺失,在《证券法》中具体落实到监管的范畴,如运营、方法、处罚方案等条例,加强监管部门在执法时的针对性和准确判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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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制定监管机构的相关条例,明确约定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条例。具体细化到机构的设置、职能、人员、权力等相关细则。

  3.制定诉讼和复议的程序对诉讼和复议的流程有具体的要求,例如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有复议的权力,在何种条件下诉讼会走向什么方向。4.细化法律制定的要求和条例鉴于市场的不断发展,机制的不断更新,法律也要随着其市场的变化而更新,所以需要制定相关的条例要约束法律制定的要求。确保法律的制定严格,严谨,有条理,有依据。5.建立有效的赔偿制度鉴于多项案例,对于市场的监管与处罚不应只注重于惩罚的措施,更应出台相应的条例合理补偿投资者的损失。也只有这样,投资者才会积极参与到监管系统的监督活动中。

  5.3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

  有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执法人员需要在执法中,严肃处理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公正公平的依法保护证券市场中各方人员的利益。不放任各种伤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不纵容各种伤害除投资者以外的其余角色的利益。为了完成目标,监管部门应当与证券市场积极进行沟通与配合,有效打击违法活动。近些年来,一些证券市场的相关民事索赔案的发生和执法部门强有力的处理不仅推动了在此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完善,同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少市场欺诈活动的趋势,为证券市场的合理发展保驾护航。这也验证了执法力度和执法手段对证券市场的合理运行的重大影响。

  5.4加强自律管理的意识和自律机构的建设

  鉴于政府监管部门在证券市场监控的局限性,为了充分做到对证券市场的监控。市场可以积极组织建立出一个统一的,与政府监管部门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监管机构,同时也是对政府监管职能的一种变相监督。现如今有证券交易协会这样的行业与社会外界搭建一定沟通桥梁的自律组织。该协会的高层人员由大会通过其会员民主产生,没有政府部门的委派流程,在证券行业,起到了真正的自我监管的公正、公开、公平的作用。有了相对民主的运作机制,要如何将其与证券市场进行对接,起到作用。作者认为,可以由该机构通过一定的公开的评价准则,对证券市场中的各项角色进行相对的评价,考试。使投资者在参与的时候有一定的表现依据,可作为一定的投资参考,促进市场的合理发展。再者,协会需要进行自身的组织完善,不断改进现有的制度,借鉴国外现有的协会经验,优化内部,合理分工,制定合理的标准和监控的程序。最后,要将协会与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很好的联系,即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

  结论

  中国证券市场崛起和发展的很迅速,然而在发展的途中,不断积累的矛盾最终形成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并且这个问题一时半会儿无法解决与弥补。无论是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还是证监会存在的弊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一系列的连锁效应形成了目前的局势,如果我国不及时进行完善弥补,那么证券市场会面临更多的风险以及损失。所以现在最关键的现实任务就是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根据我国自身国情,完善相关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并且加强执法力度和手段,使不法分子受到相应的严厉惩罚,另外也要加强自律方面的意识和建设。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我们需要多元化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管,相辅相成同时相互制约,尽量减少一切非法操纵和交易,创造良好的证券市场氛围,维护参与者的利益,促进我国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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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参考文献

  [1]马世弘王艳芹.浅谈证券市场的现状与监督管理,2014(1):58-59[2]钟巍.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研究,2005:F830.91[3]田佳禾.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制度分析,2012:D922.287[4]朱轩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问题研究,2014(5):168-169[5]吕静.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研究,2010:F832.51[6]邵志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11:D035[7]杨帆.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完善,2013:DF438.7[8]杨新民赵利胜张迹.证券:监管者也需要监管,2003(2)[9]刘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13:F832.51[10]秦洁.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研究,2010:F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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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完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动态跟踪监管规范市场运作为了及时打击证券犯罪在加强对证券交易所实时行情监控的同时有必要建立独立于证券交易所隶属于中国证监会稽核部的实时行情监控系统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警示措施并立即介入调查处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进一步扩散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摘要;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政策,由此开启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当代证券市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证券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开始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对如何完善股票市场还缺乏经验,股票市场的运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扰。

  关键字:证券

  证券市场市场制度管理规范法律法规

  1.证券市场有哪些功能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的功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1融资和投资功能。一方面,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又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渠道。与储蓄相比,证券投资虽有一定的风险,但收益往往也比较高,在国际上已成为个人和企业不可或缺的理财工具。1.2市场定价功能。证券是资本的表现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提供了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1.3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高低是由该证券所能提供的预期报酬率的高低来决定的。证券价格的高低实际上是该证券筹资能力的反映。能提供高报酬率的证券一般来自于那些经营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或者是来自于新兴行业的企业。由于这些证券的预期报酬率高,其市场价格相应就高,从而筹资能力就强。2.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的问题2.1.证券市场规模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

  看,仍有很大不足:全世界平均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发达国家约为25%;而我国仅为2.7%,至2007年中期上升至10%左右。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2006年前我国仅为24.2%,至2006年股改后,该比例升至43%;但距发达国家的80%仍有很大差异。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总市制中还包括了大量非流通市值。综上所述,我国股市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2.2.资本品种类资本品种类不足,衍生工具缺位。这既无法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也无法满足国内企业多层次发展的大量融资需求。。2.3.证券市场制度(1)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挫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2)从退出机制来看,我国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对应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3)国际化程度低、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作为资本市场基石的上市公司存在结构性缺陷,证券市场投机盛行,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不高、监管体系之间仍缺乏整体有效的协调等等2.4.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主体,其发行股票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而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从企业获利,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但是中国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不高,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市场中介机构诚信观念、法制意识还较薄弱;弄虚作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还不完善;资本市场建立较晚,规模较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过低,特别是近两年来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市场的结构、功能、品种以及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和不足等2.5.投资者投资者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我国证券市场上90%的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在质量上出于绝对劣势。他们对证券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和风险没有正确的理性认识,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存在投机心态。在经历盲目投资、盲目跟风的阶段后,又陷入了整体没有信心的状态中。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总体而言中小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没有话语权、表决权。2.6.筹资者(1)证券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缺陷。董事会、监事会质量不高,在监督管理公司运行和治理方面没有发挥有效作用。(2)信息披露不规范,从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业绩报表都存在水分。不但拖延信息披露时间,还隐瞒重大信息,甚至伪造数据。而上市公司违规操作、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更是不断发生,使得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后的买单人。(3)筹资者圈钱多于融资,不注意回报股民。(4)上市公司炒作股票,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误导了投资者,侵

  害了投资者的权益。另外,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重组、恶意重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投资者不是为了盘活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效率,而是为了操作股价才进行的重组,利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方法来获取巨额股票差价收益。2.7.法律、诚信环境及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中国股票市场上发行、交易、结算活动,市场各类经营主体、服务主体的市场准入、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业务规范,以及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市场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市场自身的迅速发展,内部和外部环境处于也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既有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需要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3.发展与完善中国证券市场应采取的对策3.1.优化股权结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这一深层问题,即逐渐消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国务院已停止在二级市场减持国有股,但不等于停止国有股减持,可以通过境外上市,协议转让等途径,减少国有股的比重,优化股权结构。弱化政府行政部门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强化市场规律的作用。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关国有股转让实施管理办法,加快这一进程的发展。其次就是要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第三,加强对关联交易主体行为的制约,在采取投票回避制同时,应加强对交易行为效果的评估,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活动,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侵害小股东的利益。3.2.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无论是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还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都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能,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行为。地方政府要抛弃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观念,企业主管部门要贯彻所有者和经营者职能分离的原则,只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律,就应当予以支持而不能过多干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三公”原则,做好裁判员,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使证券市场的规模、结构与其发挥的功能保持平衡。3.3.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虽然证券市场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在规范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市场秩序有了一定改观,但是《,证券法》存在的先天不足毕竟给市场带来了难言的困惑。针对这些法律缺陷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证券法》修改方案。3.4.完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动态跟踪监管,规范市场运作为了及时打击证券犯罪,在加强对证券交易所实时行情监控的同时,有必要建立独立于证券交易所、隶属于中国证监会稽核部的实时行情监控系统,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警示措施,并立即介入调查处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进一步扩散。3.5.优化证券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效率一是要理顺股票、国债与企业债券之间的关系,实现权益类工具和债务类工具的均衡发展。企业债券对于维护企业控制权和建立稳健的财务结构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必须从动态和结构的观点看待股票、国债与企业债券三个子市场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关系,使之保持恰当比例,从而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

  和抗冲击能力。二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在全面规范主板市场的同时,应在适当时机推出二板市场,并考虑设立地方性证券市场,健全场外市场,以满足中小企业及新兴高科技企业融资发展需要,同时有效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资源配置能力。三是要积极、稳妥处理好投资主体的深化问题。中国证券市场最终要过渡到以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主要投资主体的时期,关键是要以能提供有效监管为前提,要审慎选定可入市的机构投资。3.6.CPA审计失败的对策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源于自身的过失、欺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经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审计人员应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行业整体经济环境,业务经营,交易流程及资料处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以及内部控制目标等,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或特殊之处,年度中发生的非常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允性适当关注,避免可能遗留的隐患。审计人员转变职业观念,提高执业素质。观念的转变有助于审计人员认清其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加强其对保护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有效性的责任意识,促使CPA在执业过程中确保审计质量。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的约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是确定注册会计师和委托人责任的重要文件。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

  参考文献:[1]称湛匀: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现况浅析.浙江金融,200708[2]王辉: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发展趋势研究.统计与决策,200707[3]郑思权:中国证券市场现状及问题分析.经济师,200604[4]潘鹏飞: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求实,2003S1

  

  

篇三: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股票市场在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过程中还没有真正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衔接起来股票市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其功能的有效发挥进而加大金融风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最终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一股票市场的机制问题作为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最主要和最核心的场所股票市场的运行有着一种内在的排斥行政功能和行政机制的特性而这种特性又恰恰是股票市场能够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的充分必要条件然而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客观机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行政机制扭曲了

  内容提要

  中国股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股市的发展前景必定不可限量。但是我们也不能够盲目乐观,现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全球经济的发展已经密不可分,因我们就应该把中国股市的发展放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中国股市想要发展的更快更稳、更好,这个挑战是非常严峻的。本文从中国股票市场的机制、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和股票投资者、证券法规等方面全面分析了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并且在文章中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包括建立科学的市场发展机制、调整上市公司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及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健全股票市场法律法规等。

  关键词:股票市场机制股权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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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s

  China'sreformandopeningupmarkets,after10yearsofdevelopment,hasachievedgoodresults.AndwithChina'seconomicdevelopment,China'sstockmarketprospect.ButtheChinesestockmarket,currentlyunderthebackgroundofglobalcompetitioninChina'sstockmarkettodevelopmore.Well,thechallengeisverysevere.Inthispaper,themechanismoftheChinesestockmarketlistedcompanies,securitiesintermediaries,andstockinvestors,securitiesregulations,acomprehensiveanalysisoftheproblemsofChina'sstockmarket,andthecountermeasuresinthearticle:includingtheestablishmentofthescientificdevelopmentofthemarketmechanismadjustthebehavioroflistedcompanies,strengthenmarketsupervisionandadjustmentoftheownershipstructureoflistedcompaniestocurbexcessivespeculation,improvelawsandregulationsofthestockmarketKeywords:Stockmarket,Mechanism,Equity,Financial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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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股票市场的内涵··························································································1(一)股票市场的概念··················································································1(二)股票市场的作用··················································································1

  二、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2(一)1984年至1990年的初步发展时期···························································2(二)1991年至1997年的快速发展时期···························································3(三)1998年至2007年的调整和规范时期························································3(四)2008年至今的变革与机遇时期·······························································3

  三、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4(一)股票市场的机制问题············································································4(二)上市公司存在缺陷···············································································5(三)证券中介机构的问题············································································6(四)投资者的问题·····················································································7(五)证券法规的滞后··················································································7

  四、完善我国股票市场的对策措施········································································7(一)建立科学的市场发展机制······································································8(二)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8(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证券市场体系··············································9(四)规范机构持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10(五)加强股票市场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市···················································10

  五、结束语·····································································································11参考文献·········································································································12后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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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股票市场的内涵

  (一)股票市场的概念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包括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两部分。股份公司通过面

  向社会发行股票,迅速集中大量资金,实现生产的规模经营;而社会上分散的资金盈余者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投资股份公司,谋求财富的增值。股票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大类别。由于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因此又称作二级市场。股票市场的结构和交易活动比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更为复杂,其作用和影响力也更大。两个市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股票的发行市场股票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股票发行是发行公司自己或通过证券承销商(信托投资公司或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推销新发行股票的活动。股票发行大多无固定的场所,而在证券商品柜台上或通过交易网络进行。发行市场的交易规模反映一国资本形成的规模。股票发行目:一是为新设立的公司筹措资金,二是为已有的公司扩充资本。发行方式有两种:一,由新建企业自己发行,或要求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其他承销商给予适当协助;二,由证券承销商承包发售。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前者发行费用较低,但筹资时间较长。后者筹资时间较短,但费用较高,需要付给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或承销商一定的手续费。2.股票交易市场股票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流通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专门经营股票、债券交易的有组织的市场,根据规定只有交易所的会员、经纪人、证券商才有资格进入交易大厅从事交易。进入交易的股票必须是在证券交易所登记并获准上市的股票。场外交易市场,又称证券商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主要交易对象是未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店头市场股票行市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店头市场都有固定的场所,一般只做即期交易,不做期货交易。(二)股票市场的作用通过股票的发行,大量的资金流入股市,又流入了发行股票的企业,促进了资本的集中,提高了企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大大加快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股票的流通,使小额的资金汇集了起来,又加快了资本的集中与积累。所以股市一方面为股票的流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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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了基本的场所,一方面也可以刺激人们购买股票的欲望,为一级股票市场的发行提供保证。同时由于股市的交易价格能比较客观的反映出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股市也能为一级市场股票的发行提供价格及数量等方面的参考依据。股票市场的职能反映了股票市场的性质。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股票有如下四个方面的作用:

  1.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首先,可以广泛地动员,积聚和集中社会的闲散资金,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扩大生产建设规模,推动经济的发展,并收到“利用内资不借内债”的效果。其次,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再次,可以为改革完善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探索一条新路子,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个人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更好地发挥股份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最后,可以扩大我国利用外资的渠道和方式,增强对外的吸纳能力,有利于更多地利用外资和提高利用外资的经济效益,收到“用外资而不借外债”的效果。2.对股份制企业的作用第一,有利于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第二,有利于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满足生产建设的资金需要,而且由于股票投资的无期性,股份制企业对所筹资金不需还本,因此可长期使用,有利于广泛制企业的经营和扩大再生产。3.对股票投资者的作用第一,可以为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第二,可以增强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投资者股本的转让出售交易活动,使投资者随时可以将股票出售变现,收回投资资金。股票市场的形成,完善和发展为股票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

  (一)1984年至1990年的初步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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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上海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1987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率先在深圳向社会公开发行8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20元,但由于当时人们对股票市场的前途尚有疑虑,因而实际认购量不足。这两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分别标志着沪深股市萌芽阶段的开始。之后,又陆续有几家公司的股票在沪深两地公开发行上市。该阶段大部分时间里,上海、深圳两地居民对股票尚感陌生,参与者较少,总体上讲,交易较为清淡,有些公司的股票价格甚至跌破面值。进入1990年5、6月份,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先是深圳股票市场在深发展的带动下,五种股票价格平均翻了一翻多,上海股票市场也在强劲需求驱动下日益火爆,两个股票市场的成交量也快速增加。投资者也第一次领悟了股票市场的牛市和熊市。当时的交易方式还是比较落后的柜台交易。?

  (二)1991年至1997年的快速发展时期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0年底、1991年初获准成立。沪深两个

  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度增加。两个交易所成立时,沪市首批获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只有8只,深市则只有5只,而到了1997年底,在两家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均在300只左右。随着股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开户人数也迅速增加,从最初的几十万户增加到三千多万户。证券营业网点也遍布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投资者,和当初只能在少数几个城市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成形了鲜明对比。总体股价水平在这个阶段也有了大幅度的上涨。上证指数、深圳成份股指数从1991年基期的100点和1000点分别上升到1997年的1500点和6000点左右(均为当年的最高点)

  (三)1998年至2007年的调整和规范时期1998年以来,沪深股票市场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首先,上证指数和深圳成份股指数

  波幅不大,没有出现暴涨或暴跌的情况。在这段时间内,上证指数在1600点上下、深圳成份股指数在3000点上下波动,振幅在15%左右。其次,新股的上市和发行速度也已放缓,大规模、高速扩容已结束。第三,投资者开户的增加量趋缓,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两个股票市场开户人数总和有4000万户左右。

  (四)2008年至今的变革与机遇时期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如一场风暴迅速席卷世界,直接或间接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的纺织、房产、玩具、钢铁行业以及家具、卫浴、五金和电子等产品的出口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向美日欧出口明显减少。证券市场步入低谷,自2008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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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企业盈利不容乐观的基本面的影响,A股一路走低,市场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国家为了增强人民抗击危机的信心,提出了一系列的产业振兴计划,中央不断针对各个行业进行政策刺激和扶持,因此09年初至今一直热点不断,A股也不断上扬。但是金融危机的影响是长远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形势均未出现好转,因此我国证券市场也肩负着沉重的压力。2008年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是对中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最后一击”。应该说,这既是危机,更是契机。如果政府从长远利益出发,动真格打破旧有经济增长模式,还原真实的经济增长,重在提高GDP增长质量,下决心推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工程,促进中国股市内部结构性的变化,必将影响未来中国股市走势的中长期良性发展。2010年是股权分置改革功成身退的最后一年,也就是说,2010年底,中国股市将真正进入“全流通时代”。

  三、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

  股票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进而实现社会资源合理和有效利用的一个基本条件。我国股票市场在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过程中还没有真正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衔接起来,股票市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其功能的有效发挥,进而加大金融风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最终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一)股票市场的机制问题作为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最主要和最核心的场所,股票市场的运行有着一种内在的排斥行政功能和行政机制的特性,而这种特性又恰恰是股票市场能够合理和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的充分必要条件,然而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客观机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行政机制扭曲了。这主要表现在:1.股票市场的管理主要是行政管理股票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对股票市场的监督管理也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进行,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而在我国,股票市场的管理机制还是按层次划分的行政机制,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和各地区证管办形成了三级的行政管理体系,这种三位一体的行政管理机制,形成了控制股票发行和上市的完整体系,而由于我国目前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的基准过低,这就给行政权力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使证券监管的行政特征呈现出日益强化的趋势。同时,由于政府对股市采取行政管理,使得股市可能出现的本该由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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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的系统风险由政府承担了。2.股票发行规模控制是一种行政体制时至今日,行政化管理格局与市场机制的不适应的矛盾已经逐步显露,其负面作用也

  已经日渐突出。如果说1993年和1994年新股发行额度的分配是原有计划体制下投资分配行为——不但各地区而且各个部位或相当于部委的单位都分配了股票发行额度。首先这种平均分配机制,导致有的部门或地区有额度却无适合企业,于是各种“寻租”现象和“变通”行为都应运而生;而有的地方则认为较好的企业迟早要上市,则先上次的企业,从而使上市企业并非最优。

  3.以行政方法控制股票发行规模导致发行规模资金化由于争取到股票发行额度就等于争取到一笔无偿资金,因而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成为发行规模的价格,是股票发行成为一场争夺资金的游戏,并派生出不正之风、腐败行为和股票发行价格过高等问题。4.股票发行规模引起的信息误导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利用事前确定的股票发行规模,可以估算出某时期股票市值的增加额。而这种信息本来是不应该有的,属于干扰信息,将对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二)上市公司存在缺陷上市公司的产权基础和股权结构问题,是股票市场的根本问题,从而为股市埋下了隐患,并衍生出以下问题:1.上市公司的产权安排不合理在我国的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居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而国家股的最终所有者又处于模糊状态,因而各个行政机构都可以以国家股的代表身份插手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很难真正摆脱行政控制而形成独立的意志,从而也就不可能真正摆脱行政机制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公司名义上是股份公司并上市了,然而其内部经营机制并没有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企业仍然是国家的,所投入的资金也是国家的,经理和职工只是国家的雇员。由于缺乏所有权约束,上市公司的资金运用软约束问题依然严重,内部人士控制问题仍然很突出,几乎是股权占绝对优势的国家股股东早董事会、股东会和经理班子上一人说了算。因此,即使这些公司上市了,其经营业绩并不见得好转。有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回报率很低,甚至没有,从而形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企业经营不善的风险却不能享受相应收益的局面,股东长期投资信心和热情被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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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及其运作不合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是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其中,禁止流通的国家股和严格限制流通的法人股约占75%,而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仅占25%左右。这样,就引发了众多问题:(1)使股票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无法真正发挥股票市场进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配置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启动市场的收购与兼并机制,而在国家股占绝大部分比重又绝对不能流动,法人股转让受到严格约束的情况下,任何通过市场来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和兼并进而从总体上控制上市公司的企图都会落空。(2)股票市场对于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弱化由于上市公司总市值只是根据较小股权比重的可流通的股票价格来套算,因此上市公司总市值只是根据较小股权比重的可流通的股票价格来套算,因此上市公司总市价只是账面价值,并不能真正代表该公司的市场价值,股票市场价格信息失真。(3)严重削弱上市公司股本扩股大功能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一般都不愿意以较高的溢价参与配股,而是放弃配股权,或是将其下属的某些公司的实物资产作价配股,将其划归上市公司从而变相地使该公司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这些不仅是上市公司有偿增资扩股大打折扣,还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目前许多上市公司不珍惜最稀缺和最宝贵的股本资源,只顾眼前筹资利益,随意大比例配送稀释股本,使公司的股本扩张、资本经营、生产经营与盈利能力扩张之间内在联系,不注重回报股东,分红送配目的几乎只是为圈钱,不能树立并保持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从而失去了利用上市公司身份反复配股筹资的长期机会。(三)证券中介机构的问题1.地方政府对证券交易所干预严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虽然是全国性的交易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上海和深圳两地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干涉本地证券交易所的人员任免和业务活动,在交易量、席位费、拉上市公司等方面展开竞争。因此表面上市交易所之间的竞争,而实际上是两地政府之间的竞争。另外,由于证交所的存在对所在地具有增加税收、吸引资金、增加就业等好处,所以除沪深两地,全国其他城市组建的各类证券交易所由于无法交易上市股票,就从事一些不规范的活动,从而增加了市场风险。2.我国证券商存在着支付风险我国绝大多数券商,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职能建立的。大部分券商资本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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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模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券商的内部治理机构基本上是经理垄断权。经理人员违规经营普遍,风险资产数量巨大。由于证券业务量有限,因此多数券商都不同程度地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这些券商除了吸收股票投资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本金之外,还大量拆入资金或变相吸收公司存款,以投向自营股票交易、房地产投资、商品期货交易、证券回购和实业投资,几乎成了“金融百货公司”。但随着我国经济成功地进行了“软着陆”,这些券商普遍面临资金流动性不足,有些甚至挪用客户保证金,作假账隐瞒亏损。一旦股票投资者和存款客户要求兑付现金,支付风险就会暴露并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3.评级机构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评级机构,大多附属于有关行政部门,不少中介机构违法提供假材料和假证据,完全按照上市公司意见办理,不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损害投资者利益,不利于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四)投资者的问题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与国外成熟的股市不同,我国股票市场上散户居多而机构投资者偏少。由于散户大多缺乏理性投资意识、专业投资知识和技术。风险意识薄弱,而机构投资者相对于来说资金雄厚,经营稳健。因此目前机构少、散户多的局面不利于股市长期发展。然而由于我国投资基金运作很不规范,投资股票少,投资房地产和实业居多,给基金受益人分红很少或根本不分红,公众不放心将资金交给基金,基金投资观念很难形成。而且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被明文规定禁止炒作股票。因此,培育我国股市投资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五)证券法规的滞后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了近20万部有关证券方面的法规条例,然而作为股票市场的核心法律《证券法》却一直没有出台。一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又不得不到认真执行,使得市场各种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和惩罚,客观上助长了股市的暴涨暴跌。尽管和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违规行为一时被压制下去,然而股票市场的正常运作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法律保障

  四、完善我国股票市场的对策措施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当前我国股票市场的问题是多方面得,而且有些还涉及到根深层次的问题,因此预想在短时间内全部解决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寻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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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一)建立科学的市场发展机制1.建立标准的股票发行制度我国组建股份公司,发展股票市场,其核心目的在于促使企业转换生产经营机制和形成

  资本经营机制。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换——从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公司,更重要的是转制——从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转变为具有法人财产权,并具有独立意志和利益的法人实体。如果股份公司转轨不转制,那么股票市场就只不过是“圈钱”的场所,而不可能成为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配置的载体。因此,必须改变目前股票发行与上市联动的作法,尽快改变股票发行中的额度控制和定向分配方式,废止股份公司通过行政层次和行政方式争取股票发行和上市额度的作法。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应从其发行股票之日起,经过三年的完整运营期后才能上市。应规定统一的每股税后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这三个指标的控制标准,提高股票上市基准,以改变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和上市基准过低,从而给行政部门留下过大的选择空间和权力行使空间的作法。股份公司何时达到标准,就何时上市;而且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之间的时间要拉开,使在一级市场上获得较高稳定收入的风险增加,以便一、二级市场自然接轨。

  2.转换股票市场管理方式高效率的股票市场离不开科学的监管。然而,我国股票市场的管理方式包含着许多行政因素,使得政府无意中倾向于对股票市场负有较多的责任,政府没必要也不可能承担“托市”、“救市”的责任。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离股价越近,其调控股市带来的股价剧烈波动必然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其监管的成本就越高。因此,股市监管应是市场监管而不是股价调控,政府应尽可能退出市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市场规则的制定,有效地查处市场中的各种违规和违法行为,并全面快速的向投资者传递市场信息,按市场规律运作,保证股市的健康运行。(二)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规范上市公司行为首先,在我国的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居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而国家股的最终所有者又处于模糊状态,因而各个行政机构都可以以国家股的代表身份插手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很难真正摆脱行政控制而形成独立的意志,从而也就不可能真正摆脱行政机制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公司名义上是股份公司并上市了,然而其内部经营机制并没有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企业仍然是国家的,所投入的资金也是国家的,经理和职工只是国家的雇员。由于缺乏所有权约束,上市公司的资金运用软约束问题依然严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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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人士控制问题仍然很突出。因此,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证券法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特别是要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改变上市公司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信息的作法,要求每个月在指定报刊上向社会公布三张基本财务报表及有关重要信息以便投资者能随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其次,对那些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信息,乱送乱配股份,滥用募集资金,以及效益低下但却通过各种关系仍然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政府要认真给予整顿查处,对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要给与降级和摘牌处分,以避免给市场带来不应有的行情震荡。

  2.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允许部分国家股上市交易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是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其中,禁止流通的国家股和严格限制流通的法人股约占75%,而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仅占25%左右。然而,股票市场进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配置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启动市场的收购与兼并机制,而在国家股占绝大部分比重又绝对不能流动,法人股转让受到严格约束的情况下,任何通过市场来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和兼并进而从总体上控制上市公司的企图都会落空。因此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允许部分国家股上市交易,首先,可以扩大二级市场规模,改变股票市场供求不平衡的状态,避免操纵市场的现象,又能使国家股摆脱“同股不同利”的局面。其次,出售给带有公有制性质的法人机构,确保公有制仍然占主体地位。而且国家股由法人机构持有,国家也容易调控。再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重新安排,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竞争力。(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证券市场体系1.健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逐步地将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权利收归证监会,使证监会成为惟一的权威监管机构;证监会可以会同财政部、中注协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年检等形式,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正对造假违规事件应遵照《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盈余操纵进行严厉惩处,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对于发现整理查清的违规案件要决不姑息处理要严、紧、狠,使违法者为此付出巨大代价,使整个市场引以为戒。必须从立法、执法上使造假者受到威慑,通过一切合法手段,提高造假者的造假成本,降低造假收益,彻底清除财务造假的土壤和气候。2.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独立性首先,应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剥夺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权利,改由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委托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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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开支可以通过设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金的方式加以解决。消除政府官员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其次,在注册会计师中应加强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使全体注册会计师铸造鲜明的道德之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应该完善对其的考核制度,对注册会计师的业绩定期考核,对业绩不理想的注册会计师要加以限制,以年检等形式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在职业质量方面进行抽查和监管。还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其形式可以采取课堂教学、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教育方式。

  (四)规范机构持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由于散户持股的目的不是为了监控或占有企业,而是为了获取差价,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对市场全面、准确的判断能力。倾向与短线投资,从而增加证券市场的股价波动。而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规模大,周转速度慢等原因的制约,在利益动机下,机构投机者往往会利用起资金与信息的规模优势,通过对市场前景看好的行业进行长线投资,取得行业或上市公司的高成长收益。机构投资者的长期战略投资具有稳定证券市场的功能。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培育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加快有关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的出台,加大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增强机构投资者的自律性。同时,继续加快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步伐及其发展力度,加快以三大制度改革为基础向注册制过渡的进程,创造有利于激发市场机制创新活力的新环境。其次,加快保险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步伐,在保险资金人市方式上大胆尝试,勇于探索。逐步创造条件,让保险基金、退休养老基金等社会资金不同程度地进入市场。将专业化、市场化理念应用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中。再次,继续大力引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分析掌握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及投资策略,在利用QFII进一步发展及规范我国资本市场运作的同时,寄希望于其将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成熟投资经验引入我国。最后,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设立股票市场稳定基金,达到稳定市场,同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目的。(五)加强股票市场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市逐步完善《证券法》、《公司法》,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大监管力度。为了保证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法》、《公司法》,和相应的税收政策和适应证券市场需要的国际通行的会计制度。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资产可信度,增加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杜绝不法市场行为,加大对操纵股价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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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束语

  从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看,中国股市在构造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以至于它一开始就不可能成为一个非常规范的市场,这一点应该说是中国股市低效率的根本原因。但是随着规模的发展壮大,中国股市的抗风险能力也相应增强,沪深股市的总市值已突破7万亿元人民币,仅今年以来的市场融资总额就超过了2000亿元。股指期货即将诞生,意味着中国的股市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同时也会为监管层和市场带来新的考验。在一个操纵和投机得不到有力遏制的市场里,对于一些机构来说,让股指疯涨到多少点都不是没有可能的。当前的中国资本市场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转折期,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标本兼治、内外并重、远近结合”的思路,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加强市场基础性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市场长期发展的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这是中国股市的希望所在。作为一个成熟的管理者,对股市发展运行的把握不能只看一时一处的涨跌而得意忘形或惊慌失措,那样势必导致矫枉过正的局面,只有放眼长远,胸怀全局,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只要存在市场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据市场发展和竞争的需要进行投资,必须承担投资风险;只要股市开门交易,就会发生股指涨跌。投资者根据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效益风险的评估,决定购买哪一家公司的股票,同样也需要自担风险。从这个意义上看,股指的涨涨跌跌倒在其次,能否以清醒冷静头脑和科学理性的心态参与市场,对投资者来说才是最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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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忙碌了多日,终于将论文定稿。在此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杨丽丽,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定稿,她都一直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地帮我修改指正,直到符合要求。有缘的是,杨老师也曾带过我们班的课。在这里,我只想说,老师,给您添了很多麻烦,谢谢您!

  我的大学生涯就这样接近尾声,回想这四年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衷心的感谢每一位老师,是你们教会了我如何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经验,不至在刚步入社会时显得很无知。

  当然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因为你们的不辞辛苦,我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并且即将走上工作岗位;也感谢安徽财经大学,在这个舞台上,我体验了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我四年的同窗,因了你们,我的大学生活很精彩。因为同一个梦想我们相聚在这里,一起拼搏,一起努力,有汗水,有失败,但从不言败。人生路还很长,要靠自己去闯。我亲爱的同学,祝愿你们都能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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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银行和证券业的合作或职能一体化的挑战在金融服务业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过渡的时期由于业务混合的发展要先于业务监管的发展造成金融监管的滞后容易在某些领域形成监管空白引发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的挑战包括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当今世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使金融衍生工具大量涌现这些衍生工具在为交易主体提供风险转移和风险规避的手段的同时也因为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效应增加了市场风险同时也使金融机构业务操作的复杂程度和投资组合调整的速度加剧

  浅谈当今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现状与对策浅谈当今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现状与对策———F0803011———F0803011董樑5080309428摘要:本文全面的分析了当今我国证券市场各种问题,并阐述了未来摘要世界证券投资市场面临的挑战,最后给出了相关对策。关键词:证券市场市场监管现状对策关键词正文:正文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监管职能错位,各金融监管机构分工协作存在问题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监管相比,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明显的职能错位,这也是目前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的着力点应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萌芽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证券市场肩负着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任。因此,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是遵循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的路径而进行的。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日趋繁重,证券市场由此变成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的平台,证券市场的监管理念随之也转移到为国企脱困开路上来,监管机构甚至把审批上市公司数量和帮助企业实现融资规模视为评定监管业绩的标准。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所以,在监管中缺乏中长期的战略规划,在监管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

  (二)监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建设仍滞后于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在立法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系统考虑。虽然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形成了中国证券法规的基本框架。但许多现行的法规和条例互相矛盾。如,《证券法》第76条规定:国有企业不能炒作上市公司股票,但证监会在其后又规定三类企业可以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票。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区分有一定难度,因此信贷资金不能流入股市的规定很难实施。同时,随着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又出现了许多现行法规和条例无法解决的新问题。如,为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带来的“大小非”在无企业基本面支持下的疯狂减持套利问题,有关企业收购和资产重组的法律问题等,现有法规均未给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接近国际惯例的明确规定;缺乏与《证券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信托法》《投资咨询法》《投资者保护法》、、、、等,《公司法》缺乏有效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条款,与国际惯例不符合;在诸如国际化、同股同权、信用期货、场外市场地位等问题上的法律仍是空白。证券法规体系不完善,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操作性差、法律手段弱化等问题,给依法监管证券市场带来一定困难,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而言,证券监管决策还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

  (三)自律监管的作用有限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自律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自律组织能灵活、高效、低成本地处理证券市场问题,能较好地补充政府监管的不足,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目前,我国有许多证券机构被称为自律管理组织,如深、沪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但实际上没有有效履行自律管理职能。首先,自律组织单一,自律效果有限。由于证券业协会没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对会员缺乏约束力,尚不能承担自我管理的任务。据统计,在目前近千家券商和中介机构中,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的仅有一百多个。其次,作为自律监管唯一的承担者——证券交易所,并不是有效的自律监管机构。一方面,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之间并不存在结构性的分工,相反,两者间存在竞争性,这显然会影响自律监管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不完全是券商利益的代表,也不完全是证券市场管理机关监管意图的执行者。现阶段的自律组织,形式上由两个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但实际各方彼此独立,地方证券业协会隶属关系各异,难以协调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大多属官办机构,机构负责人多是由政府官员兼任,有悖于《证券法》规定的自律组织是通过对自身会员的约束、相互监督起到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用的精神。再次,实行自律监管的证券交易所与实行他律监管的证监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模糊。目前的证券市场赋予了券商极为自由的运作空间和操作工具。在利益的驱动下,券商很容易利用资金和信息等优势对股票、债券价格进行操纵,通过坐庄炒作方式吸引散户跟风,从而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更有甚者,这种“庄家行为”的恶性发展常常会引起集团利益的冲突,导致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最终不利于中小投资者,使自律组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使许多本应由市场进行的自律管理转由政府管理,导致市场和企业形成了对政府的过分依赖。

  (四)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第一,信息披露不充分。表现在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较少,且准确度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只是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而在随后的中报和年报中披露较少。从预测的准确性看,普遍存在过分乐观估计的现象,预测指标与实际相差太大,有的高达几倍。上市公司大多是多元化经营企业,其披露的信息多是汇总的数据,投资者难以根据这种聚合的数据对企业进行评价,难以预测其投资的风险和报酬。因为聚合的信息可能会隐藏一些经营风险,而这些风险可能招致企业的破产。另外,缺乏软性信息的披露。软性信息是指不直接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而反映企业管理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的信息,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研究开发情况等。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软性资产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披露。第二,信息披露不及时,特别是对临时重大事件的披露及时性更差。很少有公司在股价发生重大变化之前主动披露其重大信息。公司往往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决定何时披露。信息披露的延误,无疑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了良机,从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证券市

  场的健康发展。

  (五)新股发行制度有缺陷第一,询价流于形式。现在实行的询价制度,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一是询价不起作用。如果询价机构询出来的价格被市场接受,新股上市首日价格大体围绕询价上下小幅浮动,或溢价20%,甚至50%,也可以说这个价没有白询。但现在新股上市首日根本不理这个询出来的价,溢价100%、200%是常事,溢价500%也出现了,询价机制如同虚设。二是询价询出的市盈率很高。2006年中国人寿市盈率达97.81倍,2007年中国远洋市盈率达98.67倍。而由此产生的“新股不败”现象,不利于证券市场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第二,发行过程有违公平原则,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个人投资者只能参与网上申购,相对机构投资者来说中签率较低,导致明显的不公平。虽然战略配售事实上已经停止,但机构投资者仍占据了网下申购的优势。少数机构在一级市场分享暴利,而留给二级市场的则只是一个价格虚高、价值背离的“泡沫”。对此,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要么索性不理,要么只能被动卷入其中继续吹大“泡沫”,让价格继续扭曲下去,当扭曲到一定程度时,管理层发现A股市盈率比周边市场市盈率明显偏高,于是再在二级市场“挤泡沫”、搞“风险教育”,从而“政策市”和畸形的操纵格局导致股指大起大落,投资者惴惴不安。第三,新股发行以资金量作为配售的主要依据,将大量资金吸引到认购新股的行列中。加上新股发行在安排上并不过多考虑时间因素,节奏时快时慢,结果导致巨额资金在银行与股票一级市场之间无序流动。

  (六)惩罚制度不健全,经济违法成本低在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实施的过程中,因经济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导致经济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一个典型的案例是sT啤酒花,因其未及时披露信息,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的罚款,但投资者所受的损失高达22亿元之巨,两者相差3666倍。反观国外,网易刚上市时因疏忽将100万美元合同误报成收入,被美国法院判赔偿中小投资者435万美元,几乎被纳斯达克摘牌。据悉,被纳斯达克摘牌的上市公司约有7000家,远超过现在挂牌的5000家,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9年来,退市的公司屈指可数。如果破坏规则的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默认,投资者就不敢轻易相信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失去投资信心。其他企业也会受到负面鼓励,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证券市场的亚健康运行状态。具体而言,有三大特点:1。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2.’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3.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

  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二.中国证券市场未来面临的挑战如果说上述问题在发达国家中已经很好的解决,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提供了很好的范例与参考,以下几个问题是当今全球证券市场与未来一段时期内急需与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是当前包括发达国家在内共同面临的问题,因为金融危机已经向世人证明了这些问题即使发达国家也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作为正在蓬勃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市场,想要在这次危机中,化危机为机遇,在全球金融中有一席之地,下列问题是需要认真思考的:1.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挑战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以一国融入全球化和世界化的世界经济系的必然结果。金融中心监管不善导致了的金融混乱蔓延会增加系统风险,投资者和筹资者会面临他们无法控制的外国管辖风险,全球化市场与各国监管法规的不平衡的矛盾将会严重干扰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2.银行和证券业的合作或职能一体化的挑战在金融服务业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过渡的时期,由于业务混合的发展要先于业务监管的发展,造成金融监管的滞后,容易在某些领域形成监管空白,引发金融风险3.金融创新的挑战(包括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当今世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使金融衍生工具大量涌现,这些衍生工具在为交易主体提供风险转移和风险规避的手段的同时,也因为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效应增加了市场风险,同时也使金融机构业务操作的复杂程度和投资组合调整的速度加剧。原则上监管当局可以通过对衍生交易领域实行资本充足性要求来抵御风险暴露。然而,由于衍生交易改变全体最终用户与衍生交易商的风险结构的复杂性、速度型与能力,衍生活动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极大的挑战。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的措施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的措施完善

  总体而言,我觉得应该从机构框架角度重塑证券市场监督体制。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管模式,即由一个统一的机构中国证监会实施对所有证券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监管,监管者不仅要对证券市场安全和稳定负责,还要防范和化解系统风险,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股本经营、公司行为进行全面的合法性监管。证监会的监管任务重、责任大、权力大也构成为将其职责分解的原因。因此,从立法、执法、行政相制衡的角度出发,建议分别建立健全行使上述职能的机构:立法。设立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狭义的立法工作还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完成。广义的立法,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法律,还应包括重大法规、政策的制定等,这一部分工作由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来承担。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直属国务院,机构单设,待金融混业经营后与其他金融业政策制定机构合并,共同组建新的国家金融业政策制定委员会。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可不设地方机构。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主要由金融产业方面的经济学家、学者组成,负责重大政策的前期调研、政策论证、可行性分析、对政策实施的效果进行预测、分析、跟踪、修改等事项,负责重大政策的研发。监督。设立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狭义的监督由司法监督来承担。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及监督,负责对监管从业人员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机关的实际绩效进行监督,并对一切违法、违规机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涉及刑罚处罚的,由司法机关进行管辖,此时该机构参与公诉。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直属国务院,机构单设,待金融混业经营后与其他金融业再监督机构合并,共同组建新的国家金融业再监督委员会。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可不设地方机构。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职责由现存的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对中国证监会的机构可保留现存机构,但须改变内部机构设置,以适应职能改变的需要。改革后的中国证监会应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执法机构,负责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及做出处罚,以及对监管政策向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在行政监管执法中应注重市场准入管理、日常性技术性监管,以便避免行业性普遍违规行为的发生,在监管中应将自由裁量权控制到最小。

  (一)健全法律法规,使监管法制化大危机后,美国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从立法开始的。现在,证券业是美国最严厉的立法领域,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规范形成了一个覆盖广泛、巨细无遗的完整体系。可分为两个历史阶段:一是30年代关于银行和证券业的立法,以《1933年银行法》《193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为代表,精髓是银行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与管理,将证券市场置于政府的监管之下,强调信息公开。二是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顺应金融发展的要求,从法律上确认了银行、证券、保险混业经营的原则,结束了30年代《银行法》以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实行功能监管。对证券市场监管不能仅仅针对一时一事进行监督,而应是一项长期、有效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安排。所以,应尽快制定与《证券法》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信托法》《投资咨询法》《投资者保护法》等,通过法制使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职能重新定位,回到规范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裁判员”角色上来。同时,监管机构应更多地采用经济、法律手段进行规范化监管。具体而言,有四点:。一是应抓紧制定《证券市场监管法》,弥补《证券法》在市场监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处罚等方面的空白,加强在监管政策制定程序、监管政策实施程序、处罚的对象和程序的规定。二是应制定《证券监管机构管理规定》,明确证券监管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界定、人员配备、工作范围等,从法规上进一步规范各机构的权力与责任。三是应制定《证券市场监管从业人员操守规范》,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四是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

  (二)强化自律监管制度,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应加强自律组织的建设,以法律形式确认自律组织的法律地位,赋予其制定运作规范、监管市场、执行市场规则的权利;促使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建立市场监察部,加强内部监管,使其在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督、市场参与者的管理、信息披露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改变目前证券业协会大多属于官办机构和机构负责人多由政府机关负责人兼任的做法;应明确各地方证券业协会的隶属关系,建立统一的自律组织体系,统一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体制,以便更好的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塑投资者信心监管部门应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订,建立健全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具体可考虑增加前瞻性信息、引导性信息、衍生金融工具投资信息等的披露规定。尽可能减少信息披露特别是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机会,以提高证券市

  场信息的有效性,促进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另外,必须建立公正合理的证券市场评价体系,以专业的方法对证券市场参与者的经营稳健程度、信用等级进行评级。将券商的创新、融资等方面的许可与其资质挂钩,以增强守法激励。

  (四)改革新股发行制度,根除利益输送弊端首先,采取市值优先认购选择权,即以市值配售加优先认购选择权的方式来平衡一二级市场的利益,让一级市场的利润公平传导给二级市场,让二级市场去充分挖掘上市公司的潜在价值,而不是在一级市场提前把上市公司的潜在价值透支完后再让二级市场去吹泡泡。其次,应对国有企业的IPO承销权进行市场化的公开招标,而不是继续权钱交易背后的指定承销资格。之所以对国有企业的IPO承销商进行公开招标和竞标,原因除了国有资产是全体民众的公有财产之外,也是为了体现发行环节的公开、透明,让国内外的投行优胜劣汰,避免利用关系、权力和贿赂来牟取不正当利益。再次,将新股发行的利益公平分配,避免让少数机构垄断。很多机构在新股询价发行时垄断了话语权,股票在二级市场上市后,他们有的立刻高位变现,有的继续拉升炒作,影响了市场合理化运行。所以,治理机构投资者、公平的协调利益分配和打击市场操纵刻不容缓。最后,应改革证券监管体制,让监管职能与审核等利益瓜葛彻底分开,保证市场具备廉洁、公正的监督体系,杜绝监管部门在新股发行和监管过程中权力寻租,防止监管职能滥用和监管效果打折。

  (五)科学设立惩罚制度,提高违法成本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一般通过立法和政策来实施,这实际上是一个强制的规则,被监管的市场参与者往往并不愿被动地接受政府的监管,总会采取种种办法来逃避监管,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实施相应的法律法规惩罚制度。对那些违法违规的证券机构及企业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使其经过成本与收益的权衡,自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六)构建经济性评估制度,防范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实行科学决策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掌握好监管“度”的问题,如果过度的监管也会导致效率的损失。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经济性评估制度,对政府的监管效果进行阶段性的考察。我国现行的证券市场监管并没有对监管政策进行经济性评估,更没有对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相应的评估制度安排。证券市场监管的经济评估制度应包括制度约束、机构设置和效率监督。制度约束即对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经济性评估进行立法。监管政策的垄断力量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政府要想代表公众利益并最小化地减少社会福利损失,就有赖于对监管者进行监管。但政府监管具有有限性,所以,必须对监管者的监管效率进行评价。机构设置是指在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设置经济性评价机构,由它来提供监管政策效率的依据。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部设置“监管政策经济评价中心”,对监管政策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提供经济分析报告,并对监管政策实施效率进行后续跟踪,为补充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应鼓励民间评价机构或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监管效率的监督。这样,政府就拥有了充分的依据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效果进行评估,以此来总结和进一步改进监管政策,提高证券市场监管的质量。

  (七)证券市场监管的国际合作各国证券市场在运行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具有共同性,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世界性的课题,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和市场风险在国家间的传递,使得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更为必要。

  国际证监会组织于1983年成立,现在共有来自81个国家的134个会员机构。国际证监会组织于1998年5月制定了证券监管目的和原则,包括有三项目标:保护投资者原则(基本原则),确保市场公平和有效透明(核心原则),减少系统风险。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约跨国界的欺诈、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2)协调资本充足度要求,加强对跨国金融联合企业的监管合作,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3)建立证券跨国发行和上市的统一的信息披露及会计标准,降低发行与上市的运行成本和管制成本,促进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4)协调解决信息技术和电脑网络发展对国际证券监管带来的新挑战,以维护全球证券市场的稳定和秩序。(5)降低国际清算风险,保证国际证券市场运行的安全性、流动性,维护全球市场一体化和市场的运行效率。对于我国来说,加强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提高我国证券监管的效率,控制风险,特别是控制风险在国际间的传递;二是可以促进我国证券监管的规范化、国际化、现代化,这一点更为重要。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建设是做好证券监管的前提条件,它决定证券监管的目标取向,规范证券监管的方式方法。完整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高效的监管体制,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必能提高我国证券监管的效率,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黄运成,申屹,刘希普。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实践与创新[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2]孙章伟。转变中的美国企业监管体制[J].国际金融研究,2002,(12)。[3]周道许。现代金融监管体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4]潭中明侯青黄正清张静证券投资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9.6

  

  

篇五: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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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经济全球化日益开展,世界各国证券市场越来越完善,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加快了步伐。本文着重聚焦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中国证券存在的问题,如投资品种单一化、上市企业质量较差、上市操作不标准、证券商实力薄弱、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并针对问题一一提供开展对策。期望本研究能够为相关同行研究中国证券市场提供可操作性建议。

  关键词:中国证券市场;现状;问题;对策1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1.1规模显著扩大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参加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的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具体来看,主要表现有:不少境外投资者也纷纷转移资金到中国,并对中国的证券进行投资。尤其是当前,我国已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力图将外拓投资者的市场占比由4%提升到15%;为了更好地参与中国证券市场,减少证券投资风险,越来越多境外券商开始在中国投资设立专门管理境内投资的分支机构,从而使得中国证券市场与境外证券市场逐渐接轨;国内不少实力雄厚的企业已设立了境外分支投资机构等。据相关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迄今为止,深沪两地上市企业已高达2400多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已超过2万亿元,且扩大趋势显著。1.2市场竞争日益剧烈我国证券市场在道路上遭遇了剧烈的市场竞争危机。这主要受竞争格局影响。其具体表现有:各国投资者开始立足全球开展的角度评价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开展能力与投资价值,不同行业投资者也开始评估投资效益,致使各国证券市场积极开发“亮点”吸引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实力强盛的企业纷纷“移居”海外,并在海外上市;据统计,2013年共有83家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完成IPO,合计融资约1199.56亿元,IPO数量与融资额同比分别上涨40.68%与91.74%;我国通讯设备、电子交易系统等投资价值较高的行业开展速度比兴旺国家落后,使得国内外投资者倾向于投资境外兴旺证券市场,其中,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网易、搜狐等公司是典型代表;大型跨国企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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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融资已成为证券市场的常态,加之大型跨国企业的融资可为证券市场带来巨大收益,促使各国证券市场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这类企业。由此,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越来越剧烈的挑战。

  2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2.1投资品种单一化纵观我国证券市场的开展历程,至A股、B股、H股和N股正式在市场推行并执行现货交易后,我国证券市场就再未出现备受投资者青睐的投资股票品种。在这种投资品种单一化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往往会将投资聚焦点转移到境外证券市场,尤其是在境外市场实行债权转换的优势下。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缺失,投资者的规模无法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开展速度也无法与兴旺国家相比。2.2上市企业质量较差上市企业质量是衡量证券市场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我国大局部上市企业质量都还相对较差。其最突出的表现为:上市企业的平均盈利能力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利润收益水平也呈现下滑态势;不少上市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逐渐下降,亏损面进一步增加;新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减少等。基于这种境况,我国上市企业难以凭借良好的经营状况吸引大量境外资本。对于境外资本而言,若想取得盈利,必须要选择具有良好开展前景的上市企业,亦或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国内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尽管在短时间内,不少投机资本倾向于投资经营业绩较差的国内上市企业,但投资长期无法取得盈利后也会出现明显的资金抽逃情况。此科技创业月刊2016年第9期时,国内证券市场将遭遇重大冲击,证券市场化国际道路也越来越艰辛。2.3市场操作不标准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无法快速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与证券市场操作不标准有关。证券市场操作不标准主要是指入市资金并未依据合法制度流入市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大量以不透明方式进入股市的资金,这些资金无法真正得到有效监管。由于企业资金是不合规流入的,因而其无需进行信息披露,甚至无需申请标准账户与制作会计记录。不少上市企业甚至不顾招股书规定随意将现有的资金转移到股市当中。除此之外,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明显的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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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证券募集现象。其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以改制为名向企业员工进行股份私募;私募基金开始介入证券市场;证券黑市层出不穷。这些行为,都拖累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进程。

  2.4证券商实力薄弱相比境外证券商,我国证券商占有熟悉市场、政府支持等优势,但其实力依旧较薄弱,缺乏与境外证券商相竞争的实力。其具体表现为:中国证券商缺乏财政顾问、资产重组等优势,无法培养对外竞争力;我国证券商实力弱,无法为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导致局部熟悉市场运作、社交能力强的高端人才被外国证券商以高薪等方式“挖走”;中国证券商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的特点,对抗证券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以至于其无法与国外证券商在同一国际平台上进行公平竞争;同时,我国大局部证券商都明显缺乏技术抗衡意识,未在技术设备等方面投入较大的精力,致使开展时机被白白白费。2.5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我国立法机构已针对证券市场的操作问题出台了相关的《证券法》,但该法案却未做好细则说明,无法真正提高市场的监管力度,致使行政干预色彩越来越浓厚。此外,我国证券服务业还存在较多问题,各种法律服务与证券法律事务量出现明显的不对称现象。而在财会制度方面,我国依旧采取传统的会计准则为投资者服务,而未及时跟进国际通信会计准则,关注财务资料,分析财务状况,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周全的服务。再者,我国证券市场也未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评价制度等。因而,我国证券市场道路缺乏法律法规支持。3中国证券市场的开展对策3.1推动投资品种多元化中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以股票为主,形成的价格机制也不具备合理性,投资者更无法从中选择自己想要投资的证券品种。基于这个现状,中国证券市场应积极纳入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特别是可转换证券的企业债券,以增加投资品种。同时,积极处理银行不良资产,建立灵活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和期货期权品种;大力开展投资基金,以满足投机投资者需要。从某种程度上看,开展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引进海外资本及国际间接投资资金,还有利于

  

篇六: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结构提高了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金融自身作为一种资源的配置效率对金融制度和整个经济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在考察了股票市场上的行为差异及其对市场稳定的不同影响之后说明了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必须以规范化的金融市场和良好的法制规范为基础

  论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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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学》课程论文

  题

  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

  学生姓名学院专班号系业级

  管中慧20091312168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3黄超

  任课老师

  二O一二年六月二日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

  09会计3班20091312168管中慧

  摘要: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社会化和专业化的产物,它既是一种金融产品创新,也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于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繁荣资本市场等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在分析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揭示了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方法。

  关键字: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多元化

  金融结构调整

  投资基金监管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和运作现状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渠道和理财工具。它是随着股票和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我国投资基金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2一1997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各地分行批准设立的投资基金及基金类受益券被称为“老基金”此时的基金规模很小,运作,也很不规范,而且,绝大部分基金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在理论界通常把“新基金”才视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起源,即把1998年作为我国投资基金的元年。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奠《

  定了基本的法制基础。此后发行的基金被称为“新基金”1998年3月,。“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的发行与设立,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化发展时期。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现状

  1、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市场中坚”地位已经确立截至2011年12月31日,按普通代码口径,共有1079只基金;按证监会主代码口径,共有914只基金。覆盖了现有全部基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按普通代码口径,共有803只基金,按证监会主代码口径,共有703只基金。全部基金的资产净值合计21918.40亿元,份额规模合计26509.93亿份。如图:时间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普通代码口径803只1079只证监会主代码口径703只914只资产净值合计21918.4亿元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快速发展,管理规模不断扩大,已经积累了一定的集合资产管理经验,基金品种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年的调整,市场进入了机构投资者时代,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市场的新生代力量,其管理能力和经验的沉淀和积累、管理资产的市场份额比重增大,以及其投资文化在市场中显示的“示范效应”使得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基本确立了“市场中坚力量”的地位。2、倡导理性投资文化,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基金行业已经成长为中国证券市场上一个重要的部门,其投资管理的取向将会越来越多地影响到整个市场的运行规律。据统计,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其选股特征有以下二点:1.基金选择的股票业绩普遍较好。2.基金普遍偏好大盘股。随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基金和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过去借助信

  息不对称和资金优势进行的机构与散户之间的博弈格局逐渐消失,加上监管力度的加强,这使得整个市场投资者结构出现机构化格局。过去机构与散户之间的筹码竞争和筹码接力关系演变为机构之间的均衡博弈,同时,上市公司同机构的对应关系变得相对松散,从而任何一家机构都很难单独地影响某只股票的价格。这样的市场格局和基金的投资行为更有利于推动市场价值判断体系的形成,一旦形成主流投资理念,则建立了理性的投资文化。3、分流储蓄资金,促进金融结构调整我国的金融结构目前还处于相对失衡的阶段,有效的流动机制的欠缺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都初具规模,但是市场规范化程度、制度建设的相对落后都将制约资本的合理流动。改善这样的状况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专业性、代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发挥着证券市场和社会资金的桥梁作用,应该能够承担分流储蓄,促动金融结构调整的历史性重任。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环境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发展存在很大制约1.我国基金市场发展多年,缺乏竞争性可能是一个明显特性。在这种状况下的市场必然导致市场定价及游戏规则相对更有利于卖方。所以,一个竞争性的基金市场的即将到来是解决中国基金市场现有问题及其本身进步的重要手段。2.目前国际上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都是在完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设立的,而我国却是在严格的审批条件下设立的,目前仅审批设立了十几家基金管理公司。对封闭式基金管理公司实行的准入限制就导致这些公司由于缺乏竞争很难自觉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管理基金资产。3.投资者无从分析哪些基金更适宜长期投资,往往只好等到年终报表出台时仅凭业绩

  来考核基金的水平。这种现象反过来会促使基金只注重年终业绩,甚至不惜违规违法操作,制造账面上的虚假盈利。其实,对于基金的评价应该是综合评价,那些操作过程、操作理念属于长期稳健型且运营业绩优良的基金才有真正的投资价值。而我国恰恰缺少一套像这样对基金进行全面考核的评价体系。(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隐患开放式基金由于其开放的特点,申购和赎回都将对基金公司的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生命线。从目前的情况看,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三大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三个缺乏”:(1)缺乏合理的净值估算系统。(2)缺乏风险度量的措施。成型的风险定量分析包括:方差风险计量法、LPMS风险计量法、β系数法以及VAR法,其中VAR法广受应用。尽管这些方法在中国的运用尚需时日,但基金管理公司对风险的控制必须要有一个量化的标准(3)缺乏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基金管理人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证券投资基金的持有人与管理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两者的目标函数不完全一致,这就产生了激励不相容的委托代理问题。这样,在基金持有人利益与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利益发生矛盾时,基金管理公司往往不是服务于基金持有人,而是服从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利益,从而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3.监察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现有的基金管理公司中不设法律部和内部审计部,监察核稽部身兼三部的职责。整个监察体系不够完善的地方有:(1)监察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2)缺乏职业道德教育(3)忽视对监察人员的监察(4)外部监察不到位。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1.证券市场的政策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

  走向的首要因素。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2.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3.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

  三、解决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一)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工作

  1.建立竞争性的基金托管人市场。我国目前基金托管人选择范围过于狭窄,准入门槛太高,可以考虑放松对基金托管人的资本金要求,让更多的银行、投资信托公司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也具有获得托管人资格的机会。同时,对基金托管人在专业人员、技术力量以及内控制度方面做出较为严格的规定。2.加强政府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作用。法律应该规定基金管理人违规操作时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建立基金托管人自律组织,提高整个基金托管人行业的监督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将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分成两种类型:一种类型的董事对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即人们常说的独立董事;另一种类型的董事对基金持有人负责,称为“基金董事”“基金董事”成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董事、独立董事之外的第三种制衡力量,。可以直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提议更换不称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从而形成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强有力的约束。

  4.建立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机制。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规模,随着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建立一个如美国晨星公司那样具有公信力的、评价目标全面的,能够为广大投资者认同的基金评价体系和权威的基金评估机构是必须的。因此,建立证券投资基金评价机制,发挥评价机制对基金运作的约束和基金投资者的引导作用,将是发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丰富基金的品种,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1.加快金融创新的速度,不断推出证券投资基金新品种,不但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基金市场自身的发展壮大。2.允许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作法。保险基金可以采取向保险公司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一级市场上配售和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相结合。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可以包括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不仅有利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平稳发展,也满足了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的需要。在模式上,可以采取封闭式与开放式相结合的方式,这样既兼顾了二者的优点,又为海外投资者所接受。

  (三)强化基金管理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1.改革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实行员工持股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实现股东多元化和分散化,减少个别大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干预,规避基金管理公司利用基金资产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而且化解了员工尤其是经理人员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冲突,使得基金经理与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利益达到最终统一。2.改革基金管理公司收费制度。我国目前使用的是与美国相同的管理费收取方式。业绩最好的基金管理公司与业绩最差的基金管理公司所提取的管理费竟然相差无几。因此,我们应该改变目前管理费的收取方式,要将业绩因素融合起来。这样更有利于形成基金管理公司全体员工、股东与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从而能够强化基金管理公司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

  的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证券投资基金监管

  1.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2.证券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涵盖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涉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回购市场、票据市场等多个领域,因此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要接受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多头监管。我国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造成监管权限分散,各监管机构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统一,监管效果不理想。因此,我国需要建立统一、有效的基金监管部门,强化基金监管,从而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证券投资基金从本质上讲己经成为一种金融制度或金融制度安排。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结构,提高了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金融自身作为一种资源的配置效率,对金融制度和整个经济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在考察了股票市场上的行为差异及其对市场稳定的不同影响之后,说明了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必须以规范化的金融市场和良好的法制规范为基础。投资基金能够给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带来竞争和活力,但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决定了投资基金功能与作用的发挥,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奠定了投资基金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石。这些启示对于寻求解决我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五、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2]巴曙松,陈华良,王超.2008年中国基金与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3]朱谟.关于我国基金市场发展的相关问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2008

  

  

篇七: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证券监管体制不完善绝对不是洪水猛兽这是每个国家在发展证券市场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正常现象即便是当前世界上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也有同样的经历而且就是现在他们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仍然不是十全十美仍在不断发展与完善

  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有过不少经验与教训,与此相伴的,是不断完善的证券市场法治。一般来讲,事物越新、变化越快,所面临的法律约束越多,但突破瓶颈后的跳跃式发展力量极大。证券市场是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传统市场相比,证券市场面临更大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一旦失控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证券市场监管极为重要。二、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证券市场初步建立时起,经过近20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上海、深圳为主的两大证券交易市场,并且以创业板、中小板以及主板为主的多层次、立体化的证券发行与交易体系。此外,新三板市场和即将建成的国际板市场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的其他省市还存在着场外交易市场。

  与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相适应,信息披露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证券市场成立初期,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3年4月22日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六章专门就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中国证监会于1993年6月10日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对持续信息披露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了规范。三、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一)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

  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二)

  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这样容易产生外部的运营成本,也会诱发监管机关内部的道德风

  险,即监管机关不顾其行为引起的社会成本和收益,而只关心本部门的成本和收益。另外,监管者也有宽容监管的道德风险,放松对证券公司的要求和对风险能力的限制,隐瞒证券公司的不良状况。(三)监管存在滞后性

  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较大,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四)监管存在弱效性

  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

  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

  (五)监管机构职能不清、政策不稳定探究证券市场波动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没有建立规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者职能的明确分工。我国目前已经在这方面有了一些进展,但距离稳定、制衡的监管体系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六)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内容缺乏权威性和可靠性,而且往往误导投资者;缺乏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四、证券市场监管的措施(一)解决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借鉴外国发达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由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表明,大多数国家只有一个主要的证券监管机构,因为一个单一监管者会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最实用的解决办法。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多元化管理应由单一监管者所代替,真正实现我国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这样才能使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有长远统一的规划。(二)完善证券市场监督体制首先,立法。设立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狭义的立法工作

  还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完成。广义的立法,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法律,还应包括重大法规、政策的制定等,这一部分工作由国家证券业政策制定委员会来承担。

  其次,监督。设立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狭义的监督由司法监督来承担。国家证券业再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及监督,负责对监管从业人员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机关的实际绩效进行监督,并对一切违法、违规机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然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职责由现存的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对中国证监会的机构可保留现存机构,但须改变内部机构设置,以适应职能改变的需要。在行政监管执法中应注重市场准入管理、日常性技术性监管,以便避免行业性普遍违规行为的发生,在监管中应将自由裁量权控制到最小。(三)建立投资者教育、诉讼机制弥补监管存在的滞后性

  首先,建立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

  其次,建立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做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四)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督法律体系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证券法》、《公司法》等以外,还应制定其他相关市场监管法律,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解决监管存在的弱效性。

  (五)解决监管机构职能不清、政策不稳定、必须要有稳定的立法机制作保障

  目前由于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很多立法工作交由行政部门来完成,那么就应将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执行分开由各自不相归属的机构独立操作,以保证政策的科学、规范和稳定。另外,对监管者的监管也很重要。证券市场自律,首先应做到证券监管者自律。光是自律还不够,还应他律。应有这样一个机构,由其进行对监管政策的执

  行、监管者个人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其再监督的依据应由立法机构制定。

  (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第一,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重要方式,临时报告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渠道,故应对上市公司上述三种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以严格的审查。

  第二,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监管。交易所的信息披露主要指向市场公开的行情与公布信息。在信息披露方面反映较多的问题是联网挂牌信息公司不够规范,交易所对在网上发布的信息的内容缺乏监管,还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第三,保证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信息公布的均匀性。证监会和交易所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同时应建立信息即时公布制度,并保证信息传输的通畅性。

  第四,证监会应筹备建立全国性的中央信息发布系统,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统一性、准确性和均匀性。五、结论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证券市场将会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证券市场将会面对更多的风险,证券市场将会更加开放,这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但是,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不能苛求证监会或其它行政部门马上拿出一个成熟的方案,而是一个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同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的完善也不仅仅是政府和证监会的事情,除了要求各个证券交易所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外,还需要各上市公司的大力支持。

  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证券监管体制不完善绝对不是洪水猛兽,这是每个国家在发展证券市场的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正常现象,即便是当前世界上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也有同样的经历,而且就是现在他们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仍然不是十全十美,仍在不断发展与完善。比如,最近美国第七大公司安然公司宣告破产,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总之,面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冷静地对待,不断探索,认真地解决,就能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促进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并能更好迎接加入WTO所带来的国际资本挑战,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篇八: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看法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我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十五年的发展历程,回顾这段历史,证券市场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0-1998年)是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有:一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运营,证券交易由最初分散的柜台交易转向集中撮合方式的交易。二是由仅限于少数地区试点的区域性市场扩展为全国性市场。三是1992年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同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培育包括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消除了人们对发展股票市场认识上的疑虑。四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全面行使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能,并逐步建立了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五是按照国务院部署,各地政府对非法股票期货交易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促成了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

  第二个阶段(1999-2002年上半年)是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有四个重要特征:一是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1999年中国证监会理顺了与全国各地证券监管机构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同时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推动了证券经营机构与银行、财政、信托业脱钩,进一步完善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三是证券发行体制进行重大调整,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股票发行上市的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四是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一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相继获准设立,证券业的对外开放开始起步。

  第三个阶段(2002年下半年至今)是证券市场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的时期。在这一段时间,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发展资本市场在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要求。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在经历十多年的规模扩张后,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遗留问题、制度性缺陷和结构性矛盾开始显现,并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制约,市场也因此步入结构调整阶段。三是监管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强化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二)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正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一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为经济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从1991年至2004年底,我国企业通过境内外市场累计筹资11628亿元,其中境内筹资8826亿元,境外筹资2802亿元。如果加上在境外注册的中资公司的筹资3448亿元,我国各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累计筹资总额达到15076亿元。二是支持了一批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做大、做强,促进了企业深化改革。截止2004年底,境内上市公司总数已达1377家,平均每年新增上市公司近100家左右,内地公司境外上市总数达111家,这些上市公司大部分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特别是通过进入资本市场,这些公司的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和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推动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程。

  三是改变了我国居民传统的投资意识,促进了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已由早期单纯的国债和股票,扩展到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债、公司可转换债券、国债回购、商品期货等多样化产品格局,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同时,证券市场的壮大进一步拓展了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截止今年3月底,全国有证券公司133家,营业网点约3800个,覆盖了全国大中城市;基金管理公司45家,基金规模4300亿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有力地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金融网络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是随着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对外交流的加强,境外金融机构参与我国市场的要求日益强烈,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开辟了我国引进外资的新渠道。

  (三)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折时期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证券监管工作不断强化,一系列立足于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规范化措施相继付诸实施,证券市场进入了在快速扩张阶段后的结构调整和运行机制调整时期,与此同时,市场早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制度性缺陷和市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并成为影响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1、随着原有行政性约束的逐步弱化,市场中一些利益群体利用其优势地位直接侵害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问题突出。“重筹资,轻回报”的情况普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用上市公司违规为其关联企业担保的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将公司推至破产边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或“形似而神不至”,公司经营专注于大股东利益或高管人员利益最大化,漠视甚至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些机构和个人利用其控制权将证券公司作为其融资平台,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转嫁风险,造成巨额资金缺口,在市场长期下跌的情况下,证券公司的制度风险、经营风险集中显现,使部分机构出现流动性不足,加大了市场的压力。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这些不规范做法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市场主体频繁出现失信行为的冲突日益加剧。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依赖有效信息的市场,通过真实有效的信息,社会资源才能得到合理配置,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市场调节机制才能发挥作用。但是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诚信意识普遍淡薄,加之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乃至虚假信息披露问题比较普遍。这些失信行为,造成了市场信号失真,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发挥。

  3、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和证券执法威慑力不高的矛盾进一步突出。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活动屡禁不止,其中,证券执法威慑力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法制方面,如惩治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委托资产等恶劣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对有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刑事法律虽有规定,但刑罚上限过轻;对一些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赔偿机制不健全,难以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由于惩治不严或惩处不够,客观上使违法犯罪成本过低。在执法方面,由于市场主体的诚信严重缺失,监管部门不得不承担大量原本属于市场约束领域的责任,与此同时,监管部门执法手段有限,难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导致执法效率不高。

  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与保持市场稳定的冲突日益困扰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早期的制度设计,只有占股票市场总量三分之一的社会公众股可以上市交易(流通股),另外三分之二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则不允许上市交易(非流通股)。作为解决非流通股流通问题的一个尝试,2001年6月推出了国有股减持政策,尽管该政策推出后不久即暂停,但股权分置从此就开始成为影响市场预期的一个重要因素,股指由此也开始从当时的历史高点逐波下跌。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股权分置使公司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建立健全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和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扭曲了股票定价机制,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制约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由于非流通股积累的数量巨大,投资者普遍担心一旦实行“全流通”将使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股价大幅度下跌;同时,以什么价格“实现非流通股的可流通”又涉及国家、控股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协调,因而解决股权分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理念、方法和整体制度安排上都面临复杂的政策问题和市场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定市场预期是当前证券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5、随着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市场化程度加深,同经济环境和相关政策的关联度提高,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适当的发展空间。如鼓励投资证券市场的政策问题,提高市场融资效率问题,征信体系滞后问题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需要花大力气解决。

  针对影响市场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以及市场自身存在的深层次矛盾,近些年来,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在不断加强。尤其是2004年国务院《若干意见》发布之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一系列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制度安排相继实施,各方面对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我国证券市场正在经历着积极的变化。

  第一,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在逐步提高,市场对经济运行的敏感度在加强。近几年来证券市场整体呈下跌格局,但是一些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业绩逐年提高,这些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也表现出明显的强势特征。

  第二,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和日益发挥作用,使证券市场的估值能力和定价能力显著增强,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也出现了积极变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注重公司业绩分析,注重长线投资,市场过度投机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淘汰机制正逐步形成。

  第三,股票发行价格实现了由发行人和承销商询价、投资者报价,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市场化定价方式。

  第四、随着一系列维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相继建立和公众投资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尊重公众投资者逐步成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自觉行动。

  这些变化表明,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尽管实现这个变化的过程是痛苦和艰难的,但是发展的方向是明确的。总体上看,近几年来市场正处在转型时期,过去支持市场运行的内在机制在调整,新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之中。全面推进资本市场的“治本”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现存的深层次问题,既是完善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还需要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任务十分艰巨。

  证券在我国属于"舶来品",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中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股票和债券.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清政府洋务派在我国兴办工业,随着这些股份制企业的兴起,中国自己的股票、公司债和证券市场便应运而生了.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设.

  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中国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重新萌生和发展.1978年-1992年新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近一二十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以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我国的资本证券市场发展较快,从1978年12月改革开放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新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始萌生.20世纪80年代初,若干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开始进行了多种多样的股份制尝试、出现股票这一"新生事物".1981年7月我国改变"即无外债、也无内债"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重启国债发行.1982年和1984年,企业债和金融债开始出现.总体上看,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源于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和公众的内生需求.在发展初期、市场处于一种自我演进、缺乏规范和监管的状态,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理委员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中国证监会的成立使资本市场发展走上了规范化轨轨道、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尊定了基础.1998年12月<<证券法>>正式颁布.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发展的较快,虽然监管规范等政策不断的落实实施,市场本身是可能还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的整体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体现不明显,投机较浓,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证还没能彻底的得到实全体现.但是可以相信,中国资本市场随着各项制度完善落实规范发展后市场会更加的美好.一个在人们期望心中更加完美发展较快较好的中国资本市场将会体现.

  

  

篇九: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证券市场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有的长期资本筹集、企业价值评估、资源流动和重组以及风险提示等功能对于一国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事实证明,证券市场功能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其运行环境和运行效率,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和效率的高低与市场监管是密切相连的。针对证券市场本身的发展阶段和特点,适度加强和完善监管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的需要。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对策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一)市场发展日益规范有序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

  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

  (2)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

  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

  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

  (二)证券发行规模逐年扩大,品种结构日趋合理

  目前,我国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已涵盖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认购权证、认沽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产收益计划、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资本市场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促进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开辟了更为多样的直接融资渠道。

  (三)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渐壮大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反映了市场的成熟程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规模有限,通常买卖频率较高,追涨杀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由此可见,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是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199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推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等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

  (四)监管手段的法制化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证券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五)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

  从融资结构看,股市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不均衡,结构不合理。在我国股票市场迅速发展、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企业债券市场却没有得到应用的发展,造成了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不均衡,使资本市场“双轮驱动”(股市与债市)变成了“一个轮子高,一个轮子低”的畸形形态。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出现虽然早于股票市场,但因为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原因,长期以来发展缓慢。最终导致我国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

  二.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一)证券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与监督机制受制于经营管理层我国证券股东普遍存在虚假出资,利用关联贷款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是股

  东选派的董事难以对公司决策权和经理层日常经营活动形成决定性影响,造成股权约束软化。虽然债务时硬约束,但由债务性股东选出的董事无法对债权人实施硬性监督,决策权、投票权、监督权也不得不受公司经理层的左右。

  (二)专业监事机构的监督缺乏可行性和权威性国有证券公司中的监事往往是作为某种行政级别享受待遇,其身份和作用从一开始就偏离其本意,导致由此而组成的监事会的权威性缺乏和不受重视的状况比较严重。有些公司的董事会、经理班子对监事提出的意见,不是回避就是拖延,监事依法要求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审计往往难以实施。(三)证券监督部门对证券公司违规经营监督失察中国证监会对违反经营的证券公司仅进行了通报批评,没有依法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对于这些问题,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或虽然已发现但出于“呵护”及其他策略性考虑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根本解决,客观上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层起到了负面示范作用。

  (四)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类融资行为是券商增加了违规融资通道

  目前的证券结算是一种差额结算,证券公司仅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存放一定的交易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证券公司是否能保证足额交收,次日才可发现。而且证券公司出现透支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没有立即制止其交易行为,证券公司的透支行为在风险暴露前被变相掩盖起来。对这种长时间的巨额透支行为,现行的证券结算制度并未进行及时的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积累和放大。

  三.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监管体系

  现行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确立后,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不再履行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责,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与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四级监管构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不同,现行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实行的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两级监管构架;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证券期货监管工作。实践证明,现行监管体系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有利于国家证券期货政策法规顺利贯彻实施。但现行监管体系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着一些仍待解决的矛盾,最主要的就是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做到有效监管。为了解决监管工作中面临的上述问题,确保监管工作到位,要尽快充实监管力量。特别是有必要在一些证券市场较发达、监管任务较重省份的大区证管办辖内的若干中心城市设立若干直属监管处,每个直属监管处可配备5到8人,其编制列入有关大区证管办的总编制,经费列入有关大区证管办的的经费预算。

  (二)大力推行高新技术,不断创新监管手段

  现代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给证券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给证券监管的理念、技术和内容带来了深刻的变革。监管部门应当努力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监管效率。

  可以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信息资源网络和信息发布系统,统一规范证券市场信息资源网络和信息发布系统,统一规范证券市场行情及各类信息的信息源,提高信息质量,方便监管现阶段要进一步发挥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功能,改进服务,扩大其在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可以考虑在网站上设立“执法投诉中心”,是该网站逐步成为沟通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联系的纽带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场所。要在尽快完善证监系统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抓紧建立一个以高新电脑技术和统计科学为依托,证监会、证券(期货)交易所为主体,地方派出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上市公司等共同参与的电子信息监管系统。该系统可分为三个板块:综合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多元预警系统,综合评价系统

  (三)明确有关各方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在充分发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导作用的同时,逐步增加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权限,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作用。要创造条件逐步把股票发行的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加大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发行的监管职责;要强化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要适当扩大交易所对市场运行与异常波动的实时监控权和调查权;要加强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交易所对会员公司的常规审查和定期抽查制度,及时预警会员公司风险隐患,督促会员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教育,健全公众监管机制

  开展投资者教育,健全公众监管机制是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一项治本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业协会都应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从事投资者教育,并制定近期目标和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理的投资者教育分工体系。抓紧建立健全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完善公共监督机制。考虑到在一个较短时间内修订、完善《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难度较大,当前可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有关司法解释,着重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的立法依据、管辖级别、归责原则、诉讼时效、因果关系、举证责任、损失计算、偿付方式等具体问题。尽快建立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为权益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中小投资者通过司法诉讼对各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并请求民事赔偿。通过建立健全民

  事诉讼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投资者的监督作用,营造证券市场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从制度上约束发行主体、中介机构甚至监管机构的行为。

  结语: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在相当的程度上仍然是一个“政策市”,其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的不成熟和不规范。在证券市场重要性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特别是改进证券市场监管,是保证今后证券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理论和实践上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1}黄运成等《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实践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1年版{2}李嵘《我国证券公司治理机制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3}何湘:《股票公开发行的监管合约选择——交易费用视角下中国股票公

  开发行审核制度的变迁》,《公共管理学报》2016年第三期韩石磊,1980年11月8日出生,男,2005年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美视电影

  学院,籍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现居北京。在职研究生专业是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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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的成熟和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展中出现了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证券市场成熟的各项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以市场导向、监管评估、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我们在推动证券市场发展的同时也要积极推进利率汇率机制改革,加大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不断完善整个金融体制.

  【关键词】证券市场;问题;对策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经过了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虽然积极吸取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但是由于过快的发展速度使得我们的证券市场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全面完善和功能发挥。在当前国际金融环境变化和我国金融改革推进体系下,我们要进一步积极探索解决我国证券市场问题的对策,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一)证券市场规模过小,证券产品种类不足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规模还是非常小的,这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发展速度较为迅速,但是从整体上还不够成熟,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股票市场的规模,在我国股票市场的市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远低于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80%的规模.对于目前的金融衍生产品种类也不能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在大多数发达市场和国际新兴市场的股票市场,存在股票和债券的现货交易、股指期货期权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交易,相比之下,我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的股票市场除股票外,期限在5年以上的金融衍生产品几乎没有,同时,期限在1~5年内的的金融衍生产品在交易的时候又受到各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健全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是证券市场交易的基础,同时也是建立高效、公平、公正的有序市场的根本出发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系统相对来说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的支持,造成了维护公平权益运作的难度,阻碍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公开化,也将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收益,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交易信心,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热情,使投资者面临巨大的市场交易风险,从证券机构来看,一些企业缺乏外部约束,也面临国际化程度较低的问题,上市公司则由于内部结构的缺陷,经常出现投机自己公司股票的情况,操纵股票价格,不能有效的保护股东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也缺乏有效的协调.(三)部分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作为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上市公司来说,股票上市交易主要目的应该是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来筹措资金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同时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也可以分享上市公司业绩带来的现金红利,共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成果,这应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但是目前我们的部分上市公司运作水平缺乏规范性,水平也相对较低,法人治理结构相对不够健全,部分上市公司法制意识、诚信观念相对薄弱,容易出现联合部分中介机构弄虚作假,通过内幕交易来操作股票市场价格,特别是近些年我国资本市场复杂变化的背景下,这种问题尤为突出。(四)证券市场投资者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虽然投资者的数量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巨大,已经突破了1亿,但是投资者的人群、年龄等方面的层次相对较为复杂,在质量上也有其缺点,很多投资者不能正确认识投资与投机的本质区别,不能正视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处于投资和投机失衡的状态,在交易的过程中过于盲目,从众心理较为浓厚,特别是当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能够正视自己的缺陷,往往将责任推卸给监管当局,也偶尔会出现谣言惑众的情况。

  二、改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对策分析(一)加快证券市场立法进度,规范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必须建立在高度信用的基础之上,我国监管当局应该努力建立证券行业的信用制度,信用的维护需要立法的约束,必须建立严密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统一监管标准,增强监管工作的通明度,规范各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让严格的法律法规贯穿证券交易的各个环节,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可靠性,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市场交易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从而实现证券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严惩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惩治通过非正常交易手段获得巨额收益的交易者,在监管交易的同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是我们证券市场完善的最终目标。同时要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证券从业人员是证券市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掌握全面而相对准确的信息,所以要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教育,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岗位准则,让其严格执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其客户的合法权益.(二)以市场为导向,推广市场准入、退市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也必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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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处理市场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要严格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证券市场的完善.在我国的证券市场准入规则来说,更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必须根据我国的国情,以维护社会稳定及证券市场稳定为基础,尽快建立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市等方面的社会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对证券市场的各类交易主体,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及中小投资者等加强风险交易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证券市场的各种风险,适应证券市场的各种变化,进一步严格证券机构的监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及投资保证金等,合理引导国内外的各类资本有序的自由进出资本市场。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当局要下定决心,指令明确,统一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同时也要通过证券市场来平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资源配置。

  (三)加强证券市场风险评估和控制对于证券市场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要全面,从国家、券商、交易客户三个方面来进行规范,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对于国家方面主要是通过运用行政手段制定法律法规,来有效监管证券市场,约束市场可能存在的潜规则,同时可以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比如停牌、休市等手段来约束出现异常的股票;对于券商方面主要是约束券商要注意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业务规模失控风险,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是要挑选合格客户,认真审查客户的资格,特别是从事融券交易的资格,要规范强制执行平仓制度及细化界定风险责任,明确客户平仓通知、平仓时机、平仓执行的具体操作细节;对于从事证券投资的交易者主要是要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要增强风险投资意识,充分认识证券市场交易风险与交易收益的关系,做到既维护了市场合理交易秩序又保护了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完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张言,证券市场自律监管研究,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

  [2]李锋瑞,国内证券监管体制的完善,中外企业家,2013年;

  [3]刘陶,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3

  年。

  

  

篇十一: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国内证券市场的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我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了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回顾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正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证券市场实力规模监管市场制度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1.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较小。就上市公司总市值而言,截至2010年年底,上证所和港交所分别为2.716万亿美元和2.711亿美元,分别位居第六和第七位,头名的纽约泛欧交易所(美国)为13.4万亿美元,高于上证所和港交所总和的两倍;

  2.我国证券市场功能不够完善,融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融资效率低下。我国近几年通过证券市场筹集到的资金平均不超过1000亿,与银行贷款每年增长2万多亿相比,不到5%。而在美英等直接融资的国家,直接融资的比重都超过50%,就是在德国和日本这样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直接融资的比重也在20%到30%。我国长期以来直接融资比重过低,既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不利于调整经济、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也不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3.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单一,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机会不多。证券市场结构单一、不合理是阻碍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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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市场还是单边市场,除股票、基金、部分债券产品及少数权证外,没有更多的产品供投资者选择,证券衍生产品的创新步伐也非常缓慢,能为市场避险及套期保值所需的交易品种如指数期货、期权等才刚刚起步,证券投资业务缺乏必要的对冲工具和机制,使得业务创新缺乏基本的市场支持,从而导致了市场的高度投机性和不稳定性,证券市场年换手率及年振幅为世界证券市场之最,市场的暴涨暴跌严重削弱了其筹投资功能。

  二、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与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证券市场行政化监督导致市场行为扭曲。(2)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加了监管的难度。(3)各自为政的监管体制降低了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

  2.我国证券市场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的主体行为的不规范是证券市场的风险源,其中上市公司的行为是证券市场监管部门风险控制的重点,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风险控制不足又表现在信息披露监管不足.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不能及时发现问题。(2)处罚不力。迄今为止,违反有关规定而欺骗上市,甚至上市后还继续造假欺骗股民的上市公司,已经多次被揭露,但并没有都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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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券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

  1.投资者存在的问题。投资者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我国证券市场上90%的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在质量上出于绝对劣势。他们对证券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和风险没有正确的理性认识。2.筹资者存在的问题(1)信息披露不规范,从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业绩报表都存在水分。(2)上市公司炒作股票,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误导了投资者,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3)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重组、恶意重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投资者不是为了盘活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效率,而是为了操作股价才进行的重组.利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方法来获取巨额股票差价收益。3.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1)规模偏小,实力有限。衡量证券公司规模与实力大小主要看两个指标:一是资本规模;二是资产规模,规模偏小、实力有限已成为我国证券公司发展所面临的首要“瓶颈”。(2)业务拓展不足。业务品种单一,业务差别不大,业务国际化程度不高。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业务。活动限制在国内市场,但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涉足国际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多,业务也还仅限于B股的发行承销业务量微不足道,不到公司总业务量的5%。(3)风险控制薄弱。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不仅具有发达国家证券公司所面临的一般风险,而且还面临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制度缺陷等因素而引发的特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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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本品种类资本品种类不足,衍生工具缺位。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金融产品种类非常的少,而且都是一些基本的产品。以美国为例,美国证券市场上交易品种丰富,仅就债券而言,就有市政债券、政府债券、抵押担保债券、资产担保债券、公司债券等30多种;还有证券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股价指数期权等期货交易品种;近年来又涌现出以浮动利率为代表的诸多券种,从而满足了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要,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交易品种结构。而目前我国证券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股票、国债和基金三种,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模小,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如国债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股指期权还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既无法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也无法满足国内企业多层次发展的大量融资需求。

  三、对于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提高监管水平和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1.建立健全统一的监管体系,保障市场运行有条不紊。从世界发达国家股票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股票市场健康运行的保证。在我国,到目前为止,对股市的监督、管理还十分薄弱,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理体系松散,政出多门,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统一的监管体系;对股市监管法规不健全、不统一;对股市的管理政策朝令夕改,令投资者无所适从。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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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的恶性爆发,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持市场正常的运转秩序,我认为我国的监管体系应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自律性的机构。如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中介机构对证券发行上市进行审核、评定、把关,充分发挥其民间“经济警察”的作用;赋予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机构一定管理职责,加强对上市公司、交易所会员及交易过程的监督管理。第二层次是政府机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是从立法、规划、监管的角度,对我国证券业实施集中、统一的管理,以保证全国市场的一体性和公开、公平和公正。总之,要在加强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监督管理的同时,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建立起从政府主管机构到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和中介机构,分层次、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我相信,随着自律性、社会型监督机构的完善和行政监管的强化,一个由证券及投资机构的内部监管、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外部的行政法律监管组成的多层次的市场监控体系将逐步建立。2.健全完善退市机制

  对于规范化的证券市场来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证券市场中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上市公司总体质量,维持市场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必要措施。建立和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规范高效运行、稳健发展的保证,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营运质量和经营效率,改善证券市场主体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投资者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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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风险意识,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3.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大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的处

  罚力度和效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频率和范围,加大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的处罚力度和效率,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公平的交易环境。

  (二)对于市场各主体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

  1.培育机构投资者,改善投资者结构。投资者结构不合理也是中国股市存在的严重问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投资者,一方面是短期投机者众多,只有极少数长期投资者;另一方面是分散的个人投资者众多,缺少机构投资者。由于散户投资者的比重太大,加上受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限制,容易盲目跟风,助长股市暴涨暴跌。基于这样一种状况,为了使我国股市平衡、正常、健康地发展,我认为必须着力调整股市投资者结构,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也就是各种类型的基金,以形成一股强大的投资力量;与之同时,还要规范已经设立的基金。这样,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力量的增大,股市投机者和少数操纵市场者的力量将会逐渐削弱,股市也会逐渐步入一个正常、有序的轨道。我国投资基金自1987年发展以来,基金数目现已达70多个,在沪、深两个交易所及各地证券交易中心上市的基金50多个,但从其规模来看还很小,上市基金总值占股票流通市值的比重也还微不足道。这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要求相比,无疑还有很大距离。针对这种情况,中国证监会已经明确,今后发展机构投资者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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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是发展投资基金,在对现有投资基金进行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基金法规,积极地推进投资基金的试点。

  2.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就是市场上的“商品”,其素质、质量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股市的效率,可以说,上市公司的优质和规范化运作是保证股市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尽管从总体情况看,我国的上市公司都是经过各地严经过各地严格筛选的经济效益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发展速度较快的优质企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忽视自身经营机制的转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这些应该都是人所共知的,不必多说。基于此,我们要做的工作,一方面是严把发行上市审批标准,坚决不允许效益差的公司通过各种关系在交易所上市,同时对不具备条件的公司,要进行清理整顿。另一方面,要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和证券法规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现有的上市公司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市场需求变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加强自我约束,要对广大股东负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以良好的经营业绩给股东以满意的回报;再一方面,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内部组织结构的分工等方面,都要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唯有此,上市公司才能真正成为高质量、规范化、有竞争能力并符合国际化要求的现代企业。

  3.多管齐下增强证券公司的实力和规模。一是继续进行增资扩股,积极谋求上市融资;二是运用并购重组手段扩大证券公司规模;三是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并满足其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扩充其附属资本金;四是完善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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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回购和股票质押贷款等融资集道;五是考虑允许商业银行对经营业绩好、资信度高的证券公司提供包销证券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少量长期贷款,也可考虑证券公司通过设立基金、发行商业票据等来获得资金。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股票市场的运行是在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明确市场参与者的权利和责任,来保证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防止市场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从目前来看,股票市场法规体系的建设和执法应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妥善解决好改革试点与立法的关系,对已经成熟的政策要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二是要着手全国法规的统一,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和改地进程的差异,在立法和执法上出现了全国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同时并存、有的甚至不一致现象,不利于市场的统一,因此,在法规制定和实施上,要强调统一性;三是注意法规的系统化,在制订新的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到与原来法规的配套与衔接,避免对市场产生大的冲击;四是要按照系统化的思路,对法规作进一步的细化,使法规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对一些根本性法规,要尽快推出实施细则;五是要尽快赋予监管部门执法权力。

  (四)扩大市场容量加快产品创新

  发展以市场为主导的完善市场结构,扩大市场容量加快产品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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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和拓展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的完整市场。拓展债券产品结构,加快债券的创新步伐。开放衍生市场,逐步推出衍生产品,拓展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空间。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发展壮大主板市场,形成有全国性的、集中的场内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构成的完整的证券市场结构体系。加快完善市场主体的治理结构和自律机制。

  四、前景展望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新兴市场,尽管目前还不是很完善,但是其在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具有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极好的发展前景,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必须在总结参考国内外发展经验及教训的同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坚定地走自己的发展道路。

  考参文献

  [1]周道许;金融监管体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5[2]杨青;论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结构[J].河北学刊,2006.26[3]张华东;宏观经济因素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影响[J].改革与开放,2008.6[4]郑思权;中国证券市场现状及问题分析[J].经济师,2006.4[5]袁旭峰;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政策建议[J].改革与战略,2003.8[6]杨永慧;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问题分析[J].湖北财税,

  sevralgoupnmb,thwi±=cyxfz.P-2~3dqFG

  2005.12[7]王辉;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发展趋势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7.7[8]谢百三;证券市场的国际比较[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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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中国股票市场必须继续发展政府利用股票市场化解危机因素是必要的可行的但是必须有大力度的政策支持股票市场保护中小股民比如将国有股以净资产上市而不是以市场价格上市将收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再入市宣布法人股不再上市由上市公司自己拍卖征收股票所得税以建立平准基金调节股票市场都应该尽快进行

  我国的证券市场从1981年创建到现在,经历了10年的风风雨雨,经受了诸多冲击的考验,过去的十年中,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今天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证券市场为中国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十年间,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实践中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也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开辟了直接融资渠道,证券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证券市场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在冲破重重阻力和障碍中建立起来的,它的产生是我国改革的一项巨大成果。但中国的证券市场也是一个只有10年历史的新兴市场,由于经验和能力方面的原因,这个新兴的市场还存在着很多不尽规范和成熟的地方,投资者信心还不够稳固。它还很不成熟,还有着计划经济的痕迹。最近发生的中科创业、亿安科技的事件暴露了一些问题,而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确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一、上市公司总体质量有待提高。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其质量如何,对证券市场影响很大。证券市场作为一个资本市场,首先应对资本这一特殊资源的配置应起到基础的作用,应引导资金向那些有前景、有效益、有生命力的企业流动。可悲的是这些有前途市公司被拒于证券市场的大门之外,而相反的一些效益差,社会道德差的公司不仅靠欺骗上市了,而且还受到方方面面的保护,最后形成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两大败笔:1、壳资源的形成。2、大量的资金流向效

  益极差的ST企业。这两大败笔极大的伤害了股民的投资热情,最后国家的资本以大机构为媒介,在股市上掏来掏去,真正的闲散资金根本没有进来为国家的经济作贡献。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不困难:1、证监换上有鉴别能力的工作人员2、骗子企业(包括出假报表的)立即清算,退出股市。3、严格控制送、配股权,只有那些国家扶植的高新、重点企业才能送配。4、回报以现金的方式,每年给股东发红利,资不抵债的立即退出市场。二、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中,同样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此外,证券公司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资产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诚信责任不足等问题,也使其未能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三、一级市场高溢价发行,二级市场违规问题较多。这与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有关,使上市公司较易被庄家所左右。同时由于监管力量、监管水平等方面的原因,监管工作有不到位的情况。拿二级市场来看,投机成了市场的主旋律,绩优股名落孙山、绩差股鸡犬升天的现象比比皆是。高溢价等于多圈钱,得利最大的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上市公司,其次是专门打新股的大户资金。即使在股市最低蘼时,大户资金在一级市场也有10-15%的收益。2000年大牛市,一级市场申购收益率高达20.67%。解决的方法是:改变一级市场发行方式,降低溢价率。法人股不再上市,改为由上市公司自行公开拍卖。国有股按照净资产,给所有购买了这种股票的股民低价配售。配售国有股票的收入,政府

  一律不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改为社会所有制的社会保障基金,待股市低迷时进入股市,尽快完善股票市场规则,规定不宜太紧,以免妨碍股市活力。规定必须可行,绝对不规定那些在技朮上无法执行的东西。坚决打击庄家恶意操纵,坚决清查和处理庄家,政府应将研究重点,政策重心,切实放到保护中小股民利益方面来。防止庄家勾结部分上市公司,媒体,股评家,经济学家,掌握上市公司的信息发布权,制造谣言和舆论,进行炒作。四、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原因主要是办案力量不足、手段不够,同时存在着一些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要增加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增强查处力度,排除人为干扰。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全面健全法制和民主。五、行政干预容易造成腐败。从上市公司的审批,原始股票的发放,一级市场的审购,内幕消息的透露,有关权力部门甚至证券监管机构的清廉问题,都应该进行清查。政府不应该干预过多最基本的理由就是:在信息不对称,特别是保不住密时,政府每一次干预都被大户先知道,先逃,先抄底,或涨或跌,中小股民总是赚得少,亏得多。六、大力发展和规范期货市场,期货市场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期货市场流动性较弱、交易不足、投资者信心不足等问题,导致期货公司大量亏损,不符合国民经济发展对期货市场的要求进一步发展股票市场和金融创新。期货市场急需发展和规范,其实发展指数期货,使股民在股票市场下跌时也有赚钱机会,就有利于降低

  市盈率,扩大成交量,不一定要使用行政命令。中国股票市场必须继续发展政府利用股票市场化解危机因素是必要的,可行的,但是必须有大力度的政策支持股票市场,保护中小股民,比如将国有股以净资产上市而不是以市场价格上市,将收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再入市,宣布法人股不再上市由上市公司自己拍卖,征收股票所得税以建立平准基金调节股票市场,都应该尽快进行。证券市场能否兴旺将取决四个方面:第一,宏观经济继续向好,支持股票市场的走强;第二,上市公司总体盈利持续上升;第三,入市资金充裕,有更多的潜在投资者愿意成为现实的投资者,积极入市;第四,证券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是有效的、及时的。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时候,我们应当各负其责:1、广大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输赢自己承担。机构大户非法融资自己要受到债台高筑和法律的惩罚。2、上市公司对股东负责。3、证监会对市场负责,作到及时公开的监管,不要年初的事等到年尾来查,不要连一般人都看出来的问题视而不见(如京天龙,郑白文的连续涨停),上市公司审查不利(如红光)等等。必要时应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道歉,应建立证监会的监督机制,每月或每季度公开和新闻界甚至和投资者对话。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积极采取响应的措施,早日解决问题,是广大老百姓的愿望。中国经济发展需要证券,中国的国企需要证券,富裕起来的中国百姓也需要证券市场给他们投资的

  机会。我们相信,中国证券市场将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篇十三: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资产证券化是目前世界上一种比较先进的融资模式。我国资产证券化处在初步阶段,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无法忽视的主要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健全,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作用问题对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包括贷款或其它债务工具)进行一系列的组合,使其能产生稳定而可预期的现金流收益,再配以相应的信用增级,将其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具体来说,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把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再由特殊目的载体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收回购买资金的一个技术和过程。

  一、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作用

  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金融资产有利。在传统信用模式下,资金一经贷出,除非借贷人还款,要想使贷款转化为资金很难,尤其是对大量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于期限一般都比较长,流动性风险就更加突出,更加需要提高流动性。而一旦通过实施证券化举措,可以通过参加资本市场来增加资金总容量,有利于延长可用资金的到期日,缓解原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的压力。因此,资产支持证券对于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资产证券化也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近年来我国的储蓄量逐年增长,这种负债所形成的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对银行具有资本充足率、筹资成本等各方面的压力。过去依靠股票市场分流部分储蓄资金,但只能起到部分

  分流这些资金的作用。资产证券化可使银行金融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扩张的措施,显然有助于分流传统储蓄资金,同时又在缓解资本充足压力,降低筹资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资产证券化已是商业银行竞争中必须面对的又一个值得重视和探索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证券化法律不健全,存在法律风险。资产证券化中交易结构的严谨性、有效性要由相关的法律予以保障,虽然法律函件及意见书原本是为了消除外部的风险因素,但资产证券化中市场主体较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还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资产证券化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与金融实际相结合缺乏经验,有关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建设都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设立SPV与现行《公司法》、《破产法》和《民法通则》等也存在很多的冲突。SPV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法律实体,其经营范围狭小,仅限于证券化业务,人员很少,甚至为了避税经常根据项目的不同和更变经营场所,在现有的《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中寻求法律依据是比较困难的。

  (二)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体系不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各个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的专业化水平高低和信誉程度影响着证券化产品被投资者认同的程度。《试点办法》规定资产支持证券须进行强制评级(私募发行可以豁免),但是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不大,彼此间的评级标准不一,其权威性存在较大质疑,投资者难以依此作为投资依据。《试点办法》规定了多种信用增级方式,但我国的信用增级机构还很不成熟,离专业的金融担保还有很大一段差距。

  (三)财务税收等制度尚不明晰。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必然要考虑其会计确认方法,这也是资产证券化成功实施的保障。对于资产证券化交易

  过程中的会计处理,肯定不同于一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当广泛,尽管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制度正在改革,但现有的会计处理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另外,税收也是影响资产证券化能否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能否带来更多利益是判断某一产品或制度好坏的重要标准,而税收则直接关系到利润分配,故资产证券化必然会涉及到税收问题,即怎样使资产证券化交易合理避税才能有利于资产证券化的开展,以及国家税务部门坚持税收中性化原则。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1)资产证券化融资收益是否征收所得税;(2)资产转让是否征收营业税和印花税;(3)是否征收预提税。

  (四)缺乏熟悉资产证券化的高级专业人才。资产证券化涉及诸多领域,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程序复杂的融资工具,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评估、财务、税务、法律等各个专业。资产证券化的开展迫切需要可以熟练操作并实施有效监管的高级专业人才。但是,目前人们对资产证券化理论认识的制约和实际操作水平的限制,导致我国资产证券化水平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

  三、改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中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资产证券化监管,控制风险。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对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贷款服务机构等实行资本充足率、业务流程和各高层管理人员等各方面的全面监控。其次,要加强内部控制,资产证券化各操作部门要识别、评估本部门的操作风险,建立持续有效的风险监测、控制及报告程序。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和信息披露尚无法适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以需要专门对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作出特殊规范。因为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重点是要求发行人披露资产的组成情况及替代资产的条件、发起人转移资产后保留权益

  的情况、证券化结构的特征、所有证券化参与方的情况、证券化所获得的信用增级、流动性等,所以,对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要实行包括发行时的披露以及发行后的定期持续披露分别进行和分别规范。

  (二)完善信用评级制度。金融投资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性,使得投资者需要一种公正通用的信用评级系统。证券的信用等级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为此,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及其运作。做到公开透明为原则,在对其评级过程中,基础数据、评级方法、组合资产都应做到公开透明。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资质而言,首先必须要经过我国主管机关的认可,可以选择设立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机构,也可以选择国际上运作专业资质较高的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过程中,加强交流合作。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人员素质而言,我们要注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注意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学习先进的信用评级技术,强化职业能力水平。

  (四)培育良好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相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具有更成熟的投资理念、更充分的市场信息和更完备的分析技术,因而更能理解、接受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且机构的资金庞大,有能力承受和分散通过资产证券化重组债务可能导致的巨额损失。同时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满足许多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宗旨,特别是一些对资产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来说,资产支持证券更是一种理想的投资品。因此,为了促进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政府应在强化监管的条件下,在法律上适当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要求,逐步允许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保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和培养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投资主体。

  (五)加强信息披露。虽然银监会和证监会制定了专门披露规则,区分不同部门的职责,要求受托人对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负责,但是目前尚无完整的系统的证券化专项计划信息披露制度。那么建设一个标准化、具体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就尤为重要。这包括两个主要部分:首先是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对于不同的参与主体,这个规范应该是一致的、标准的,才有利于信息的交流;第二就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监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应该发挥作用,比如建立统一的、共享的网络平台来集中信息,使信息的享有权实现平等。

  总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看到这些问题,并针对问题通过相应的对策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改善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通过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信用评级制度的完善,以及其他因素的改善,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现将是必然的。

  

  

篇十四: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从中国证券市场建立至今,风雨飘荡的走过近30余年,在这期间,我国证券市场获得极大的进步,逐步建立起包括骨片,债券,外汇及多种金融衍生品等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金融市场现存的缺陷也比较显著,市场体制不完善,股权结构特殊,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承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证券市场监管不力等尚不成熟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立足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结合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对其原因尽享了研究,并总结了中国证券市场现状的解决方案并推动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相应策略。关键词:证券市场,资本,产业结构,市场监管,创新

  Abstract

  SinceChina'sreformandopeningup,China'ssustainedandrapideconomicgrowth,providesagoodenvironmentforthedevelopmentofthesecuritiesindustry.SinceChina'ssecuritiesmarketestablished,windandraindriftingthroughnearly30years,duringthisperiod,ourcountrysecuritiesmarkethashadtremendousprogress,graduallysetupincludingbone,bonds,foreignexchangeandavarietyoffinancialderivativessuchasrelativelycompletefinancialmarketstructures.Butbecausestartedlate,comparedwiththedevelopedcountries,thefinancialmarketexistingdefectsismoresignificant,imperfectmarketsystem,thespecialequitystructure,giveprioritytowithretailinvestors,riskabilityisrelativelyweak,securitiesmarketisstillimmatureproblemsuchaspoorregulationneedtobeaddressed.BasedonChinasecuritiesmarketdevelopmentpresentsituation,combiningthedevelopmentofstockmarket,enjoythestudythereason,andsummarizesthepresentsituationofChina'ssecuritiesmarketsolutionsandstrategiestopromotethedevelopmentofourcountrysecuritiesmarketinthefuture.

  Keywords:securitiesmarket,capitalmarket,regulation,industrialstructure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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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摘要.............................................................IAbstract..........................................................I目录..............................................................II一、引言...........................................................1二、我国证券市场现状...............................................1

  2.1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12.2我国证券机构发展概况.........................................2

  三、市场存在的问题................................................33.1证券规模过小................................................33.2资本品种类不足..............................................43.3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53.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不透明............................63.5市场监督力度不够............................................6

  四、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措施.........................................64.1市场导向....................................................64.2加强市场监管................................................74.3风险控......................................................8

  4.4加快立法进度,规范证券市场..............................9

  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趋势..........................................95.1制度创新全面推进...........................................105.2产品创新将系列化...........................................105.3市场机构创新发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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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5.4证券市场国际化............................................11结论..............................................................11参考文献...........................................................1致谢...............................................................2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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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核心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信息安全保障和基金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等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纳入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独立出具各类文件,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进一步提高市场诚信水平,证监会将切实督促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不断完善诚实守信的制度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业务的管理体制。

  2.2我国证券机构发展概况

  1981年,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我国最早的证券市场式国债市场,国库券的发行标志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一历史性突破。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5月,《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1993年7月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10月18日,创业板市场规则(修订意见稿)上网披露。2004年5月,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主板市场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0月23日,我国首批上市的28家程爷办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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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短短30年的时间就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达到的规模,汲取了西方国家发展的成功经验,才使得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但是由于过于注重速度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1证券规模过小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是从整体规模来看,仍然有很大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显得很不成熟,以股票市场为例,全世界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平均比例为8%左右,发达国家如英、美均在20%以上。此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世界平均30%左右,美、英、日等国家均在80%以上,而我国仅仅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市值,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很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间有着很大的差距,但也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有着很大的潜力可以开发。下图为2006年的中国证券公司与其他国家间的比较。

  1

  3.2资本品种类不足

  资本品种类、金融衍生工具无法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也无法满足我国国内企业多层次发展的大量融资需求。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种类繁多,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资本品种类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货.期权,认证股权等投资品种类,甚至美国国家出现欠条的金融衍生品,这类金融衍生工具有超过现货市场的势头。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的集资形式也很多样化,在票据,债券,存款证三种形式的基础上,出现了变息工具,浮息工具,信用卡应收债权等多种形式,目前香港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衍生工具以增达129种,而我国大陆的证券市场除股票外,6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至5年的资本品种类又受到了种种限制,不流通股占的比例也远远比发达国家大得多,这极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大部分成熟市场和一些新兴市场上,交易所除进行股票、债券的现货交易外,还有股指期权、期货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进行交易。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等结构性产品十分普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增长迅速,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房地产信托基金产品(REITs)也非常发达。相对来说,中国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则过少(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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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3.3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跟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是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不够公开的情况,证监会最近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华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近期竟然能发现八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在我国绝对不仅仅只有这八家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从中就可以看出很严峻的问题。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得保障与实现制度不健全,使得投资者投资时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证券

  3

  法规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导致一些证券交易的环节无法可依,加上对已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3.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不透明

  从相关市场信号、各方面数据、相关新闻来看,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了勤上光电(002638,股吧)、隆基股份(601012,股吧)、华塑股份、青鸟华光(600076,股吧)、海联讯(300277,股吧)、承德大路、西藏天路(600326,股吧)、宏磊股份(002647,股吧)8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这8家公司已被正式立案调查。在新股IPO环节中,上市时优良的业绩与一季度、半年报业绩数据完全大变样,有的公司还出现上市时每股盈余一元多,上市后季报、年报就亏损的情况。这些都可能显示出在IPO上市审报环节,财务报表造假的可能。从信息披露环节来看可以说仍然具有较大的努力来完善。

  3.5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还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的目标,依据相关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只会对股票、期货市场进行监管,而对债券市场没有实际的监管权力,债券市场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进行监管,从而导致了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方面存在多头管理的格局,各个部门相互自检的协调作用比较差,所以目前很多问题只靠监管会很难胜任,,而我国各监管部门之间不协调,职能层次不明晰,没有一套严密有效的措施确保其履行职能,并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事发后才会严厉制裁的情况,降低了监管的效率。而且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潜规则也是我国市场有效监管的重大阻力。

  四、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措施

  当前国内国际经济的发展的形式都对我国金融的深化改革提出了比以往更加迫切的要求,而我国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条件也更加成熟。第八届证券市场年会(CMAC)中主要总结为五句话:市场导向、加强监管、规范经营、控制风险、渐进改革。在这样的原则下,加速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快利率汇率机制的改革,加大民间资本的参与,加速金融体制的完善,这方面大有可为。

  4.1市场导向

  我国金融市场改革面对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国内各种复杂的矛盾中,始终如一的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这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首要原则、核心原则,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

  4.1.1入准市场化

  在机构准入方面,中国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政策,而是要选择“小而不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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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的问题,因为监管部门要承担维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对我国小机构的准入采取了过于谨慎、阻碍发展的态度。未来十年中国必须尽快建立市场退出社会风险防范机制。除了建立存款保险、投资保障金、进一步严格机构审慎监管措施外,必须要加强对存款者、投资者的教育,使其对于风险有深刻的认识,从而使整个社会适应市场风险。此后,应全面的梳理和修改相关制度,使得国内民营资本自由进入各类金融结构中。

  4.1.2完善金融市场

  市场统一之后才能提高效率。解决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债券市场多头管理,市场分割等问题,不应该存在任何争议,能否统一取决于金融市场最高决策者的绝断,关键是需要重要政府下决心、指令明确,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市场。

  4.1.3金融监管与监管协调

  中国国土辽阔,要切实在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同时,促进不同地区经济,特别是落后地区、瓶颈行业的发展。

  我国目前金童监管协调的完善不在于成立由过高职位领导做主的机构,而是在于要以法律法规,明确需要协调什么,健全的协调机制又是什么。如果仍然选择维持现在的组织架构,则应该明确包括文件会签的实现,部门其他人不同意见的表达方式,最后协助最高决策者做出最终决定。

  4.2加强市场监管

  4.2.1完善政府监管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于迅速,其中存在许多问题还没有嫁接,所以我国的证券市场上需要一定的政府力量来干预。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政府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主导作用。我国证券市场处于一个新型加专柜的阶段,政策的影响在相当时期内是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逆转的最大因素。新《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权、询问权、查封冻结权等重大权力,丰富了监管者的执法手段,增强了对于伟法行为查处的力度。我国政府应该努力建立证券行业的信用制度、统一监管标准、严格执法、科学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健全证券民事诉讼,充分发挥出证券监管不猛应该有的审查监督管理作用,增强监管工作的通明度,自觉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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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发挥证券业自律性监管组织的作用

  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规模与运作水平不同,证券市场参与者众多,对于证券监管机构来说,工作艰巨,仅仅靠一个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难以实现监管的在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辅助作用,以提高市场管理效率。

  4.2.3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证券公司是一类特殊的金融实体,其掌握的信息比普通投资者全面和准确。证券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是道德风险在证券领域从业人员中的具体体现,证券从业人员若是违反金融行业职业道德和金融行业内部管理制度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证券从业人员应假加强自身道德规范,始终如一的体现出高尚的职业道德,永远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天职。

  4.3风险控制

  对于风险控制我认为应该具体从三个主体方面来规范、控制风险:一是国家方面,而是券商方面,三是交易客户方面。

  4.3.1国家方面

  国家方面主要是通过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法律法规的制定,二是行政手段的运用。一方面要是制度约束成为市场运行的潜在规则,不容更改。另一刚面要适时运用行政手段,类似“停牌”、“休市”要实施再融资证券交易当中,当个股出现异常时,要对其进行预警甚至管制,甚至限制其禁止开展信用交易。

  4.3.2券商方面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对风险方面给了较多的提示,券商应该注意客户信用风险、业务规模失控风险等。这里着重分析两个关于券商规避风险的重点。

  (1)合格客户的挑选。证券公司往往为了广泛的开展业务,赚取佣金和交易的手续费等,往往疏于对客户是否合格的审查。必要时考察客户的不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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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记录、是否是职业客户、客户资金量(规模)、资金性质(公、私款)、近期交易业绩等方面,确定客户是否有资格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2)强制执行平仓制度的规范及风险责任承担的界定。我认为券商应与客户签订协议书,把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界定清晰,将风险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平仓通知、平仓范围仓时机等具体操作细节。

  4.3.3客户方面

  (1)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证券行业是一个充满风险与利益的行业,无论是机构还是散户,大部分都是投机者,而不是投资者,所以更应该加强其对于股市风险的认识。券商应与客户签订协议书,把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界定清晰,并将风险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平仓通知、平仓范围仓时机等具体操作细节。

  (2)券商应与客户签订协议书,把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界定清晰,并将风险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平仓通知、平仓范围仓时机等具体操作细节。

  4.4加快立法进度,规范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信用化的市场,只有建立起严密的法律体系,各个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才能保证交易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证券市场的交易风险,才能使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应该尽快完善《证券法》及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使得证券活动的各环节有法可依,减少通过不良手段获得非法利润的漏洞。同时,要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对于在证券交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活动,一定要严格查处,对于那些对国家政策法规无视,从事严重违法活动获得巨额利润的当事人要给以痛击,法制化、规范化才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最终方向。

  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正处于剧烈的变革时期,产品创新速度加快,投资理念的转型,监管手段的改变,行业竞争加剧,尤其是外资券商和境外投资基金的进入都将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转型。前年以来证券市场的走势使得投资者纠结不已,新的政策、新的金融衍生品、新的投资机会、新的机构投资者、新的价值评估体系使得传统的投资思路分析方法在变换莫测的市场面前黯然失色,证券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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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机制和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我国证券市场不断摸索、不断创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

  场也不断壮大,创新的步伐也越来越快,跟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间的差距也不断缩小。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证券市场创新由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等共同推进并形成良性互动的产业创新态势。

  5.1制度创新全面推进

  针对目前新股发行体制所存在的问题,郭树清说过,改革方案需要从整体考虑,实施则会分步推进,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改革的中心任务是使新股家价格真实的反映出公司的价值,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一是从避免过度投机,做好投资者教育学习和风险提示工作,逐步建立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同时对于幕后操作,过度炒作股票导致盲目跟风的现象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遏制。二是健全股市内在机制,要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打好市场机制良好运行的基础,促使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主体在其位谋其政。三则是要推动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新股市场,引导长期资金在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四是在发行监管上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提高透明度,信息公开化,加大卖方跟承销商的责任,使其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不要随便对股票定价,同时要提高股票的流通性,加强对定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严格落实各方参与者的责任,对于涉嫌共谋和股票操纵的行为及时给与严厉惩处。从长期来看,还是以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为核心,加大引入机构投资的力度。

  5.2产品创新将系列化

  至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的产品种类仍然很单一,缺乏有效的风险避免工具。但是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地发展,市场产品将多样化,如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证券及金融衍生品市场将会得到极大发展,这些产品即是金融深化的产物,反过来它们又推动金融深化改革。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债券市场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展望未来,国民经济将获得更大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也将面临这种大的发展机遇,证券市场将再次实现巨大的跨越。

  随着为我国市场经济体是的逐渐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也逐渐变的市场化。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态势是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增强为主线,加快证券市场神话的进程,完善证券市场的功能。一是要加快证券市场市场化的简称,依靠市场来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要通过加快市场深化的进城来实现。二是要根据市场发展的潜在规律来管理我国市场,主要是减少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丰富融资工具,丰富资本品种类,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趋势是不可你转的,在发展中规范市场,用发展的手段解决面临的问题是证监会领导提出的新的监管思路,因此规范化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趋势。

  5.3市场机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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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支持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特别是在资产管理、固定收益、

  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的创新,提高了证券行业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修订的基金

  业相关的监管制度,极大地拓宽了业务范围、扩大投资标的、优化公司治理、

  规范行业服务,修订《基金法》突进了基金管理公司加快向现代化财富管理机

  构转型。充分发挥了证券市场服务我国国民经济的功能。创新发展是我国证券

  市场缩小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差距的手段之一。

  5.4证券市场国际化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证券市场正逐渐走向国际化,发展速度也是发展中国家罕见的。各种迹象显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已经到来。证券市场国家化是多方面而不是单一的,它产生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我国证券国际化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国际化。现阶段中外合资券商、合资基金等都已将进入前期运作方面QFII目前也在实施中,外资收购合并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已经没有法律制度的阻碍,外企在国内市场也将要实现;二是投资理念由盲目投机转向价值投资,我国大部分主要投资者是以投机为主,而现在股票定价逐渐以长期价值为主,股票换手率下降,蓝筹股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流;三是市场运行受到市场自身规律的制约得到加强,政府政策控制股市的作用减弱,即“政策市”减弱,“机构市”加强,机构投资者将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市场的稳定性日渐增强,现在故事的波动主要是来自机构投资者之间博弈的结果;四则是国内股市与国际股市的联系逐渐增强;五是证券市场监管手段、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为外国基金进入国内市场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了外国券商在中国的业务范围,而国内券商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了中外券商的合作跟交流。证券市场的制度(包括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等)也将逐步实现国际化。

  结论

  证券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证券市场的信息往往提前于实体经济,所以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问题也恰恰反映出一个国家实体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发展证券市场是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关键。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获得巨大的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亟待于解决的问题。要想充分发挥出证券市场的投资功能,完善其融资功能,改善其财务结构功能,必须要不断的深入市场改革,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同时,要实现投资者分担企业经营风险的功能,充分利用资金转移和资源配置跟在配置的作用。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发展,在未来很长一段市场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竞争一定会越来越激烈,而我国证券市场想要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定位与发展成熟的证券市场,发展自我、规范自我、保障投资者权益,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健康的证券市场。实现三公交易,以保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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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市场稳健运行,同时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结构,最终才能行之有效的推动社会全面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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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1]赵海宽.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构想〔A〕.见:励以宁等.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0~124.[2]陈共,周升业,吴晓求.海外证券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3]曹风岐.中国金融:改革、发展与国际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4]]东北证券公司金融与产业研究所课题组.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与风险防范.经济研究参考,2002,8(E-1).[5]陈夏.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国内外文献综述[J].现代商贸工业,2009(10)[6]李勇,陈学文.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10(1).(责任编辑:张秋虹)31第4期冀静我国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及控制[7]周友苏.新证券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267.[8]龚浩成,等.2000:中国金融发展报告.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9]刘云亮.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适格客户及其权益[J].中国证券期货,2009(9).[10]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R],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11]MichaelA.Goldstein.CompetitioninthemarketforNASDAQsecurities.[J].JournalofFinancialMarkets,2007,11(2)[12]YoungShinKim.Timeseriesanalysisforfinancialmarketmeltdowns.[J].JournalofBankingandFinance,20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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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谢

  衷心感谢李明老师对本文的精心指导,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我不仅掌握了论文的有关写作知识,同时深深体会到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更值得我学习。此论文是大学两年学习成果的汇报总结,在此,向大学两年里曾教导和帮助过我的老师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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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另外新证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制定规则的权力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31证券发行监管方面基于当前的证券发行监管体系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对证券发行的监管应首先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将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历史,在此基础上介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关键词]证券监管;券商;自律监管1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发展历史111981—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协同其他部门分散管理这一时期的证券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的发行管理以及证券交易市场管理,并审批股票发行试点。199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市场的日常管理权。但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这种管理方式的成本高且效率低。为此,199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增设了证券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债券管理和股票管理三个处,并代管中国证券协会和全国金融市场报价中心,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证券市场的职能,初步实现了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业管理及证券市场的专门管理。121992—1997年,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首的多头管理1992年10月,国务院撤销了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后,各地也先后成立了证券监管机构,许多地区成立了证券委,并设立了证券管理办公室(证管办)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负责本地区证券市场活动的监管工作。但地方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一直未予明确,这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地方证券监管部门所起的实际重大作用很不相称。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1996年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发出了《关于授权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行使部分监管职责的决定》,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予以明确。1997年中国证监会对这一《决定》作了修改并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证券监管部门的职责。根据上述决定,中国证监会分期分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会城市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证券期货市场行使部分监管职责。131997年至今,中国证监会领导的集中统一监管1997年8月开始,国务院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领导,强化了证券市场监管的集中性和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权力;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顺证券监管体制,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并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职能明显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1998年9月,国务

  院批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组成。2我国证券监管现状分析21证券发行监管方面《证券法》明确规定,我国的证券发行采取核准制的形式。这种核准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第一,证券发行审核效率低,权责不对等;第二,证券监管机构通过实质审核的方式,阻碍了市场机制的生长发育;第三,中介机构的作用未能实现;第四,由于“实质审查”的发行审查制度,使得通过发行审核的公司数量有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难以建立。22证券交易监管方面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内幕交易行为给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1997年实施的新《刑法》对不正当证券交易行为开始运用刑事处罚手段。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和虚假陈述及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并规定了违规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了在《证券法》和《刑法》中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外,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也出台了专门针对不正当证券交易行为的法规文件。如1993年的《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2007年的《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和《内幕交易认定办法》等。2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分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基本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第二个层次为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第三个层次为部门规章,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第四个层次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自律规则,如《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这种法律规范层次与美国的大致相同,但信息披露主体对于信息披露存在着明显的非主动性。对于一些对股价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的披露严重滞后,造成效率缺失。24券商监管方面我国证券商的设立采取的是特许制,证券商的设立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同时,证券监管机构还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把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这种分类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控制,证券公司的分类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市场的法则,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问题。

  25自律监管方面2006年实施的新《证券法》在法律上明确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的地位。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另外,新《证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制定规则的权力,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31证券发行监管方面基于当前的证券发行监管体系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对证券发行的监管应首先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将“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其次,应为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增强市场约束机制,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改革新股发行定价制度,使其更多的由市场决定;最后,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以投资者决策来决定证券市场的资金配置。32证券交易监管方面虽然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在证券交易监管方面进行了多种规定和处罚,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比如立法方面的相对滞后、执法力度的欠缺以及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司法解释缺位等使得对于违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多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因此,政府应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司法处罚力度以抑制证券市场中违规行为的发生。3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由于会计制度、法律制度和证券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缺乏和中介机构执业能力的缺乏,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主体对于信息披露存在着明显的非主动性、选择性、应对性和随意性。而且,对于一些对股价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的披露往往严重滞后,造成效率缺失。除此之外,虚假信息披露时有发生。因此,政府应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追责机制、强化市场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同时改革信息披露形式,鼓励和规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自愿性。34券商监管方面当前对于券商的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证券公司过分注重占有率,造成了行业内的竞争无序,限制了中小券商的发展壮大,且券商经营的同质化严重。因此,政府完善相关制度,利用监管政策合理引导券商进行业务创新,形成多元化的经营格局,增强券商的竞争力、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35自律监管方面

  在现阶段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非但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而且存在很多阻碍其有效发展的障碍:首先,与证监会的职责划分不明,监管权限有限。证券交易所的自治地位虽得到法律一定程度的确认,但同时又有许多制度设计却又在否定或改变法律的有关规定,这样证券交易所的很多职能在很大程度上都要有证监会的授予权,证监会也代替证券交易所行使了一部分自律监管职权。其次,人员任命方式影响自律监管。证券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是从证监会的司局级干部中委派的,期满后再回到证监会,三分之一的非会员理事也是由证监会委派的,这种人员任命方式直接影响了监管的中立性、独立性、公正性、有效性,在制度安排上也无法得到保证。最后,监管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和实际的处罚能力。证券交易所在处罚方面缺乏实际行使的权力,往往是由证监会调查做出最终判决后指令交易所去执行,或者交易所必须在向证监会报告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实施。因此,当前应增强交易所的独立性,减少政府的行政性管理,同时尽量扩大交易所的监管权限、改革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丰富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手段提高其监管的效率。参考文献:[1]陈洁转型时期我国证券法学研究的特点及趋势[J].证券法苑,2013(1).[2]田利辉,张伟,王冠英新股发行:渐进式市场化改革是否可行[J].南开管理评论,2013(2).[3]陈甦,陈洁证券法的功效分析与重构思路[J].环球法律评论,2012(5).[4]向祖荣论证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J].法制与社会,2012(25).[5]杨威我国证券监管措施的行政法规制研究综述[J].黑龙江金融2012(5).[6]杨威我国证券监管措施的行政法规制研究综述[J].传承,2012(10).[7]吴卫军金融检察介入金融监管的实践与探索[J].法学,2012(5).

  

  

篇十六: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等特点。本文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进行阐述,接着进一步分析如今证券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解决的对策,使证券市场更好的为国民经济服务。[关键词]证券市场、经济、现状、问题、对策

  1.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而1997年已达到2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千余家,证券交易所目前以接近20万亿元的总市值,已经成为全球第六大证券交易所。

  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证券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发展速度快,规模不断扩大,品种呈多样化趋势。(2)证券市场的交易体系初具规模。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已经形成集易和分散交易相结合的格局。集易包括沪深辆大交易所和“两网”。分散交易主要是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近300个大中城市的证券营业网点,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以及银行、信用社的证券代办点。(3)证券市场的管理走向规化,法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中,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为。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的机构,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执行机构。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条例不仅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而且对股票的发行、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股票的保管、清算、过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证券行为的调查和处罚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是规我国证券的一部重要法规。(4)证券经营机构

  和中介服务机构迅捷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从事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也不断增加。中介服务机构在企业和证券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一种“保证人”的作用,形成主管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三者之间一种制衡关系,并使证券管理部门从大量日常琐事中解脱出来。中介服务机构的兴起,对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2.我国证券市场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1证券市场规模过小。

  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2资本市场主体缺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

  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2.3市场分割,整体性差。

  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部社会个人股与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2.4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

  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2.5流动性不足。

  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

  

篇十七: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蓓佳来源:《大经贸》2019年第12期

  王蓓佳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100081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与市场经济的成熟,我国也逐渐形成了对应的监管体系。但是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还存在着监管职责混乱、监管方法有待提高、自律作用不大、信息披露制度不合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法制化规范化的制度建设、树立现代化监管理念、加强自律管理建设以及改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制度问题监管对策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证券的发展步入正轨,但这一过程中伴随着众多的伴生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便是秩序混乱以及各种违法行为的频发,所以这一问题急需重点关注并加以解决。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

  证券市场容易滋生各类非法牟利行为。一旦市场无法履行监管责任,被不法分子利用漏洞使用手中职务进行牟利,不仅会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破坏市场秩序。此外若监管不到位,不能及时处理产生的问题解决矛盾,相关企业无法正常展开金融证券业务,无法提供正确有效的投资信息,将会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的传递机制还会减弱证券市场运作机制的有效化,破坏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可能引发全面性或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因此,做好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三、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下面临的问题

  (一)监管职责混乱

  多头监管的监管体系不合理,监督部门不能解决问题,同时由于市场的多样性及复杂性,监管部门不能全面了解当下信息,提出的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及时性,金融市场运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或解决过程冗杂混乱。

  目前,《证券法》已经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搭建了框架。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但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与证监会存在着矛盾冲突的问题,容易对市场的秩序造成冲击,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不便。

  (二)监管方法有待提高

  虽然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已经初具轮廓,但随着我经济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的缺陷。同时我国在证券监管中常使用照搬指令式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僵化落后,办事流程冗杂,办事效率低下。

  (三)自律监管作用不大

  证券自律组织的作用是弥补政府监管中存在的疏漏,监管成本较低。但是目前,我国自律管理组织众多,但是监管作用却不大,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各个证券自律组织之间存在竞争

  关系,协调自律的体制并未建立;第二,自律监管以及政府监管权责关系不明确。所以,我国的证券自律组织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很难发挥设想的功能,更多的管理功能还是依托政府建立的监管机制。

  (四)信息披露制度不够规范

  这直接导致了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性,信息质量差,透明性差等问题。规范合理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也是成熟的证券市场所必备的元素。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时效性、充分性以及分布的均匀性都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四、对于监管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化、规范化的制度建设

  法律监管以及行政监管都是政府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但是法律监管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后者的目的是提供指导,引导市场发展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监督机构应该减弱对市场的干预,加强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正确的引导证券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二)树立现代化监管理念

  监管部门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树立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将现代化技术以及管理手段不断融入于旧的管理制度中,最大化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以及时效性。例如,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监督管理中,建立高效的在线管理监督平台。此外,监管部门要动态分析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新问题,通过不同路径有效扩大监管范围,全方位动态监管金融证券市场运行中的风险隐患。

  (三)加强自律管理建设

  我国应当明确自律组织的地位,赋予其规范管理市场的职能,配合证券管理机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自律监管是自律组织主动进行自我管理的积极途径,是政府进行证券市场监管的有效配合机制。

  此外,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自律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审批其自律自治管理规则以及授权其规范维护金融证券市场秩序的依据。

  (四)改善信息披露制度

  监管部门应当总结经验与教训,将工作重心偏移到改善信息披露制度上来,提高现有制度的合理性以及规范性。改善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防范化解证券市场存在的风险,以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减少利用漏洞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增强整个证券市场信息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林琛.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8(04):236.

  [2]潘安安.浅议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8):247.

  [3]谭亚,汤鹏主.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J].时代金融,2017(14):162163.

  [4]吴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与对策探析[J].时代金融,2017(06):135-136.

  作者简介:王蓓佳(1995—),女,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市场

  

  

篇十八: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二全方位强化股份公司金融机构和政府的的信用意识股份公司与证券交易市场的各种关系均由信用关系维系着因此股份公司成立或者股份公司上市交易之前应加强公司的信用意识教育和监管并通过完善公司管理结构设立独立董事等手段对公司各类违法经营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监管

  79636证券投资论文

  试论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1990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无论是在上市公司数量方面,还是在市值规模方面都已经位居世界前列,然而与规模不匹配的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程度。本文不避浅陋,分别从发行市场、二级市场以及相关措施等方面全方位分析评价中国证券市场特殊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一点粗浅之见,以作引玉之砖,冀望为推动这方面的研究尽一点微力。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特殊性

  放眼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表现,具体存在以下现实特点:首先,就证券发行市场来说:IPO密集均匀发行,募资规模大幅增长。债券融资规模放大,权益融资规模停滞不前。分红政策利好投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显现。基金发行数量增长,发行规模裹足不前。其次,就证券流通市场来说:市场的单边下跌一直处在不断地寻找合理估值底部的过程之中。货币政策收紧,上市公司市值缩水明显

  二、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证券的法律法规

  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表现为证券市场法律的不完善。如《证券法》,《证券交易法》,市场管理无章可循,缺少有关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办法,没有一支成熟的经纪人队伍;专业水平低,资信、审计、监督等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相互分割,大部分地区交易价格不能随行就市;股份制改革进展缓慢,规范股份企业少。

  (二)市场化发行成效有限,政策市现象未见低迷

  “信心比金子更重要”。确实,在基本面并没有多大变化的情况下,节后的行情先创出新低,让市场陷入一片恐慌之中,然后又借周末的金融工作会议传出的许多“利好”、以及“中”字头的产业资本“相约”入市增持股份而连续两天强劲反弹。如果没有证监会的抑制发行、调控市场的做法,光是货币政策不可能导致如此大的泡沫。

  (三)我国证券市场在结构上存在重大缺陷

  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失衡,企业直接融资主要来源于股票市场;在债券市场内部呈现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主导债券市场,而企业债和公司债呈现萎缩态势;当

  然,对制度性风险影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我国股票市场的结构性缺陷。

  (四)信用缺失现象严重

  无论是从股份公司、金融机构方面还是从政府方面,作为证券市场最根本前提的信用,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危险。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许多股份公司忽内部管理问题,从而经常出现上市公司违规经营、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

  (五)证券市场国际趋同面临层层障碍

  近几年,证券市场的高速扩容和发展。部分国有企业通过改变机制建立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把发行股票仅仅当作筹资或者是解决困难的手段,转轨不转制。再则,上市公司质量不佳、市场化运行机制障碍、泡沫经济势必也将会阻挠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三、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特殊性采取的合理措施

  (一)夯实证券市场基础,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信息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突出要求是必须要求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为:其一,政

  府角色的定位。即政府不应该干涉具体的证券市场行为,而是应该制定统一的游戏规则和促进证券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具体而言,可以着手考虑《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等。

  (二)全方位强化股份公司、金融机构和政府的的信用意识

  股份公司与证券交易市场的各种关系均由信用关系维系着,因此,股份公司成立或者股份公司上市交易之前,应加强公司的信用意识教育和监管,并通过完善公司管理结构设立独立董事等手段,对公司各类违法经营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监管。此外,金融机构应将信用问题上升到自身发展的高度,强化金融机构的信用意识。

  (三)把市盈率保持在一个合理适中的水平

  市盈率过高,则说明该国股市存在有很多虚假信息,有泡沫,而且这样使得境内投资者“勾结”境外投资者,双方的投资观念接近,该国的股市会产生很高的风险,对该国经济不利。而企业盈利能力不变的前提下,市盈率过低也就代表着股价过低,股市可能会进入低迷的熊市,这也说明对股票的成长产生很大不利。所以必须要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使得市盈率过高也不能过低,更不能产生经常

  性的变动,要使一国的市盈率保持在一个与国际标准相当的水平上,避免证券市场国际化后带来股市震荡。

  (四)积极发挥证券中介机构的纽带作用

  提高证券中介公司的创新能力,丰富创新品种,尽到中介的纽带作用。近几年券商突出地反映了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目前券商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没有核心竞争力。这就需要提高券商等中介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其他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能力。从源头上严控上市公司质量关,不但有利于上市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有利证券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采取逐步开放政策

  一方面,以国内证券市场的发达条件为基础,适当的确定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同时要求金融条件和各种金融措施要与之相配合;与金融业发展水平和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相协调。另一方面,开放必须谨慎行事。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告诉我们,缺乏对证券市场监管,使得在尚未建立起宏观控制手段和强大的经济基础和下,盲目开放证券市场,一旦经济环节出问题,经济体系将不可避免的遭受打击。

  总之,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证券市场正以蓬勃之势发展壮大。但值得关注的是证券市场的大跌大幅也在全球名列前茅。我们必须深入探讨这些安全隐患问题背后的原因,以努力探索保证证券市场安全的有效途径。相信未来我国的宏观经济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们也期待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篇十九: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法制建设滞后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证券法会计法公司法等一批法律规范且为证券市场的规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远远无法满足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证券市场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的背景下各种法律迟迟无法出台这不仅对市场的发展起不到规范作用还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违法行为的不断涌现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摘要:我国证券市场形成以后对国家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其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这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对经济促进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本文在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解决对策,以期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有益探索。关键词:证券市场;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0-0267-01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1990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无论是在上市公司数量方面,还是在市值规模方面都已经位居世界前列,然而与规模不匹配的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程度。近几年来有关股市的负面报道时时见诸报端,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重重。一国证券市场是否健康将直接影响到该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鉴于此有必要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梳理,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来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一、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存在的各种问题既有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管理层面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结构失衡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体制,所有的企业都归国家所用,后来开始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众多国有企业纷纷改制,改制以后国有股、法人股依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企业上市以后股权结构被分为了国有股、法人股以及个人股等几种形式,其中国家股以及法人股是无法上市流通的。反映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就是政府部门控制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政府干预企业经营的意愿强烈,而广大的中小股东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2.信息披露不透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况屡禁不止,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导致众所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抱有一种抵制的心理,制约了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相关制度规范的缺失,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公司的大股东利用信息上的优势来钻制度的漏洞;二是违法成本的低廉,目前我国对信息造假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足以震慑此类违规行为的出现。3.监管力量薄弱尽管为了规范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成了专门的证监会,但是该机构无论是在权力设置方面,还是在监管理念层面都无法满足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时至今日我国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管框架,在监管理念层面也一直是在被动的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的众多监管措施仅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法制建设滞后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证券法》、《会计法》、《公司法》等一批法律规范,且为证券市场的规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远远无法满足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在证券市场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的背景下,各种法律迟迟无法出台,这不仅对市场的发展起不到规范作用,还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违法行为的不断涌现。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对策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仅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对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了重重阻碍,进而影响到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此背景下,解决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已是刻不容缓,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解决:1.优化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失衡是造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积重难返的重要原因之一,一直以来要求尽快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呼声从未停止,众多学者建议国家通过售卖一定的国有股来填补社保基金的巨大亏空。为了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国家应尽快出台措施改变目前国有股以及法人股占证券市场70%的比重这一现状,从而给企业治理结构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还要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进行内幕交易。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一个交代,同时也是吸引更多投资者的一个手段,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造假不仅仅是对投资者知

  情权的一种侵害,同时信息造假一旦败漏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导致投资者“用脚投票”。鉴于此当务之急需要尽快建立一个信息披露监督平台,并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披露制度的制定一是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即证券市场上的各类参与者,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证券市场参与者是否违背“三公”原则作为对其价值评断的标准,维护“三公”原则的严肃性。三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证券市场信息监管,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制止各类误导、操纵或欺诈行为,并通过中立机构仲裁、补救和赔偿投资者遭受不当行为损害的利益损失,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3.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暴露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监管的不到位导致的,证券监管机构应明确自身的定位,摆脱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对自身监管的影响,通过将监管与服务进行有机结合,来确保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转。政府有关机构也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监管责任,尤其要对证券公司、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与证券市场的运作密切相关的机构加强监管,防止相关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制造、传播着各种虚假信息。4.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我国证券法颁布于1998年,时至今日虽经过数次修订,但是其与整个证券市场发展之间的脱节越加明显。证券法的先天不足,导致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运作几乎等同于“裸奔”,例如证券法在民

  事责任、法人股交易等方面的规定一片空白,对另外一些问题的规定也缺乏操作性。因此相关立法机构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建设,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层面的保障,法律制定过程中应尽量做到前瞻性,通过预判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来提前制定规范,避免在问题出现以后又进行事后的弥补,这样不但法律的稳定性得不到维护,也容易导致人们在不断变化的法律规范面前出现迷失。同时也要强化执法力度,有法不依造成的危害要远远大于无法可依,因此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应加强执法力度。

  要想进一步的发挥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要尽快解决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通过上文分析发现目前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这就客观上要求有关机构以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现状为立足点,综合采取多种措施,从法律制度、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从而有效地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1]王相儒.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4).[2]张晶晶.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失真问题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6(20).[3]于丽后.对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问题的再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9(9).

  

  

篇二十: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浅谈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政法系

  2010171116

  陈凯旋

  摘要:证券市场在我国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它的成熟和发展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然而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论述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及根据这些问题所提出的解决对策。关键词:证券市场;问题;解决对策;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概括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各种有价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地配置了社会资源,支持和推动了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日益深刻的影响。证券市场具有投机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其发展状况关系到经济的全局和社会的稳定。实践证明,证券市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我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发挥着显著的积极作用。从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营业算起,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历经20几年的发展。这20几年的实践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中国证券市场可以说还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新兴市场,它面临着种种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第一个10年里,我们以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在中国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上构建了一个初具规模的证券市场。而目前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最终将全面开放,毫无疑问,中国证券市场充满希望和前途。但有发展也会有挑战,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发现和解决,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的证券市场才能朝健康的方向向前发展。二、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还不完善,存在的各种问题既有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管理层面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制建设滞后。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证券法》、《会计法》、《公司法》等一批法律规范,且为证券市场的规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还远远无法满足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因为各种原因,许多法律也都只是空头支票,没办法得到真正的实施。在证券市场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的背景下,各种法律迟迟无法出台,这不仅对市场的发展起不到规范作用,还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违法行为的不断涌现。2、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尽管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了证监会在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地位,由于证券市场监管主体较多,各部门在管理权力方面容易造成了部门之间权力重叠,导致了中国证监会缺乏权威性。另外,中国证监会对市场变化的反应不够及时,往往是在证券市场发生重大风险后,证监会才做出相应的反应。3、入市和退市难。一方面,证券发行核准制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我国的核准制将证券发行的决定权掌握在政府手中,也就是由政府配置资本市场资源,扭曲了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从而形成了资本市场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大量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因过不了发行审核委员会这一关而被关在证券市场大门外,导致“入市难”。从另一方面来看,证券

  市场中“政策市”的存在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其实股市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政府不应该过多地干预股市。而证券市场中“政策市”的存在,直接干预了证券交易市场,这种做法扼杀了市场机制的正常作用,导致市场效率的下降,也导致“退市难”。4、证券市场的各级部门单位缺乏诚信。首先,中国证券市场政府存在一定的诚信问题。在证券市场的定位上过多考虑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功能,经营者可能作为大股东的利益代表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其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虚构利润现象十分普遍,这些都成为目前证券市场急须解决的问题。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对策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仅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对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了重重阻碍,进而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此背景下,解决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已是刻不容缓,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解决:1、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暴露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监管的不到位导致的,证券监管机构应明确自身的定位,摆脱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对自身监管的影响,通过将监管与服务进行有机结合,来确保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转。政府有关机构也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监管责任,尤其要对证券公司、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与证券市场的运作密切相关的机构加强监管,防止相关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制造、传播着各种虚假信息。2、完善法规体系,加大处罚力度。健全完备的法规体系是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的基础。社会上应逐步成立一些为证券市场服务的专业机构,如投资信用发布机构,使投资者了解投资动态;投资咨询机构,为证券投资者解决疑难问题。与此相应,还必须加强证券法规建设,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层面的保障,到有法可依。为此,在《证券法》基础上,还要制定并出台其它配套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证券法》能够得到真正实施,从而维护证券市场能够正常发展。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一个交代,同时也是吸引更多投资者的一个手段,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造假不仅仅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一种侵害,同时信息造假一旦败漏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当务之急需要尽快建立一个信息披露监督平台,并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信息监管,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制止各类误导、操纵或欺诈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4、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的失衡是造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真正转换公司经营机制,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只有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证券市场才能有效发挥其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等功能,并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证券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而有生命力的行业,在我国的发展不过二十几年的时间,从开始出现时的小规模、无秩序,逐渐发展成为社会投资的一股巨大的力量,证券市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进一步的发挥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必须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从法律制度、监管力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着手,尽快解决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有效地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田剑英:《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国际化》(2)任淮秀:《证券投资学》(3)王相儒:《浅析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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