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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4篇)

来源:网友投稿 | 发布时间:2023-08-09 14:55:07 |

篇一:市场监管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全文共计1229字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汇报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整体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从2019年4月份以来,按计划全面清查了全县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在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旅行社所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及街区显著位置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出、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同时,文化中队号召各经营单位业主检举揭发文化市场行业内部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强化监管、目标定位准确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中队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日常巡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黑网吧、黑歌舞娱乐场所、黑印刷厂、黑旅行社”等重点行业,对检查中发现的文化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线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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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并派专人跟进处理举报线索。

  三、组织得力、严查重点区域

  针对重点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中队在做好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时,同时跟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自2019年4月以来,文化中队定期通过日常例行检查、错时检查、周末节假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城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校园周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不按规定进行上网人员身份登记、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同时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相关线索,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一年多来,共查处网吧类违规经营案件26起,取缔黑网吧1家,无证旅行社1家,无证歌舞娱乐场所6家。

  四、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黑恶线索

  在镇街开发区排查方面,文化中队通过每月对乡镇文化市场拉网排查的方式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均把排查各乡镇文化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作为排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卞桥中队上报一条线索,检查中发现卞桥镇资邱村有一家无证网吧存在,卞桥中队立即移交文化中队查处。文化中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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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处置,中队中队长亲自带队,立即对现场进行查封,当时查扣主机服务器、收费机三台,后期根据《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不留死角的排查信息,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信息保障。

  当前我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良好,负责领导及文化中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对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早发现、早查处,让涉黑涉恶案件消失在萌芽之中。

篇二:市场监管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3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进展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实现的成败。以下是帮大家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什么是涉黑涉恶案件

  涉黑涉恶案件是指犯罪分子在“十二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触及的罪名为7+12类案件。“十二黑”是指:黑旅游、黑场所、黑建筑、黑物业、黑保安、黑物流、黑中介、黑贷款、黑传销、黑开采、黑出租、黑窝点。涉及的7+12类罪名是:强迫交易、成心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成心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涉黑案件的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屡次进展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涉恶案件的特征

  (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根本固定。

  (二)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屡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成心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三)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一般无合法经济,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4、黑恶势力的外在表现(共29条)

  (一)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二)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三)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四)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五)控制土方、砂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六)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立工程商品供应的。

  (七)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八)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九)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十)以承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十一)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十二)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十三)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十四)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十五)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屡次反复出入境的。

  (十六)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十七)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十八)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十九)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效劳场所的。

  (二十)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效劳的。

  (二十一)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二十二)在工程建立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展围标的。

  (二十三)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坏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二十四)无正当经济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二十五)在一定范围内屡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业行为的。

  (二十六)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二十七)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二十八)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二十九)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保护伞”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和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罚等行为。

  保护伞查处范围:一是国家公职人员

  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国家公职人员

  收受贿赂、利益输送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等行为。三是国家公职人员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为黑恶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打击等行为。四是国家公职人员

  违规办案等失职失责问题或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一)出资分红型: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二)纵容包庇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三)阻挠查处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防止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疑心,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消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露,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四)站台撑腰型: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牟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五)打击报复型: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六)有案不查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有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七)通风报信型: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分的。

  (八)开脱罪责型: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九)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实、消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十)追赃不力型:成心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十一)串通案情型:是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十二)违规吃请型:是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其家属财物或承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过等考核成绩的。

  (十三)违规减刑型:是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十四)帮人说情型:是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十五)打击不力型:是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1.对照“十五条”不触碰涉黑涉恶保护伞的高压线。防止由于自身不作为,被动作为,是行业内出现黑恶犯罪,被追责问纪,成为黑恶势力犯罪“白伞”。

  2、在一案“三查”中防止被追责。中央要求在涉黑涉恶案件中,一查犯罪主体,二查背后的保护伞,三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视责任。为此提醒我们要:一是党委应该定期学习中省市扫黑除恶文件,领会精神。二是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工作。三是建立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并做好记录,工作留痕留底。积极作为,发现问题线索收集证据,移交,报告。

  3、如何在食品药品领域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们的工作经历,我们建议可否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三年内行业内的行政处分案件开展案件回头望。重点是在“职业医闹”、黑传销,黑窝点、黑作坊等领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例如聚众兜售

  保健品的案件,往往他们以合法公司为幌子,有组织架构,有骨干分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形成固定势力范围,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这些就是涉黑涉恶的重要线索。再比方,一些厂家和公司利用或者借助国家公职人员职务便力,以高价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这也是这次扫黑打击范围。我们公安机关在回头望中,对以往5000多个案件进展了梳理,就从中发现了近50余条涉黑涉恶的案件。二是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我们的做法是充分利用舆论载体,全方位,立体式,不连续,全天候方式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气氛,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从社会生活的一线中广辟线索。三是建立本行业,本部门专案特情耳目。扫黑除恶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工作,群众举报奖励经费有专项保障。我们要充分用好、用足经济杠杆的作用,引导广阔群众积极投身和参与这场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更好地发挥群众的顺风耳、千里眼作用,让举报群众有实惠、有干劲,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无立身之地。

  以上汇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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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市场监管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汇报2X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区城管局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摸排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明确专人具体做好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工作推进会,迅速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全局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三是研究制定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强化线索排查。根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表现,把专项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起来,注重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摸排以暴力手段阻碍执行公务,为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地盘费”等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三)强化宣传发动。一是围绕重点群体开展宣传。发挥城管执法与市民群众广泛接触的工作优势,开展以法律“五进”为主要内容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彰显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广泛宣传城市管理领域黑恶性质违法犯罪的特征特点,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重大社会危害。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市管理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向商户发放宣传彩页,利用沿街店铺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内容。把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集中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深化一切宣传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四)强化乱象治理。从严治理违法建设乱象。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强化违法建设治理主体责任,加大城区内违法建设现象的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鼓励群众和社会媒体监督举报,严格查处辖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实现违法建设无死角、无盲区。

  二、工作亮点。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工作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持续上升。(一)霸占门前停车泊位现象明显减少。(二)粗暴执法现象基本杜绝。(三)工作上的人情“关系网”得到遏制。

  三、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持续开展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职工认为扫黑除恶就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城管部门关系不大。(二)“打伞”反腐不衔接。没有把打击城市管理领域的黑恶势力和反腐败、查处“保护伞”结合起来,有问题被查处影响形象和政绩的担优。(三)斗争意识不坚决。专项斗争推进上热下冷,上级部署多、下级行动少,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到位、不深入,点到即止、见好就收,甚至出现认为城市管理领域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乱可治、无线索可查的苗头倾向。(四)乱象治理不彻底。重打击、轻治理情况存在,对一些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协同性不够。没有从已查处整治的乱象中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城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盲点。(五)机制建设不健全。城管部门与其他建设主管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线索移送、核查机制不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各阶段,积极推进取得实效,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发放宣传单、执法车辆流动播放宣传录音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城管执法领域对社会群体

  的宣传教育,提高城管执法部门的法治水平。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X,对所有接到的问题线索和举报,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检举线索的渠道。

  (二)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局属各部门对在城管领域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利用公共空间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经执法人员劝阻仍不整改,纠集经营户,蓄意对抗城市管理或阻碍城市管理人员正常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线索摸排深入核查。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明确执法人员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责任,全面实施拉网式、滚动式排查,确保全面见底,不留死角。一是用好用足现有线索,对群众举报、同级扫黑办移交、上级部门流转的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专项管理台账,认真核查、督办、反馈,确保个个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把专项排查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根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表现,对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注重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主动

  深挖线索,对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章建筑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篇四:市场监管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市场治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依据相关工作布置,现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治乱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深挖线索摸排,整治凸显成效。充足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根据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六个紧盯”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查漏补缺、稳固成果,既在深挖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切实标准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心组织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仔细落实“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结合“春雷行动20XX暨学问产权爱护执法行动,召开专题会议16次,传达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工作任务。充足运用职能优势,在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同时,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管理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宣扬引导,形成社会共治。

  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文明城市创立、“双心”消费城市创立相结合,以4个集贸市场和基层监管所为重点,通过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扬资料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扬及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一是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日常巡查检查,1辅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学问,扩大宣扬受众,力求扫黑除恶宣扬效度和宽度逐步提升,力争做到不漏一个商户、不漏一个行业,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化人心;二是结合创立“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活动,深化开展扫黑除恶学问宣扬,强化信息搜集和线索排查;三是利用部门网格化监管职能,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宣扬,加大“严肃打击菜霸、肉霸、市霸、行霸”等恶权力线索摸排,激励广阔群众主动参与,举报提供信息线索,共同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四是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商铺LED电子显示屏开展扫黑除恶辐射性宣扬,促使宣扬工作完成全掩盖、常态化。

  截至目前,利用开展3.15大型宣扬活动等6场次,悬挂“严肃打击菜霸、肉霸、市霸、行霸等恶权力”等内容的宣扬横幅22幅,利用单位内部及商户的电子显示屏宣扬标语184条,利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发放扫黑除恶宣扬标语35条,张贴公告50张,进超市、景区张贴海报200张,制作扫黑除恶专题展板1个,宣扬栏1个,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读本79本,发放扫黑除恶市场调查问卷480份,发放效劳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400份,发放宣扬资料1500余份。

  二、工作做法

  瞄准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剧烈的市场流通领域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发觉,仔细研判监管漏洞和需要整治的重点,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一)强化市场监管,营造放心舒心环境。

  在整治集贸市场、食品市场、保健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市霸、行霸、肉霸、菜霸、砂霸等治乱行动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利剑高悬、加大重典惩治。在协作整治民间借贷乱象、社会治安乱象、市容环境乱象等专项整治行动中,与相关部门合力攻坚、紧密协作、同心协力、齐抓共管。

  一是仔细摸排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值竞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线索、不留死角”。二是集中整治商贸集市存在的经营者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实行联合经营和市场管理方利用管理职能等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扬、价格操纵、传销、非法会销、垄断、不正值竞争、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扫黄打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等乱象。三是清理整治旅行市场中各类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虚假违法旅行类广告和虚假宣扬、违法违规经营旅行业务等行为。四是集中力量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特种装备、产品质量、学问产权、价格监督等专项整治,开展旅行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侵害学问产权(商标侵权)专项行动、流通领域商品抽检行动,开展旅行市场“风干肉”、医疗器械、非法集资、成品油市场、非法出版物等专项整治工作,深挖扫黑除恶线索。五是以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食品、农资、小3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农用消费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害商标专用权、触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含麻制剂药品管理)、特种装备安全、短斤少两、假冒伪劣、计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旅行经营中的垄断、商业赂贿等不正值竞争行为。七是以蔬菜、禽蛋、肉类、乳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强化证照监管和食品索证索票溯源管理,提高食品监测频次,按时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八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在交通要道制作和悬挂12315消费指示牌,按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主动化解消费争议,并加大对诉转案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去年五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45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84个次,超市、副食店7321户次,生产企业144户次,餐饮效劳单位5200户次,烤酒及压面、蛋糕制作等小作坊86户次,药品经营单位487户次,化装品经营店257户次,价格监督检查270户次,废品收购点13户次;检查特种装备运用单位82家次,电梯213台次,锅炉25台次,压力容器119台次,起重机95台次;政府选购验收128次,完成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抽查70批次;查处各类案件63件,罚没款113.88万元。抽查工作全部如期完成,未发觉违规违法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已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环境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深挖线索摸排,集中力量整治乱象。集中力量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旅行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打击侵害学问产权(商标侵权)专项行动、消费商品抽检(食品安全领域抽检)行动、非法集资(金融领域失信)等专项整治工作,深挖扫黑除恶线索。开展了“扫黑除恶、整治乱象、全面出击”百日行动,强化各类市场的常态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市场秩序中的乱象。

  一是检查集贸市场143个次,催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市场管理、排查消防隐患、切实强化环境卫生管理,配套完善垃圾收运设备,保持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有序、清洁卫生。要求场内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做好环境卫生,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整治非法占道、乱设摊点摊位、流淌商贩等非法占道经营行为296个次;整治各类蔬菜、水果摊点78个,严禁在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街面及大路两侧设置蔬菜、水果摊点,清理蔬菜、水果运输车辆任意非法占道经营66户;整治各类非法店外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347户次;整治橱窗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28户;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扬(询问)活动;清理整顿占道堆放物品、摆放物具、乱搭乱建XXX余起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营造干净有序的市容环境,还广阔市民一个洁净、干净、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敢于亮剑,严查关系网和“爱护伞”

  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阔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排查隐藏在干部队伍内部的违法案件关系网,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爱护伞”。仔细摸排市场监管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忙躲避惩办等行为的线索,对插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关系网,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充当“爱护伞”的,坚决依法查办。对查处关系网、“爱护伞”重视不够,压案不办的,要催促整改;对问题严峻、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问责;对包庇纵容以及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的,要依法严惩。

  (四)强化纵横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坚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落实互相协作机制,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调协作,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强化部门之间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有力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连接。对易滋生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进行重点监管、重点监控,彻底消退滋生土壤。一是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旅行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二是协作公安、旅行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黑网站”。三是主动强化部门间执法联动,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网络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觉、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线上线下管理相结合,切实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共同维护好网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准备

  一是扫黑除恶宣扬面不广,群众参与度不高。二是整治力度不够,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集贸市场、商业闹市区还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乱象行为。四是旅行景区周边存在仿冒假冒、打粉增量、短斤少两、虚假宣扬等不正值竞争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和缺乏,将连续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加大对易滋生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和线索排查。连续以农贸市场、商业闹市区、景区等为重点,整治商贸集市中存在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问题有线索、检查有痕迹、乱象有整治,进一步标准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守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装备运用安全“三条底线”,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打击假冒伪劣、仿冒混淆、以次充好、打粉增量、虚假宣扬等不正值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和谐稳定。

本文标题:市场监管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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